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禁止的物品包括
壹、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
1.侵犯知識產權:如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的圖書、音像制品等。
2.假冒偽劣:如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兒童用品、電子產品、化妝品、紡織品等。
二。瀕危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
三。禁止進出境的物品
如對人畜健康有害、來自疫區、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其他物品;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
擴展數據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
第五條?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隱私受法律保護。除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因國家安全或者偵查刑事犯罪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快遞市場的監督管理。
《郵件快遞實名收寄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條?寄遞郵件、快件時,寄件人應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郵件詳情單、快遞運單等寄遞詳情單。
第十壹條?除已簽訂安全協議的用戶投遞的信件和郵件、快件外,投遞企業收寄郵件、快件時,應當核對寄件人在寄遞明細表上填寫的個人身份信息和有效身份信息。信息核對後,寄遞企業應當記錄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但不得擅自記錄在寄遞明細表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郵政局-國家郵政局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發布《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