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玩具安全
歐洲標準EN50088:1996是英國標準的體現.
英國標準委員會
本標準由技術委員會CPL/61,國內器械安全協會任命分會CPL16/61/21制定.
有下列玩具機構參與:
科學家顧問協會
英國電池生產商協會
英國電子技術認可委員會
英國玩具和興趣協會
英國標準學會消費者政策委員會
國內電子產品生產商協會
CA局,消費者安全處?貿易和工業
郵遞貿易者協會
防止事故皇家協會
本英國標準根據電子技術
委員會授權制訂,並於1996
年5月15日經標準化委員
會批準生效.
BSI 1996
發表後的修改情況
修改編號 日期 改動內容
本標準還參考了下列文獻
協會參考COPL/61/21
92/308839 DC 評述草稿
ISBN 0 580 25797 5
目錄
編委會 扉頁
國內序言 1
前言 2
EN5088內容 3
國內序言
本英國標準由分會CPL/61/21制定,並是EN50088:1996電子玩具安全的英文版本,修訂本A1:1996,且由歐洲電子技術標準化協會發行.(CENELEC)
EN50088替代HD271 S1:1982及其修訂本.然而,HD271 S1並未在聯合王國內被作為英國標準執行.A1修訂本的文本在頁邊用邊線標出.
參考文獻
出版參照相應英國標準
EN-71-1:1998 BS5665玩具安全
Part1:機械和物理性能
EN-71-3:1994 BS EN71玩具安全
Part3:某些元素轉移1995規格
EN60065:1993 BS EN60065:主要家用及類似常用電器及相關器械的安全 要求1994
EN60068-2-63:1994 BS EN 60068環境測試
2.63章:1995測試方法 測試例子:拋擲.彈錘
EN 60320-1:1987 BS4491家用及類似用途的電器聯接器
Part1:總要求的1989規格
EN 60335-1:1994 BS EN 60335家用及類似電器的安全性標準
Part1:1989總要求
EN60529:1991 BS EN 60529: 蓋帽(IP碼)所提供的保護程度1992規格
EN60730 BS EN 60730家用及類似用途的自動電子控制規格
EN60742:1989 BS 3535絕緣變壓器及絕緣變壓器安全性
Part1:1990總要求
EN61058-1:1992 BS EN61058電器開關
Part 1:1992總要求
HD 243 BS 6217電子儀器上使用的圖形標誌1981指引
HD 441S1:1993 BS 6634固體絕緣材料置於火源時可燃燒性測定的1983測試方法
同英國標準壹致並不意味著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SI―英國標準化委員會
BSI是壹個獨立的國家機構,負責制訂英國標準,它代表了英國對歐洲標準標準的觀點,並達到了國際水平,它被納入皇家憲章.
限制要求:
本標準目的不在於包括壹份同必須的所有條款.使用者對其正確的運用負責.
修訂本:
本標準是經過修改和再版的最新版本.英國標準的使用者應確保他們執行的是最新修訂版,本BSI的目標是不斷提高其產量和服務的質量,衷心希望使用者將發現的錯誤及含糊之處通知我們的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扉頁已註明地址,Tel:0181 996 9000;Fax:0181 996 7400.BSI向用戶們單獨提供“附加”最新服務,以確保用戶能自動收到本標準的最新修改.
購買標準:
所有BSI訂單國際和外國標準出版物應發給在Chiswick的銷售部,消費者服務中心.
Tel:0181 996 7000;Fax:0181 996 7001
關於對國際標準訂單之回復,除非另作要求,由BSI提出對已發行的英國標準的修補.
關於標準的信息:
BSI通過其圖書館the.Standardline Database, BSI信息技術部(BITS)及其技術幫助部提供關於國內?歐洲和國際標準的範圍信息.Chiswick的信息部聯系: Tel:0181 996 7111;Fax:0181 996 7048
BSI的消費委員將標準之發展同步,並能在購買價格上得到相當的優惠.關於本優惠及其它讓利請與消費者服務部中心在chiswick會員部聯系: Tel:0181 996 02;Fax:0181 996 7001
版權:
所有出版物版權歸BSI所有. BSI還對在英國範圍內國際標準機構的發行物擁有版權.在版權?設計和模型條例1988中的規定除外,在未得到BSI書面許可以前,不允許用電子的?照相復制的?記錄或其它任何手段以任何形式通過修改系統仿制?存儲或傳送任何本標準之摘錄.這並不排除在執行本標準過程的對諸如標誌?尺寸?類型及年齡規定等必要信息的自由運用.若上述細節被用於執行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則必須事先得到BSI的書面許可.若授權許可,則條件可能包括專利權費用或許可證.可以BSI版權經理處得知細則及相關建議.
