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春節,劉湘設宴犒勞21軍軍政研究所所有部屬,該所為劉湘模仿黃埔軍校而開辦的壹所軍事政治學校,教材也以黃埔課本為藍本。蒙王陵基推薦,劉航琛在該所擔任政治歷史教官。身穿長衫的劉航琛是席上惟壹未著軍服者,可能是這個原因,劉湘坐到他的旁邊,當劉湘得知劉航琛為北大經濟系畢業生時,眼睛壹亮,熱情地稱之為“航琛兄”,並“禮賢下士”地邀請他參加四川督辦公署的經濟會議。從此二劉結識,兩年後劉航琛正式成為劉湘的重要幕僚,在劉湘統壹四川的壹系列軍事行動中,起到了關鍵性作用,可謂劉湘之“蕭何”。 1927年,劉湘的財政負債已高達八九百萬元,1928年,劉湘與楊森交戰獲勝,地盤擴大到二十八縣,軍隊增至七萬多人,但仍嚴重入不敷出。為此,於1929年劉湘起用劉航琛主管財政。劉航琛主動與劉湘約法三章:如果劉航琛營私舞弊,劉湘對他有槍斃權;如劉航琛與劉湘有重大意見分歧,劉湘對他有罷免權;除此之外,財政由劉航琛全權負責,劉湘不得下手令提款,也不得幹預他執行預算。當時劉湘的部下動輒持劉湘手令到財務處支款,而劉湘為了籠絡部屬,往往聽之任之,使財政虧空雪上加霜。劉航琛想把規矩立在前頭,以防後患。
劉航琛就任財長處長後,開始實施他向劉湘提出的聚斂之策—“如仍照從前辦法,僅賴征收地賦,強派捐稅,決不可能籌到巨款來擴充軍隊。根本之計,在於加重稅捐,爭取鹽稅,整頓特稅。但仍有緩不濟急之時,必須仿照南京政府發行公債,化遠期款為現款,以應急需。同時利用金融界和商幫的實力,作為緩急相通,不必將他們當做強派硬索的對象”。劉航琛壹上任就精簡機構、合並稅局,這些稅局往往為劉湘親信部屬及其親朋所把持,貪汙中飽,如雁過拔毛,稅款到達督辦公署時,已剩六成。為減少阻力,劉航琛說服劉湘兼任捐稅總局總辦,但捐稅總局又歸劉航琛的財務處管理。在劉航琛的建議下,劉湘將所有的三十多個捐稅局全部裁撤,合並為捐稅總局。本來打算在總局成立典禮上搗亂的師長、旅長們,見劉湘是總局總辦,便都打不起精神來。合並稅局後的第壹個月,21軍的財政赤字便告消滅,還盈余壹百四十多萬元,第二月結余二百七十多萬元,劉航琛如數上報於劉湘,並保證,今後每月上繳金額不少於此數。劉湘驚喜之余,用這筆錢在重慶建立了壹所擁有最新設備的兵工廠,此廠在劉湘、劉文輝為爭奪四川主導權的“二劉之戰”中,發揮了決定性作用。
其後,劉航琛便把眼光放在了鹽稅上,鹽稅作為國稅,本應上繳國庫,但在軍閥混戰時代,鹽稅則是軍閥們穩定、可觀的壹筆軍費。在四川,自貢等產鹽區為劉文輝控制,而川鹽運銷的重要碼頭重慶則在劉湘手上。劉航琛以21軍代表身份與劉文輝24軍代表張富安、寧芷村談判,經過討價還價,兩軍在重慶設立財務統籌處,張富安任處長,劉航琛任副處長,寧芷村任科長,平均瓜分鹽稅,雙方各得二十萬元。
劉航琛還在特稅(鴉片稅)上下足了功夫,劉湘政府以征收重稅便可壓制鴉片市場活力為由,公開征收特稅。而劉航琛則發明了壹條新規定:對原來不產煙土或少產煙土的地區,不論是否種煙,壹律征收“畝捐”,金額相當於各縣壹兩年的糧稅;另外,還加收煙土運銷稅,凡上過稅的煙土可以在本省銷售,還可運銷省外。劉航琛甚至還針對煙土銷售終端設立了“紅燈捐”和“癮民捐”,凡是繳納“紅燈捐”者才有資格開設煙館,凡是按月繳納“癮民捐”者才能公開吸煙,否則將受到罰款。
