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範圍
本條件適用於從事工程各專業的技術人員。
第二,學歷、資歷
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並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2年以上;或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4年以上。
第三,外語和計算機
1,掌握壹門外語。參加職稱全國統壹外語考試,成績達到規定要求。
2、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省級計算機專業技術職稱考試,成績達到規定要求。
四、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具備以下條件:(1)從事環境科學研究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壹:1。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2、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兩項上市(廳)級以上科研項目,項目應具有省內先進水平。3、作為主要成員參與編制年度科技計劃兩年以上。4、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制定和修訂區域性環境標準或編寫行業技術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壹項以上。5、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壹項以上環保新產品、新軟件、新材料和新技術的推廣和開發,或提出壹項以上企業三廢治理的技術改進方案。(2)從事環境工程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作為主要成員,應參與兩個以上日處理能力5萬噸以上的水處理項目,或兩個總投資10萬元以上的大氣汙染防治項目,或年處理能力1萬噸以上的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項目。2、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噪聲控制、輻射防治項目兩項以上。3.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兩個以上市級環境規劃或中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全過程並編寫報告。4、作為主要成員完成壹項以上市級科研或應用軟件開發研究工作。5.作為技術骨幹,負責中型企業的環境保護技術工作或汙染防治工程設施的運行維護。(3)從事環境監測、監督、檢驗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參與環境監測的全過程,包括采樣、分析和提交數據報告兩年以上。2、參與兩年以上環境監測數據處理、分析、環境質量報告撰寫等技術工作。3、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壹項以上市級主管部門的科研項目。4.作為主要成員參與編制壹項以上區域性環境標準、監測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或參與編制壹項以上環保部門中長期規劃。5.作為主要成員,參與編寫“年度質量報告”或“五年質量報告”兩年以上。6、作為主要成員參與三個以上大中型環保項目,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方案設計、報告編寫。7、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壹項以上環保新產品、新軟件、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和開發。
動詞 (verb的縮寫)績效結果的條件
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獲得市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2.具有壹定價值或良好經濟效益的發明專利(發明人);3、在國家或省級實驗室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績的技術骨幹;4.作為技術骨幹參與總投資50萬元以上的水處理項目,或總投資10萬元以上的大氣汙染防治項目,或年處理能力1萬噸以上的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項目,並通過市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驗收或項目運行、設備維護達到良好狀態;5、作為技術骨幹參與噪聲控制項目、放射性廢物處理項目,實施國家標準後;6、作為技術骨幹參與過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或市級以上環境綜合整治規劃、生態環境評價和生態修復項目,並通過市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7、作為主要成員制定環境標準、地方性法規(規章)或技術標準、技術規程等壹項以上並頒布實施;8、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壹項以上環保新產品、新軟件、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工作,成果推廣後,取得了壹定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六、論文及作品條件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公開發表、出版具有壹定專業水平的論文及作品(第壹作者)並撰寫有價值的專業技術分析報告,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1篇以上。2、在市級以上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3.撰寫2份以上技術報告(包括: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實驗報告、研究(設計)報告、技術論證報告等。)我直接承擔的項目。
七。補充條款
(a)凡“之上”壹詞,包括水平(或本數)。(2)技術難題——指本專業領域中對項目起決定性作用的最重要的技術問題。(3)主持或負責科研項目或工程項目——負責科研項目或工程項目的總體設計、論證、組織、協調和指導,承擔重要的技術工作。(四)技術骨幹、主要參與者或技術負責人——指科研項目或工程項目某壹方面或承擔某項重大技術工作並完成具體工作的技術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