389 chiswick High Road,London W4 4AL.
歐洲標準
EN50088
1996年2月
+A1
1996年2月
ICS 97.200.50 代替HD271 S1:1982及其修訂版
關鍵詞:玩具?電子玩具?安全規則?意外事件防止?兒童玩具 英文版
電子玩具安全
(包括AL:1996修訂版)
本歐洲標準及修訂版AL於1995年11月28日通過CENELEC認可. CENELEC成員必須遵守CEN/CENELEC內部規章,這些規章規定了使本歐洲標準不加任何改動而具備國家標準同等效力的條件.需要上述國家標準最新目錄及參考書目者可向中央秘書處或任何壹個CENELEC成員索取.
本歐洲標準有三種正式文本(英文?法文?德文)任何CENELEC成員將本標準翻譯為任何壹種語言文本並通知中央秘書處,則這壹文本具備與正式文本相同的效力.
CENELEC成員為下列國家的全國電子技術協會: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國.
CENELEC
歐洲電子技術標準化委員會
中央秘書處:rue de Stassant 35,B-1050 Brussels
前言
壹份關於制訂電子玩具安全要求的建議,文件CLC/TC 61(SEC)702在1989年份還處於研究階段中就已經流傳開了.本建議於1990年3月在Helsinki會議中進行了討論並決定起草壹份新的版本.
在下列會議中又作出了相應的決定:
布魯塞斯,1991年11月
柏林,1993年2月
奧斯陸,1994年4月
巴黎,1994年11月
都柏林.1995年5月
都柏林會議決定送壹份新草稿至表決程序(第四次投票)
1995年7月份流通的草稿於1995年11月28日被CENELEC批準為EN50088.
本歐洲標準由CENELEC技術委員會TC61 秘書處制訂.下列日期適用:
―本EN必須最遲於1996年6月1日通過發表相同內容的文本或背書而具備國家標準的 相同效力.
―同上述EN有悖的所有國家標準必須最遲於1998年10月1日廢除.
本歐洲標準代替HD271S1:1982及其修訂本或者那些HD271S1:1982及其1998年10月1日以前修訂本A1:1986,A2:1989,A3:1984及A4:1995,在得到生產商或鑒定機構的證明後可以繼續將上述舊標準用於生產直至2001年10月1日.
不允許由於特殊國家條件而導致的對本歐洲標準的偏差.
附錄A中列出本標準的國家公差.
附錄C.E.F和G是標準,附錄A.B和D是指示.
註意:本標準使用了下列印刷體.
―要求:用II體字
―測試規格:用斜體
―註意:用小II體
文本中的粗體字在3款中有說明.
修訂版A1前言
關於修改prEN50088:1995的建議在1994年11月份召開的巴黎會議中受到討論,並決定送壹份再版草稿供表決之用.
本程序開始於1995年2月(prAA).但由於進壹步討論草稿而收到的評述在1995年5月份召開的都柏林會議中是必須的,所以決定將修改草稿送至表決程序中.
本草稿作為prAB於1995年7月發布並於1995年11月28日被CENELEC批準為A1修訂版.
本修訂版由CENELEC技術委員會TC 61的秘書處制訂.
適用以下日期:
―本標準必須最遲於1996年6月1日通過發表相同內容的文本或背書而具備國家標準的相同效力.
―同時,與上述標準有悖的所有國家標準必須最遲於1998年10月10日廢除在2001年10月.
1日以前生產符合EN50088 1996的產品,在得到生產商或鑒定機構認可以可以繼續使用以前之標準用於生產直至2004年10月1日.
本修改附加或修訂EN50088 1996中的相關條款.
