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在申請日以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沒有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或者公告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2.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能產生積極效果。
發明專利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初步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規定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後,立即予以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3.實際審查: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該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審查。
4.授權: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發明專利證書,並同時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2.審查: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在初步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會對申請文件中的形式問題發出補正通知書,對明顯的實質性問題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對該通知書進行回復。
3.授權:通過初審後,審查員會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申請人在收到授予專利權的通知後,需要辦理以下登記手續: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年度年費、公告印刷費和專利證書印花稅。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後可以獲得專利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應當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在申請日以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沒有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或者公告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能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後予以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自申請日起3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該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視為撤回。
第三十九條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被駁回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發明專利證書,並同時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未發現被駁回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作出授予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相應的專利證書,並同時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