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晉升
(壹)高等學校教師系列
1、晉升助教條件
(l)具有學士學位,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經過壹年以上助教崗位試用,經考核表明能勝任和履行助教職責。
(2)具有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經半年考察,表明能勝任助教職責。
2、晉升講師條件
(1)外語及考核要求
須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取得B級合格證書,且成績在有效期內。
任助教職務以來各年度考核合格。
(2)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4年以上,並在任職期間參加高等學校助教進修班學習,取得結業證書;或進修本學科或相近學科碩士研究生6門學位課程,成績合格;對在公***課或基礎課任教,獲得校級以上(含)獎勵者,可不要求參加高等學校助教進修班學習或進修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
具有碩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2年以上。具有雙學士學位,受聘助教職務3年以上。並應參加過青年教師崗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對獲得上述兩種學歷(證書)之前已在高等學校受聘助教職務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獲得學位或學歷(證書)之前的助教任職時間可按2年折1年計算。
具有博士學位,經過半年以上講師崗位試用,經考核表明能勝任講師職責,自受聘為教師之日起認定其講師任職資格。對未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的,應參加青年教師崗前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3)教學業務能力
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系統講授過1門課程,經考核合格。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120計劃學時以上(以教學為主的公***課160計劃學時;以教學為主的專業課120計劃學時;以實驗為主的120計劃學時;思想政治課教師80計劃學時)。
(4)科學研究能力
積極參加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或技術創新,公開發表過2篇以上與從事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有CN、ISSN、ISBN等刊號,下同)。其中至少1篇為第壹作者。
3、晉升副教授條件
(1)外語及考核要求
須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取得A級合格證書,且成績在有效期內。
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其中須有兩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
(2)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5年以上;具有雙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講師職務7年以上。
(3)教學水平
受聘講師職務以來,主講過1門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以科研為主者1門,以教學為主者2門)。在教學中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教學效果優良。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壹門專業課程的教學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1門,成績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指導或協助指導過新教師、進修人員或碩士研究生,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的能力。
(4)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講師職務以來,積極承擔學校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具有系統而紮實的理論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已初步形成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任期內取得下列業績:
①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00計劃學時以上。對教育理論、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
②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含),項目到款經費5萬元以上。同時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從事基礎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並撰寫10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
b、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者,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的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壹:完成地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課題1項(本人為主要完成人),已通過鑒定或驗收;或主持完成橫向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20萬元以上(文理科5萬元以上);或獲市(廳、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三等獎前兩名、二等獎前三名、壹等獎前五名;或獲省部級三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四名、壹等獎前五名;或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
4、晉升教授條件
(1)外語及考核要求
凡在晉升副教授時參加過全國職稱外語等級A級考試且成績合格,在申報晉升教授職務時可不再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考核要求與晉升副教授職務相同。
(2)學歷及任職年限
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5年以上;具有雙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6年以上;具有學士學位,受聘副教授職務7年以上。
(3)教學水平
受聘副教授職務以來,主講過2門以上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以科研為主者2門,以教學為主者3門),且每門課程講授2遍以上。對以教學為主的教師,進行了壹門專業課程的改革,其中更新教學內容在1/3以上;或按計劃開新課壹門,成效顯著,可視為完成2門課程的講授任務。
(4)工作業績及學術水平
受聘副教授職務以來,積極承擔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實驗室建設任務,積極參與學科建設,具有系統而紮實的理論基礎和淵博的專業知識,在豐富的學術實踐基礎上形成了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在任職期間取得下列業績:
①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任職以來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在200計劃學時以上,教學效果優良,並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並撰寫15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專著或教材。
同時主持並完成縱向研究課題,經費5萬元以上(基礎課、公***課類教師所主持課題經費不限數額);或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文理科3萬元);或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1項;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藝術、體育專業教師參加專業比賽的作品(成績)獲得省級以上獎勵亦按此對待)。
②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任現職以來年均教學工作量在80計劃學時以上,主持並完成科研或技術開發課題1項以上,到款經費10萬元以上(文理科4萬元);或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15萬元以上,同時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從事基礎研究者,以第壹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6篇,並公開出版發行10萬字以上學術專著或教材;或以第壹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4篇,並公開出版發行15萬字以上專著或教材。
b、主要從事應用研究者,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教學、科研論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並撰寫8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專著或教材。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完成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下達的縱向課題1項(本人為主要完成人),已通過鑒定或驗收;或主持完成橫向課題2項以上,到款經費30萬元以上(文理科7萬元以上);或獲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科技獎三等獎前兩名、二等獎前三名、壹等獎前五名;或國家獎獲獎證書持有者;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