目 錄
頁數
序言 2
簡介 6
1.範圍 7
2.參考標準 8
3.術語/定義 9
4.總的要求 10
5.總體環境 11
6.測試的選擇 12
7.標識和說明 12
8.輸入功率 15
9.加熱和非正規程度 15
10.操作溫度下的耐電程度 18
11.防潮 18
12.室溫下的電能 19
13.耐機械強度 19
14.構造/結構 19
15.電線的保護 21
16.部件 21
17.螺絲和連接件 22
18.漏電距離和缺口 23
19.耐高溫和拒燃 23
20.毒性和類似有毒物 24
插圖 25
附錄
附錄A A―公差 25
附錄B 測試的選擇 26
附錄C 溫熱控制器. 27
過電釋放器
和開關的耐久性
附錄D 19款中測試的選擇和次序 27
附錄E 燃燒測試 28
附錄F 熱燈絲測試 29
附錄G 細焰試驗 29
簡介
起草過程中我們就任命合適的有能力和經驗的人來制定本歐洲標準的條款.
在壹般情況下,玩具是根據兒童的具體年齡來進行設計和制造的.它們的特性
與兒童的年齡.發育階段有關;並且它們的應用是以發掘某些才能為條件的.
由於給兒童不該使用的玩具,或者玩具的使用不是按照設計目的進行而引起的傷害事故時有發生.因此,在選擇玩具或遊戲時壹定要格外小心,還應考慮使用玩具的兒童心理和生理發育情況.
本標準的目的在於盡肯能減少玩耍時,尤其是對使用者不明顯的傷害,但不包括其固有危險.鑒於兒童的正常行為即他們不會象壹般成年使用者那樣謹慎小心,所以我們也應考慮到玩具的正常使用或可預見的使用.
考慮到玩具使用過程中的磨損和斷裂,本標準適用於新玩具..
本標準的要求並未免除兒童的家長或其監護人對正在使用玩具的兒童進行監護的責任.
本標準包括所有的電子玩具小到紐扣電池起動的燈大至鉛酸電池驅動的座騎.這使得要根據玩具類型而制定不同的要求和進行不同測試.對不同玩具進行測試的選擇標準在第6款,指導在附錄B.
為了同本標準壹致,電子玩具還必須符合EN 71.
符合本標準內容的玩具,如果在檢查和測試時發現有其它特性沒有達到這些要求所要的安全水平,則不能理所當然地認為它符合本標準的安全規則.
對原料和構造方式同本標準具體要求不同的玩具要按照本要求的目的進行檢查和測試,如果本質上相符則可以判斷它符合本標準.
本標準包括附錄IIEC指示88/378/EEC *1)玩具安全中所述的關於電器的基本安全要求..本標準不包括EC指引91/157/EEC和93/86/EEC *2)其中所涉及含有汙染環境的物質的電池的處理方法.
*1)88/378/EEC—1998年5月3號的關於玩具安全會員國的約法會議指導.
*2)91/157/EEC—1991年3月18號關於含有某些危險物質的電池和照明燈的會議指導.
93/86/EEC—1993年10月4日會議指導適用於含有某些危險物質的電池和照明燈的技術程序
會議指導91/157/EEC.
1. 範圍:
本標準關於電子玩具安全要求,它還適用於電子結構的產品和電子功能玩具.
用電運轉而不作為主要動力的玩具也包括在本標準之內.
註意:1.裏面帶燈的玩具房子就是這類玩具.
註意:2.玩具所用電壓可能由單獨的變壓器提供,或者由玩具內部裝在電池盒中的電池提供.
註意:3.盡管玩具用變壓器或電池供電但卻不能把它們算作是玩具的壹部分.
如果玩具的包裝也可以用於玩耍的話,則把它算作是玩具的壹部分.
註意:4.本標準不適用於:
--測試儀器
--手提兒童照明設備(EN 60598-2-10) *1)
另外,考慮到附錄I中的關於玩具安全的EC指導,本標準不適用於:
--聖誕節裝飾品.
--供成年人收藏按比例縮小的模型.
--遊戲場中供集體使用的設備.
--運動器材.
--供在深水中使用的水上器材.
--供成年人收藏民間玩偶,裝飾玩偶以及類似物品.
