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本茨以遺腹子的身份出生於德國,父親原是壹位火車司機,但在他出世前的1843年因發生事故去世了。從中學時期,本茨就對自然科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1860年進入卡爾斯魯厄綜合科技學校學習。在這所學校,他較為系統地學習了機械構造、機械原理、發動機制造、機械制造經濟核算等課程,為他日後的發展打下了良好基礎。在經歷過學徒工、服兵役、娶妻生子等人生經歷後,他於1872年組建了“奔馳鐵器鑄造公司和機械工場”,專門生產建築材料。由於當時建築業不景氣,本茨工場經營困難,面臨倒閉危險,萬般無奈之際,他決定制造發動機獲取高額利潤以擺脫困境。於是,他領來了生產奧托四沖程煤氣發動機的營業執照,經過壹年多的設計與試制,於1879年12月31日制造出第壹臺單缸煤氣發動機(轉速為200轉/分,功率約為0.7千瓦)。不過,這臺發動機並沒有使奔馳擺脫經濟困境,他依然面臨著破產的危險,生活十分艱苦。但是,清貧的生活並沒有改變本茨投身發動機研究的決心,經過多年努力,他終於研制成單缸汽油發動機,並將客觀存在安裝在自己設計的三輪車架上。取得了世界上第壹個“汽車制造專利權”(1886年1月29日)。
1893年,本茨研制成功了性能近先進在“維克托得亞”牌汽車。它采用本茨專利的3升發動機,方向盤安裝在汽車中部。盡管該車性能先進,但由於價格高達3875馬克,因而很少有人購買得起,成為公司的滯銷品。這樣,這種在技術上為奔馳帶來了極高榮譽的汽車,在經濟上並沒有給他多大的好處。後來,本茨聽從了商人的建議,於1894年開發生產了便宜的 “自行車”(定價2000馬克)。這種“自行車”銷路很好,在壹年時間內就銷出了125輛。由於是世界上第壹種批量生產的機動車,因而給奔馳帶來了較高的利潤。後來,奔馳又對前期生產的“維克托得亞”牌汽車進行了改進,將車箱座位設計成面對面的18個,它因此成為了世界上第壹輛公***汽車。
在發明汽車的過程中,卡爾·本茨的勇氣令人十分欽佩:首先,他甘心清苦,埋頭於自己的發明工作。其次,他果敢地摒棄了在技術上已十分成熟的蒸汽機而選用了自己並不被人看好的內燃機作動力,反映了他在觀念上的巨大轉變。再次,他既能開發生產反映汽車技術最高水平的“高檔車”,又能及時調整產品結構,組織生產適銷對路的“普通車”,為公司贏得可觀的利潤,說明他既有工程師的基本素質,又有企業家的經營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