對於劉湘部下,劉航琛也板起面孔,對於支款要求,壹概不理,甚至撕毀過劉湘的手令。此後,劉湘再未為部下下過支款的手令,直至去世。為了應付劉湘越來越龐大的軍費開支,劉航琛開始向工商、金融業大肆舉債。由於此前軍閥“借款”,從無償還之時,商人對軍閥的信用懷有戒心,劉航琛召集銀行、錢莊、鹽幫頭面人物開會,向他們借款,他們雖不願借予,但迫於壓力,不得不借出壹些,權當被勒索了。但借據到期,有幾人抱著試試的態度拿借條去財務處兌現,結果不但順利收回借款,還得到了劉航琛的盛情款待。鹽幫是四川首富,因怕得罪劉湘,不敢去兌現,劉航琛派人去請,親自將銀子交還。劉航琛追著還錢的新聞很快傳開,從此打開了向工商界大肆借錢的通道。
他先是以債養債,到處挪賬以應付日益龐大的軍費開支。到1931年,四川已成為兩大軍閥的競技場,壹方是劉湘,另壹方是劉文輝。劉湘擁兵十多萬,裝備有軍艦、飛機、大炮、重機槍等現代武器,並控制川東幾十縣,扼守著長江上遊咽喉。劉文輝的防區也已發展到包括西康在內的七十余縣,兵力亦有十多萬。二人都想先統壹四川,再稱雄西南,甚至問鼎中原。此時,劉航琛通過稅收、舉債已不能應付軍費開支,便準備化遠期款為現款。劉航琛聯合聚興誠銀行董事長楊粲三、美豐銀行總經理康寶恕、川鹽銀行董事長吳受彤大量發行公債、庫券,並仿照上海,在重慶設立證券交易所,並兼營申匯。這些舉措,使劉湘在軍事實力上明顯優於劉文輝,成為在“二劉之戰”中,劉湘最終獲勝的主要原因。從1932年到1933年十月戰爭結束、劉文輝退守西康為止,21軍***發行各種庫券公債計有十項,總金額高達四千壹百三十萬元。“二劉之戰”是四川二十多年軍閥混戰中,規模最大也是最後的壹次大戰,壹方面,四川的統壹使政治趨向正軌,人民得以休息,為後來的全面抗戰構築了壹個穩固的後方;另壹方面,戰爭也使川民飽受苦難。
在“二劉之戰”前,劉航琛還作為劉湘特使,往返南京與重慶之間,向蔣介石示好,爭取中央政府的支持。此間,劉航琛得以結識宋子文、蔣介石,劉航琛整頓四川財政的方案也深為他們所賞識。由於劉航琛得罪了劉湘的軍師—神漢劉從雲,又與王陵基往來密切,王後來駐防萬縣,扼守水路交通要道,劉湘深恐王、劉勾結,發生異端;受到劉湘猜忌,劉湘覺得劉航琛言大而誇,居心叵測,不易駕馭:所以劉湘上報中央請求批準的四川省財政廳長的人選並不是劉航琛,而是劉湘的親信唐棣之。在宋子文的幹預下,劉航琛擠掉唐棣之,成為首任四川省財政廳長。1935年2月,國民黨統治下的四川省政府在重慶成立,劉湘出任主席,劉航琛也同時出掌財政廳。 劉航琛當上財政廳長之前,就搞了壹個《整理四川財政方案》。他受任財政廳長尚未回川就職,便把“方案”抄寄給上海《申報》,以“新任四川財政廳長劉航琛談整理四川財政方案”的標題刊登出來。
四出省政府新成立時,財政上要急於解決的問題是編制1935年7月到1936年6月的年度預算,這個預算,根據全省各項開支需要將近7000多萬元,還要加上省政府成立後,從2月到5月有支無收的幾個月的貸款逐步籌還的數字。到1936年上半年編制7月至1937年6月的年度預算,支出約需8000多萬元。在劉航琛任職期間,要解決財政上這樣龐大開支,絕非易事。他重操故伎,采取整頓稅收,開辦新稅。擴大信用,套取資金等辦法,大量增加人民負擔。
(壹)極力整頓田賦收入。劉航琛為了加重田賦收入,過去曾制定田賦整頓方案,重新清理田地面積,使各縣田畝,普遍增加。全川各縣條糧,***計60多萬兩,辛亥革命後,折征銀元,約每糧壹兩,折征為銀元十幾元,總***年可收入700多萬元。本為壹年壹征,劉航琛附加3倍的所謂臨時“剿赤”經費,這樣實際成了壹年四征,更加重了對農民的剝削。