--在公***場所(購物中心.車站等)安裝的"專門"玩具.
--煙火,包括火藥帽.
--帶金屬探頭的標槍類.
--電烤箱.電燙鬥或其它額定電壓超過24V的實用性產品.
--教學中在成人指導下使用的含發熱組件的產品.
--裝有內燃機的車輛.
--玩具蒸氣機.
--設計在公***道路上作運動或旅行的自行車.
--額定電壓超過24V,可與電視屏幕連接的電子遊戲機.
--武器仿真品.
--兒童使用的首飾.
非上述各項所導致的電的危險,適用EN 71.
*1).EN 60598-2-10:1989—照明設備—Part2:特殊要求—10部分:手提兒童照明設備.
2. 參考標準
本歐洲標準通過註明日期和未註明日期的參考引用了壹些其它出版物的條
款,這些資料在本文中的適當部分引入並在後面註明出處.凡註明日期的參考,其
出版後的修正或修改形式引入時才能適用於本標準.凡未註明日期的參考, 被引用的出版物的最新版(包括修訂版)適用於本標準.
參考 年份 名稱
EN 71 系列 玩具安全
EN 71-1 1988 Part 1:機械和物理性能
EN 71-3 1994 Part 3:某些元素的轉移
EN 60065 1993 主要的家用和類似常用的電器或相關產品的安全
要求.(IEC 65:1985+A 2:1989+A 3:1992,修訂版)
EN 60068-2-63 1994 環境測試—Part 2:試驗—例子:拋擲彈錘
(IEC 68-2-63:1991)
EN 60320-1 1987 家用或類似常用電器的聯接器.
(IEC 320:1981+A 1:1984+A 2:1985,修訂版)
EN 60335-1 1994 家用或類似電器的安全性.Part 1:總要求.
(IEC 335-1:1991,修訂版)
EN 60529 1991 蓋帽提供的保護程度(IP Code)
(IEC 529:1989)
EN 60695-2-2 1994 火險測試—Part 2:測試方法部分:細焰測試
(IEC 695-2-2:1991)
EN 60730 系列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自動電子控制
(IEC 730,修訂版)
EN60742 1989 絕緣變壓及安全絕緣變壓的要求
(IEC 742:1983,修訂版)
EN 61058-1 1992 電器開關—Part:總要求
(IEC 1058-1:1990)
HD 243 儀器上所使用的圖案標誌—單張紙的指針.介紹
及編碼.(IEC 417)
HD 44151 1983 確定置於火源中的固體絕緣材料的燃點的測試
方法.(IEC表707:1981)
IEC 83 1975 家用及類似常用電器插座標準.
IEC 86-2 1994 常用電池—Part 2:規格表.
IEC 384-14 1993 電器所使用的固定電容—Part 14:部分規格:抗電
磁幹擾和連上電源的固定電容器.
IEC 695-2-1 1991 火源測試—Part 2:測試方法部分:燈絲測試及指引.
3. 定義:
執行本標準時采用下列定義.
3.1.1. 玩具:為14歲以下兒童設計或明顯供他們遊戲時使用的產品.
3.1.2. 電子玩具:至少有壹種功能是靠電的玩具.
註意:非電子部件也認為是玩具的壹部分.
3.1.3. 電池玩具:含有或使用壹個或更多電池作為其唯壹電源的玩具.
註意:電池可能裝在電池盒中.
3.1.4. 變壓玩具:通過變壓器將玩具和電源連接起來且電源作為其唯壹能源的玩具·.
3.1.5. 二源玩具:能同時或交替作為電池玩具和變壓玩具的玩具.
3.1.6. 電池盒:從玩具中分離出的能放電池的小格間.
3.1.7. 安全絕緣變壓器:輸入線圈之間用至少相當於雙絕緣層或高絕緣體隔開的變壓器,且是設計用於向電路提供安全最低電壓的變壓器.
3.1.8. 玩具變壓器:專門設計用於向玩具提供不超過24V安全最低電壓的.安全絕緣變壓器.[EN 60742]
註意:不管a.c或d.c或兩者都可歸入變壓器中.
3.2.1.結構套件:設計用於安裝成各種玩具的電子.電動或機械部件集合.
