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完成標準條件修訂的職稱系列,按照新的標準條件執行,標準條件已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發布。未完成修訂的,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各行業人才主管部門要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加快推進職稱標準條件制定修訂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現行各系列(專業)標準條件的修訂工作。要破除“唯論文”等不合理傾向,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結合行業人才特點,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形式作為評價內容,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
2.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於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3.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完成要求的繼續教育學時(學分),申報職稱評審時提供近五年以來的繼續教育情況。
2021年臨沂市教師高級職稱申報要求:
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要求提供佐證材料和能夠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代表性成果。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壹步簡化職稱申報評審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對能提供信息***享或者網上上傳電子佐證材料的,不再要求申報人提供紙質材料。
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調整需要改系列(專業)申報評審與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同層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在現聘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壹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推薦申報。未按規定取得相應系列(專業)資格的,不得申報評審高壹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後的任職年限可累計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可作為申報高壹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