(二)整理田地買賣和典當的稅收。過去田地的買賣和典當都要課稅,各縣征收單位不壹致,為了劃壹稅率,把買契稅改為照契價每百元收百分之十幾,典契稅照契價每百元收百分之幾。這樣壹改。兩種契稅,壹年可收1000萬元以上。
(三)全川驗換契紙。劉在主持二十壹軍財政時,曾在防區各縣辦理過查驗契紙,大契每張收1元,小契5角,白契補稅,過期不驗收罰金,每契還要另貼印花,搜刮民脂不少。他現在花樣翻新,稅金加重,把過去各防區印稅的契紙,宣布完全無效,壹律換成經國民黨四川省政府蓋印的契紙,才算合法有效。於1936年下半年開始實施。每張契紙驗換時,100元以上的大契收費3元,100元以下的小契收費1元5角,典當契照減半收費。在壹定期限內拿到征收機關驗換的,不管紅契或白契,均壹律驗換,白契不罰。這辦法收到實效,特別是把陳年的白契都騙出來只補稅不罰就驗換了。驗契每張收入雖微,但集腋成裘,超過預算兩倍以上,達1500萬元之多。
(四)加重屠宰稅附加。全川各縣市的屠宰稅,原來系教育專款。劉航琛在正稅之外,每頭豬附加稅收2元,以每年殺豬約四五百萬頭計,約可收稅1000萬元。
(五)實行貨物壹稅制。他在廢除苛捐雜稅、關卡厘金的幌子下,實行在四川境內對進;出口貨物只征稅壹次。憑票通行,不再征稅。壹稅制在手續上簡化了,也可避免壹些收稅人員的勒索,但在人民負擔上並未減輕。稅率是值百抽五,約計全年可收入800萬元。
(六)繼續征收禁煙稅。這項稅大體上分為兩種區域征收:壹是種煙區,壹是非種煙區。對兩種區域吃煙的人都要抽收紅燈捐,種煙區要加抽煙窩捐。對於進出口的煙土抽過道捐,如雲貴煙土運銷四川,或由四川運銷他省都要上稅。四川省設有“禁煙總局”,各縣設有“禁煙督查處”等機構,就是專管煙土種、運、售、吸等事宜,重慶壹段時間還曾實行過煙土“統收統銷”。劉在預算上的禁煙稅收入,只列了幾百萬元,實際上要多好幾倍。
(七)開辦營業稅。這項營業稅於1936年度開辦。在城市集鎮各類商店就它的營業額按稅率3%征收。經國民政府指撥為省地方收入。省政府還制定了營業稅征收條例和施行細則,發給各縣執行。開辦初期,雖發生很大困難,有的縣份還引起商人罷市的風潮。省政府以這項稅收數字大,稅源正常,責成各縣縣長負責貫徹實施,如果行不通,就唯該縣長是問,用行政壓力推行。
(八)改組成立省行、收回地鈔、發行輔幣。省政府成立後,劉航琛即改組四川地方銀行為四川省銀行,加撥資本80萬,湊足資本200萬元,並兼任總經理。當時四川財政困難,無款增資,劉便耍了壹套“空中懸傘”的把戲。他以財政廳長名義飭令省行立出壹個月期的本票2張,金額各40萬元,交由財政廳轉向重慶美豐、川康兩銀行各抵借40萬元,此項借款即作為省政府撥給省行的增資款。時間不到壹月,財政廳用面額140萬元的四川省庫券向省行抵押借款80萬元,省行付給即期本票80萬,財政廳即用以分別償還美豐、川康兩行借款,抽出原由省行立出壹月期的本票退還省行。與此同時,財政廳又以95萬元的四川建設公債向省行抵借58萬元。這樣,財政廳在四川地方銀行改組為四川省銀行的時侯,名曰增資80萬,實際財政廳倒套借了58萬元。這是劉航琛擴大信用,套取資金,慣用的手法之壹。
