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礦泉水瓶可以重復使用嗎?

礦泉水瓶可以重復使用嗎?

當然可以。礦泉水瓶是塑料制品,具體用途需要根據瓶底的標識來確定,最好不要放熱水。

目前,塑料制品的底部標誌有:

壹、“1號”皮特

礦泉水瓶、碳酸飲料瓶

不要回收飲料瓶裏的熱水。

用途:耐高溫70℃,僅適用於灌裝溫熱飲料或冷凍飲料。裝高溫液體或加熱時容易變形,有害物質會溶出。而且科學家發現,1塑料制品使用10個月後,可能會釋放出致癌物質DEHP,對睪丸有毒性。

第二,“二號”HDPE

清潔產品、沐浴產品

如果清潔不徹底,建議不要回收。

使用方法:仔細清洗後可以重復使用,但這些容器通常不容易清洗,留下原有的清潔用品,成為細菌的溫床。妳最好不要回收它們。

第三,“3號”PVC

目前很少用於食品包裝,最好不要買。

四、“4號”LDPE

保鮮膜、塑料薄膜等。

不要在食物表面包保鮮膜放進微波爐。

用途:耐熱性不強。壹般合格的PE保鮮膜在溫度超過110℃時會出現熱熔,留下壹些人體不能分解的塑料制劑。而且食物用保鮮膜包裹加熱,食物中的油脂很容易溶解保鮮膜中的有害物質。所以食物放入微波爐前,壹定要先把包好的保鮮膜去掉。

動詞 (verb的縮寫)“五號”PP

微波爐飯盒

當妳把它放進微波爐的時候,把蓋子拿掉。

用途:唯壹可以放入微波爐的塑料盒,仔細清洗後可以重復使用。需要註意的是,有些微波爐飯盒確實是5號PP做的,但是蓋子是1號PE做的。因為PE不耐高溫,所以不能和盒子壹起放進微波爐。為了安全起見,在把容器放進微波爐之前,先把蓋子打開。

六、“六號”PS

碗方便面盒,快餐盒

不要用微波爐煮壹碗方便面。

用法:耐熱耐寒,但不能放入微波爐,以免溫度過高釋放化學物質。而且也不能用來裝強酸(如橙汁)和強堿性物質,因為會分解對人體不好,容易致癌的聚苯乙烯。因此,妳應該盡量避免用快餐盒包裝熱食。

七、“七號”電腦

其他類:水壺、水杯、奶瓶。

PC膠受熱時會釋放雙酚a。

用途:壹種被廣泛使用的材料,尤其是在奶瓶中,是有爭議的,因為它含有雙酚a..香港城市大學生物化學系副教授林漢華表示,理論上,只要在制造PC的過程中,雙酚a 100%轉化為塑料結構,就意味著產品完全不含雙酚a,更不用說釋放了。

但是,如果少量雙酚a沒有轉化為PC的塑料結構,它可能會被釋放到食物或飲料中。因此,在使用這種塑料容器時,要特別小心。

溫度越高,殘留在PC中的雙酚a釋放得越多,速度越快。所以PC水瓶不要用來裝熱水,以免增加雙酚a(如果有的話)的釋放速度和濃度。如果妳的水壺編號為7,以下方法可以降低風險:

1.不要用洗碗機或烘碗機洗水壺。

2、使用時不要加熱。

3.不要讓水壺受到陽光直射。

4.第壹次使用前,用小蘇打粉和溫水洗凈,室溫下自然晾幹。因為雙酚a在第壹次使用和長期使用過程中會釋放更多。

5.如果容器受傷或損壞,建議停止使用,因為如果塑料制品表面有微小的凹坑,很容易隱藏細菌。

6、避免重復使用老化的塑料用具。

擴展數據:

瓶子材料開發

目前,塗層技術制造阻隔塑料瓶的工藝已呈下降趨勢,德國克朗斯公司和美國利樂公司(伊利諾伊州)已開始縮減生產規模。克朗斯公司和可口可樂公司* * *聯合開發了BestPET技術,在瓶子的外表面塗上壹層含有氧化矽的塗層。

但由於該方法成本高、阻氧性能不足,應用於PET瓶內壁的Glaskin二氧化矽等離子體塗層系統的研究工作已經終止。

此外,意大利SIPA公司還專門開發了壹種新的PEN瓶阻隔浸塗材料,商品名為Smart Coat。工藝流程如下:吹塑得到瓶子後,進行浸塗,然後立即放入紅外線烘箱中快速幹燥,再進行第二次塗膜,然後在紫外線照射下固化。

這種PET瓶的應用對象之壹是灌裝碳酸飲料。據該公司稱,0.5升容量、單用途浸塗PET瓶的包裝商品保質期可長達壹年,而沒有浸塗PET瓶的商品保質期僅為7周。

英國創新塑料技術公司(AFT)開發了壹種獲得專利的水基流塗工藝,可以對由特殊阻隔熱塑性樹脂制成的瓶坯的外表面進行塗覆。塗布過程後,樹脂固化,瓶坯可在標準加工設備上拉伸吹塑兩次。

APT公司聲稱,與無塗層PET瓶相比,這種塗層工藝可以將對CO的阻隔性能提高3-4倍。哈斯基公司正在與APT公司談判轉讓技術,以獲得制造該塗裝設備的營業執照。該設備的設計能力為每小時30,000瓶,該技術已應用於非酒精飲料包裝瓶的加工。

德國亞琛大學塑料加工研究所(IKV)已將塑料瓶內壁等離子噴塗技術—PECVD轉讓給西得樂。IKV還開發了塑料瓶外壁塗層技術,采用20-150nm的阻隔塗層,類似內壁塗層工藝,可將PET瓶的CO阻隔性能提高4倍,其技術生產系統裝置的加工周期為15秒。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塑料瓶

  • 上一篇:濟寧專利
  • 下一篇:美國把b2圖紙給我們,我們能不能造的出來?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