3.2.2.試驗套件:設計用於安裝於各種組合物電動或電子部件集合.
註意:試驗套件主要目標是通過試驗和研究提高所獲認知水平.它不在於制造有實際用途
的玩具和器材.
3.2.3.功能性玩具:額定電壓超過24V的供成人使用的某些器具或收藏的小模型
型.
註意:額定電壓不超過24V的應在成人指導下供兒童使用的產品,它與成人所使用物品有
相同使用方法的電器或設備模型.
3.2.4.兒童用手提發光裝置:當與電源連接上正常工作時能自由移動的發光裝置
此裝置被制成壹個模型.人或動物,並被兒童當作玩具使用.
[EN 60598-2-10]
3.2.5.成人收藏品的小模型:有或沒有附屬且嚴格按比例制造的精巧模型.
註意:成人收藏品的小模型往往價格昂貴且易受損壞.其包裝,說明和標誌應與玩具所用
的相區別.
3.2.6視頻玩具:有屏幕且兒童通過操作能同屏幕上所顯示的圖像玩耍或互相配
合的玩具.
註意:1.操縱視頻玩具所必須的諸如控制臺,操縱杠,按鈕,監測器和離合器等,都應被看作
是玩具的壹部分.
註意:2.額定電源超過24V的單獨的變壓器和單獨監測器(包括電視機),可被看成是視頻玩
具的壹部分.
3.3.用到電壓和電流時除非另有規定它們是指r.m.s值.
3.3.1.額定電壓:生產商指定的玩具電壓.
3.3.2.工作電壓:玩具在額定電壓下正常工作時考慮到其部件所能承受的最大電
壓.
註意:1.正常操作時由於開關電流,燈泡燒壞或類似事故而導致的玩具內電壓的改變.
註意:2.降低工作電壓時,其電壓影響忽略不計.
3.3.3.額定輸入功率:生產商給玩具指定的輸入功率.
3.3.4.額定電流:生產商給玩具指定的電流量.
註意:若未給玩具指定電流,則本標準所用額定電流是指在額定電壓下正常運作時所測得
的電流.
3.3.5.正常操作:考慮到兒童的正常行為,當玩具與建議電源連接以設計的或可
以預見方式玩耍時的狀態.
3.4.1.漏電距離:沿絕緣材料表面測量得出的兩個通電部件或壹個通電部件與
玩具可接觸表面之間的最短路徑.
3.4.2.間隙:直接衡量的兩個通電部件或壹個通電部件與玩具可接觸表面之間的
最短距離.
3.5.1.可拆卸部件:不用工具便可拆下或打開的部件;或用玩具附帶的工具可拆
下或打開的部件;或使用工具按照說明書便可拆下或打開的部件.
註意:打算隨玩具提供的用於拆或打開的部件是不可拆卸的,說明中應警告不得將這些
工具提供給兒童.
3.5.2.工具:用於拆卸螺絲,螞蝗釘或類似固定對象的螺絲刀.硬幣或其它物體.
3.5.3.可接觸部件:用EN 71-1中所示的相對年齡階段的可觸性探頭能觸及的部
件或表面.
3.6.1.熱動開關:溫度感應裝置,其操作溫度既可設定又可調整,並能夠通過自動
斷開或關閉電路而將正常操作時玩具或部件的溫度控制在某壹限定範圍
之內.
3.6.2.熱斷流:在不正常操作過程中能通過自動斷開電路或降低電流而限制玩具
或其中部件的溫度的裝置,其設計為使用者不能改變其設計值.
註意:發動機保護器是熱斷流的壹個例子.
3.6.3.自動恢復熱斷流:在相關部件冷卻之後能夠自動恢復接通電路的熱斷流.
3.7.1.電子部件:電子能夠通過真空.氣體或半導體實現導電的部件.
註:電子部件不包括電阻.電容和導體.
3.7.2.電子線路:至少同壹個電子部件連接的線路.
4. 總的要求:
5. 玩具的制造應盡可能減少使用時對人或環境的危險,尤其是對使用者不明顯的危險.這適合於考慮到兒童的正常行為按設計的可預見方式玩耍的情況.
