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華夏中國知識產權交易系統介紹
1、華夏(中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主營業務為無形資產類證券化運作;涵蓋:專利、商標、版權、域名、著作權等。
2、華夏(中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將憑借香港作為自由港和國際金融中心的戰略地位,打造輻射全球的知識產權交易平臺;重點建立於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臺灣和全球華人及社團之間的緊密聯系和深度互動;面向全球市場開展資本與無形資產對接的投融資綜合配套服務。
3、知識產權交易中心通過對知識產權市場文化理念、商業結構、交易方式等方面的創新,提出了無形資產份額化的交易模式,實現了知識產權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有機結合。
4、為促進無形資產產業和金融產業的***同發展,使更廣泛的人群關註知識產權重要、參與知識產權認知,提升知識產權品牌、開辟知識產權新途徑做出了有益嘗試。
二、判斷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是否是最優選擇可參考以下幾個指標:
1、是否是國家商標總局備案代理單位。
2、代理公司自己的品牌商標是否已經註冊。
3、公司成立運營時間是否有5年以上。
4、看公司法人是否已過而立之年,同時看該法人是否有很強的人脈,看該法人的人品是否優秀。
5、是否連續在同壹辦公地址經營3年以上。
6、是否執行ISO體系管理。
7、看是否有大量的成功註冊的商標案件。
現在網上專利商標的買賣很多,但是比較有權威性的,最大的知識產權交易平臺中國知識產權經營網。專利權的轉讓交易中,必須知道的幾個問題:
1、所有權的轉讓專利權的轉讓,是指出所有權的轉讓,轉讓後,原專利權人即失去了專有權,而受讓人就成為新的專利權所有人。這與專利權人允許他人實施其專利是不同的。
2、專利權作為壹個整體轉讓專利權的轉讓,只能是權利作為壹個整體轉讓。因為壹項專利涉及壹項發明創造,專利的客體是壹個單壹體,它不能就發明的某壹特定的技術應用僅在國家領土的某壹地區,或者只就發明的某壹特定的技術應用等行為中的某壹種行為轉讓專利權,而是應把專利權作為壹個整體進行轉讓,這與專利的實施許可是不同的。
3、單位持有的專利權轉讓要經批準專利權的轉讓,對於集體所有制單位或個人是自由的,原則上可以自己決定。但是,由於全民所有制單位持有的專利歸全民所有,所以它們的專利權轉讓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全民所有制單位如果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還要報請上級主管機關轉報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
4、以合同方式實現專利轉讓專利權的轉讓,除了個別是無償增與的,大多數是通過買賣合同來實現的。按照這壹合同專利權、人(賣方)應將專利權交給受讓人(買方)所有,而受讓人接受其專利權,應支付約定的價款。
5、履行專利權轉讓手續專利權轉讓要履行壹定的手續,出讓人與受讓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