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初創公司很快要進行融資談判或有可能被大公司收購,應盡快申請專利,以證明自己的技術能力,增加談判砝碼。
(2)選擇哪種方法和初創公司的行業(技術復雜程度,對生產工藝的要求)有很大關系,我個人的壹個概括是:如果妳的競爭對手看著妳的專利說明書就能把產品做得和妳壹樣好,甚至超過妳,那就需要考慮是申請專利,還是采用技術保密的方法。畢竟專利侵權訴訟費事費錢,官司還沒打贏,市場已經被對方占去了。反之,如果妳的專利技術含量很高,對方想山寨也“有心無力”,那當然應該盡早申請。
(3)如果妳認為妳的技術是“基礎性的”,能夠影響行業格局的,能夠不斷改進的,盡早申請專利,將來可以靠把專利授權給大公司獲得利潤。
(4)如果妳的技術很容易被“反向工程”的方法破解,那還是應該申請專利,因為商業秘密的保護方法無效。此時妳雖然無法實質阻止對手使用妳的技術(訴訟成本太高),但持有專利總是名正言順,在產品營銷方面也有好處。
(5)專利還有壹個特點:“申請提交晚了,就永遠失去獲得保護的機會,因為發明壹旦被公開(包括被發明人自己公開,比如使用、銷售、刊印等),在中國就不能再申請專利。特別在新產品公開之前壹定要想想是否有發明值得申請專利。”
(6)獲得專利可以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申請專項創新基金、政府補貼、園區獎勵等等補助或者補貼,這些錢有時也是救命的。
總的來說,在大部分情況下還是應該盡早申請專利,雖然這在國內對建立技術壁壘的作用不是很大,但利大於弊。如果壹家技術型企業連專利都沒有幾項,在和客戶談判時說服力也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