“海綿城市”之於中國,最早是在2013年12月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由官方提出,之後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出,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到2020年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
經梳理、搜索公開報道,可見在打造“海綿城市”中業界在過去兩年已創造出各種各樣的模式,然而真正擁有專利技術的企業、個人卻“少之又少”。
擴展資料
2015年9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出了5方面要求:
1、提出總體要求。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要達到海綿城市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要達到目標要求。
2、加強規劃引領。提出將雨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城市規劃剛性控制指標,建立區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並在規劃許可等環節嚴格把關。
3、統籌有序建設。明確了通過工程措施和生態措施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重點任務,要求在城市新區建設中全面推進,老城區結合棚戶區和危房改造、老舊小區更新等,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整體推進。
4、完善支持政策。創新建設運營機制,大力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中央財政積極引導,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將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列入專項建設基金支持範圍。支持企業發行債券等用於海綿城市建設。
5、抓好組織實施。明確了城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在海綿城市建設工作中的職責。
中國新聞網-中國打造“海綿城市”的“專利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