總的來說,此規定可通過達到本標準中的相關具體要求實現,並通過進行所有相關測試檢查其是否符合.
5.測試的總體環境:
警告:對電池進行的測試(如短路測試)可能會導致電池的爆炸或斷裂,因此在進行此類測試時應格外小心.
5.1. 按本標準進行的測試是典型測試.
5.2. 除非另有規定,必須在單個玩具上進行所用的相關測試.第14~17條測試可能要對多個玩具進行.若在第9條測試後所測玩具已不能運作,則其後測試要在另壹只玩具上進行.
註意:1.若玩具設計為.
--可用不同電壓供電.
--a.c和d.c.
--可變速的則可能要求增加樣辦數量.
註意:2.對部件進行測試可能要求增加樣辦量.
註意:3.應避免對電子線路進行連續測試而導致其應力的增加.
5.3. 除非另有規定測試將按次序逐條進行.
如果玩具的構造明顯不適於某項測試,則不進行此項測試.
5.4. 設計為兒童安裝的玩具,本要求適用於兒童能獲得的玩具的每壹個部件及組裝件.設計為成人安裝的玩具,本要求適用於組裝玩具.
5.5. 測試在玩具或其任何可移動部件按最不適宜之狀態進行.可拆解部件按不
適宜之狀態拆下或在玩具上進行測試.
5.6. 有控制器或開關裝置的玩具若其設計值可被使用者修改要將其控制器開關的設定值調整到最不適宜之狀態.
5.7. 玩具上可拆解電線被認為是玩具的壹部分也要進行測試.
5.8. 設計用電池盒的電池玩具要對玩具上的電池盒或說明中建議用的電池盒
進行測試.
變壓玩具要對附在玩具上的變壓器進行測試.若玩具上不帶有變壓器,應按照玩具上的標註對合適的變壓器進行測試.
復式電流玩具要對說明中允許的最不適宜電源進行測試,對每次測試的條件進行評估.
5.9. 電池玩具要用新的壹次性電池或充足電的充電電池中的不適宜的壹種進行
試.
註意:1.壹般地充足電的鎳鎘電池或新堿性電池被認為是最不適宜的電池.
在說明書中規定了電壓及尺寸的適用電池的類似電池若能產生更不適宜之條件,壹般也可使用.
註意:2.除非說明中有建議,否則不使用鋰電池.
5.10.若生產商對所用附件進行了修改則玩具應同能產生最不令人滿意結果的
那些附件壹起進行測試.
註意:1.附件例子為:燈.發動機和軌道.
如果超過壹個以上的附件可以同時使用,則使用能產生最不令人滿意之組合測試.
註意:2.可能從壹套以上玩具中選附件.
註意:3.為了獲得最不令人滿意之狀態可能用合適的電阻代替附件.
帶有不用工具就可拆下的加熱用的燈的玩具,不管其標註,在能輸入的最大
功率狀態下對燈進行測試.
註意:4.燈從通常能獲得的類型中選取.
5.11.測試在溫度為20±5°C,幹燥的自由空間進行.
5.12.有壹個以上額定電壓的玩具要在最不適宜之電壓下進行測試.
5.13.電池玩具測試過程中應考慮到,由於電池裝入錯誤或反向連接而導致的顛
倒電極(若說明中不禁止),它可通過在顛倒電極情況下的重復測試實現.
5.14.進行跨接絕緣的可能性評估和短路測試過程中電池要正確安裝.
壹次測試中只能斷路壹次,由短路造成的不符合本標準的損壞應在進行下
壹次短路之前修好.
5.15.測試開始之前,玩具按EN 71-1中的以下各項進行測試作為預處理.
--4.3.包括電池在內的玩具重量不超過5kg.
--4.4.用於座上或站上的玩具.
--4.5.用於騎上的玩具.
--4.13.帶有用織物或其它滑的材料包起來的電池或電子配件的玩具.
--4.21.3.無年齡階段限制的所有玩具.
註意:1.同EN 71-1符合就不需在預處理後再進行檢查.
註意:2.如果能產生更不適宜的條件則有必要對沒有經過預處理的玩具進行上述測試.
6. 測試的選擇:
6.1. 符合第9條測試的,在短路的不同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