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築的評價指標體系是什麽?
1、綠色建築的評價標準不是個人說的是由國家的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具有權威性。最新的《綠色建築評價標準》比之前的更加嚴格,所涉及的內容也更加廣泛。此次更新的評價標準是在總結了近年來我們自己國家評價的實踐經驗和所研究的成果的基礎之上,經過領導的多次組織專題研究和測評,當然其中也借鑒了很多國外比較先進的評價標準經驗,也是征求了和此方面有關人事的意見,此次的評價標準比之前的更加廣泛,評價對象範圍比之前更加廣泛,評價的各個階段也是更加的清楚明確,評價的方法比之前的也更加合理科學;
2、有需求的話請咨詢朗綠科技,朗綠1+1健康空調系統,秉承朗綠科技改善人居環境的初心,通過理念創新和跨界技術融合,全球首創將溫濕分控理念用於設備館,滿足舒適、健康、節能、智慧居住環境的綠色生態系統,並獲多項發明專利。是朗綠科技綠色建築解決方案的又壹全新力作。
綜上所述,本標準以室內外空間環境系統水、電、煤氣、溫室氣體及建築工藝設備節能為核心,探究低碳、低能耗建築系統設計與管理的有效控制與空間技術手段,實現低能耗、環境友好的建築室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二條
排放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排放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汙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註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汙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汙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