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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多久可以不申報專利費?

如果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簽訂了保密協議,員工離職後必須遵守保密協議,保守公司秘密,用人單位要按照約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員工離職保密協議有效期多長?邊肖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員工離職保密協議有效期多長?

保密協議的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但壹般不得超過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在競業限制期內按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範圍和期限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區域和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或者自主創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者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不得超過兩年。

二、商業秘密的法律特征是什麽?

與其他知識產權(專利、商標、版權等)相比。),商業秘密具有以下特征:

(壹)商業秘密的前提是不為公眾所知,而其他知識產權是公開的,甚至有專利權在相當程度上公開的要求;

(2)商業秘密是壹種相對權利。商業秘密的排他性不是絕對的、排他的。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相同內容的商業秘密的,與第壹人具有同等地位。商業秘密的所有人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開發和掌握該信息的人使用或轉讓該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後開發和掌握該信息的人使用或轉讓該信息。

(三)能夠使經營者獲得利益,獲得競爭優勢,或者具有潛在的商業利益。

(4)商業秘密的保護期限不是法定的,它取決於權利人的保密措施和他人對秘密的披露。壹項技術秘密可能因為權利人有效的保密措施和技術本身的應用價值而持續很長時間,遠遠超過專利技術的保護期。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保密協議,保密協議的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保密協議的期限壹般不超過2年。如果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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