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工業時代的到來,特別是高速馬車和汽車的出現,僅靠常規的交通習慣已經無法保證交通暢通,保護行人和車輛。於是在1868年,英國出現了第壹個具有指揮交通功能的紅綠燈。據說之所以禁止闖紅燈,允許綠燈通行,是參考了當時英國約克郡女士的著裝風格:穿紅裙表示已婚,穿綠裙表示未婚。事實上,並非如此。當時人們已經學過光譜物理,紅色的穿透力最強,所以作為禁止行走的標誌,對面的顏色是綠色,所以選擇它來表示交通。
有趣的是,第壹個發明交通燈的人其實是壹名紡織工人。他在1859年帶著帶活動頂篷設備的油燈來到倫敦,但這個發明遭到了嘲笑。直到幾年後英國街頭高速車廂事故頻發,政府才想起這個發明。
1868 65438+2月10,信號燈家族的第壹個成員在倫敦議會大廈廣場誕生。當時英國鐵路信號工程師哈特設計制造的燈柱高7米,掛著壹盞紅綠相間的燈籠——燃氣交通信號燈,這是第壹盞信號燈。在燈腳下,壹個拿著長桿的警察拉著帶子給燈籠換顏色。不幸的是,在其出現23天後,煤氣燈突然爆炸,導致壹名值班警察死亡。從那以後,城市裏的紅綠燈都被禁止了。直到1914,美國克利夫蘭才首次恢復紅綠燈。
黃燈的出現是因為車速的提高。
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街頭開始出現現代意義上的交通燈。現代紅綠燈之所以最早出現在美國,是因為歐洲飽受戰亂蹂躪,而美國崛起,機動車數量激增,車來車往的街道越來越危險,於是電動紅綠燈和聯動紅綠燈在美國相繼問世。
美國有了紅綠燈的“無聲指揮”,道路交通變得更加有序和安全,這促進了美國成為世界上第壹個“車輪上的國家”。在國家專利申請和經濟發展的刺激下,數十種與交通燈規則相關的技術得到推廣,相繼出現了流量控制燈和計算機控制的交通燈,成為現代交通燈規則的“鼻祖”。
黃燈的普及有點晚,黃燈出現的壹個主要原因是車輛的速度越來越快。如果時速20公裏的車輛在綠燈變紅燈時能及時停車,那麽時速40公裏的車輛要及時停車就比較困難了:壹是急剎車可能導致追尾,造成額外傷害;第二,根據物理慣性理論,也很難突然停下來。
許多中國文獻表明,黃色信號燈的發明者是1927年來自中國的胡汝鼎。當時在美國留學的胡汝鼎認為,在紅燈和綠燈之間加壹個黃色信號燈會更安全。但據記載,世界上第壹盞紅黃綠三色四向交通信號燈是在1920 10年6月投入使用的。這種信號燈由警官威廉·波茨發明,安裝在底特律伍德沃德街和福特街的交叉口。黃色表示“小心”,鐵路系統使用已久。1899年,紐約、紐黑文和哈德福德的鐵路系統使用三色燈,紅色表示“停止”,綠色表示“全部清除”,黃色表示“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