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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P潛艇比柴電潛艇潛航時間長

AIP潛艇比柴電潛艇潛航時間長

對於許多無法擁有核潛艇國家的海軍來說,不依賴空氣推進發動機作為動力的AIP潛艇,就成了他們孜孜不倦所追求的對象,為了獲得整套“斯特林”動力系統,日本不惜耗費巨資向瑞典購買了專利和技術授權,建造本國基於瑞典“斯特林”技術的AIP 潛艇。

目前,海上自衛隊潛艇部隊已經擁有了16艘AIP潛艇,計劃不久就將增加到22艘,加強對軍事力量相對薄弱且遠離本土的西南島嶼的防衛,屆時將成為亞太海域不可小覷的壹支水下AIP潛艇作戰艦隊。

AIP潛艇,是在保留常規柴電潛 艇動力系統的前提下,加裝壹套新型AIP系統的潛艇,用AIP系統作為其水下低速航行的動力,以達到增加常規柴電潛艇水下低速潛航的時間,減少上浮到通氣管狀態充電被敵水面艦艇、反潛直升機和固定翼反潛巡邏機所捕捉暴露的目的。

與采用常規柴電推進技術的潛艇比較,AIP潛艇可以更長時間的潛伏水下,隱蔽性較之普通常規潛艇更優秀因此戰時就不易暴露自身的陣位。

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常規AIP動力系統才初步成熟,形成了瑞典研發的“斯特林”動力系統,以及德國燃料電池系統兩大AIP技術;此外,日本在引進瑞典“斯特林”技術基礎上研發了能量密度更高的鋰電池,用來取代本國原先柴電潛艇上的鉛酸電池可稱得上是“半個”可行技術方案。

網絡上有許多人,將AIP潛艇的地位吹得非常高,盡管AIP潛艇性能要比常規柴電潛艇性能好,但AIP潛艇其實性能並未出類拔萃,只是比柴電潛艇性能稍微有所提高而已。

無論瑞典“斯特林”動力系統還是德國燃料電池系統,抑或日本的鋰電池系統,雖然實現了不依賴空氣就能在水下運轉,持續為潛艇提供水下動力,但它們的功率都非常小。

比如“斯特林”動力系統輸出功率僅為65-85千瓦,在為艇上的聲吶、電氣設備和電子設備供電以後,剩余功能只能供潛艇在水下維持4節的潛航速度。

當然,AIP潛艇在水下的連續潛航時間,已經從常規柴電潛艇頂多4天,必須上浮到通氣管狀態換氣,或者幹脆上浮到圍殼出水的半潛航狀態,提高到了水下最大潛航時長14天,也即壹般的AIP潛艇要比柴電潛艇能在水下多潛航10天左右。

但對於AIP潛艇來說,連續14天以水下4節的速度潛航,大概在海上也只潛航1300余海裏,仍然跑不出P-3C、運-8等反潛巡邏機執行反潛任務時的巡邏半徑。

那麽,當初研發AIP潛艇的初衷,就是讓潛艇能夠長期潛航,從而躲開反潛巡邏機搜索的目的,其實仍然沒有很好地達成。

因此,從這個角度上來考慮的話,AIP潛艇只是延長了柴電潛艇在水下連續潛航的時間而已,並未真正做到當初研發的目的,即規避反潛巡邏機的搜索和攻擊。

壹旦AIP動力系統的燃料和液氧耗盡,潛艇將不得不上浮到通氣管狀態進行換氣,或直接浮出水面的半潛航狀態,啟動柴油發動機為蓄電池充電,待蓄電池充滿電以後再次下潛。

如果AIP潛艇在2周的潛航以後,仍然處於固定翼反潛巡邏機的搜索範圍內,那麽將是非常危險的,畢竟當下的固定翼反潛巡邏機的機載搜索雷達對於海面處於通氣管狀態潛航的潛艇在數十公裏以外即可探測到,隨即可實施反潛魚雷和航空炸彈和深彈的攻擊,對於AIP潛艇的威脅非常大。

此外,AIP潛艇無法進行海上補給,在其艇內某個艙室中,必定儲存著幾個立方米的液氧,是潛艇上最危險的物質,戰時在受到反潛武器的攻擊時,液氧隨時會成為引爆全艇的炸藥包。

因此,對於全球潛艇強國來說,依然追求的是核攻擊型潛艇,就不必上浮到通氣管狀態,或半潛狀態來換氣了,至少能在水下持續隱蔽潛航,只要艇員的精神和體力能挺住即可。

核攻擊型潛艇,才是水下作戰的王牌,核戰略導彈潛艇和平年代既是威懾力量,同時也是擺設,不可能向對手發射潛射核洲際導彈,那核大戰就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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