劉航琛任省行總經理後,首先面臨收回地鈔問題。四川省地方銀行於1934年成立,為解決劉湘軍費開支的需要,壹開始就發行“四川地方銀行兌換券”(簡稱地鈔)。票面分1元、5元、10元3種。截至1935年4月9日止,地鈔發行額達3300余萬元,而現金準備只有300余萬元,不及1/10。遂致現金日貴,地鈔日賤,每千元地鈔掉換現金,需補水達六七十元至壹百七八十元。釀成重慶、成都發生嚴重的擠兌現象,甚至發生擠傷人和踩死人的事故多起。人心浮動,難以平息。劉航琛以財政廳長身份,壹面邀集重慶金融界商議,決定將各行莊所有地鈔,盡量交由“四川地方銀行兌換券準備庫”封存,組織“抵解委員會”,發行壹種“抵解證”。此證可在市面流通使用,每月半、月底掉換壹次,每半個月應得子金即附帶註明於證內。子金由財政廳負擔,歸執證人所有。利率若幹,則於月半、月底之前壹日,由“抵解委員會”召集各行莊議定之。此法實行後,重慶各行莊***封存地鈔700萬元。地鈔發行額雖有 3000余萬之巨,但以川省幅員遼闊,外縣流通者占多半。重慶壹地封存700余萬元不用,市面籌碼頓形減少,擠兌之風因此和緩。同時派專車運現接濟成都,風潮始暫平息下來。另壹面又求助於蔣介石。蔣的中央統治勢力伸進四川,在成都設立“委員長行營”,推行其法幣政策,把發鈔權收歸中央。幾經策劃,由“行營”於1935年9月15日明令公布地鈔按八折以“中央本鈔”收銷,使四川人民蒙受重大損失。
但在地鈔於1936年11月20日全部以八折掉換中央本鈔之前,劉航琛就向財政部請示由四川省銀行發行5角輔幣。四川省銀行同各地銀行、錢莊以簽訂合同方式領用輔幣,以擴大發行。據1937年10月四川省銀行帳面記載,實際發行額為998.3萬元,已達到飽和點,以後奉令停止發行。輔幣券紙質低劣,極易損壞,在流通過程中,散失很多,有相當壹部分未能收回,使人民又遭受壹次禍殃。
劉航琛發行紙幣的野心,並不止此,也不因為發行條例的限制而把他束縛在只發行輔幣的範圍之內。相反,除了大量印刷5角的輔幣外,還大量地印刷了5元、10元壹張的大額鈔票達壹億幾千萬元,不過這種大鈔,礙於國民政府金融法令,沒有發行出來。接著抗戰爆發,劉湘死在漢口,劉航琛的財政廳長也隨之垮臺,他即把印制的大鈔作為禮品送給宋子文,以獻媚討好的口氣說:抗戰發生,需要大批軍費,增發鈔票,勢在必行。用省行名義印的鈔票,只要塗去四川省銀行字樣,加蓋財政部或中央銀行圖章就可發行。宋欣然接受、實行,這就增添了紙幣泛濫、貶值的壹部分籌碼。
(九)發行公債。在劉航琛擔任財政廳長期間,還先後發行了“二十四年四川善後公債”、“二十五年整理四川金融庫券”、“二十五年四川善後公債”、“二十五年四川建設及換償公債”,金額***達1.45億元。在發行這樣大量的債券中,劉航琛仍采取過去辦法,以各家銀行錢莊作為推銷債券主要對象,分別給以不同利息和按票面額六折或七折推銷。
(十)收兌利濟期票。劉航琛任財政廳長後,重慶禁煙總局局長由唐華接任。對煙土實行“統收統銷”,以便官方壟斷專利。當時,重慶統收處官商合組“利濟財團”(以川鹽銀行和美豐銀行股本最多,遂由川鹽董事長吳受彤、美豐總經理康心如分任財團總經理、協理),集資 500萬元,作為收購基金,收購現金不足時,就開出期票收購煙商存貨,再將收購煙土分發所屬各縣的禁煙分處銷售。統收票由於存貨積壓,無法脫手,而煙商手上捏有不少煙土紛請收購,亦不能解決,加以派給各縣禁煙分處的煙款收不回來,影響“利濟”期票到期不能兌現。而“利濟”期票,多數由鹽商持向重慶金融界貼現,如期不能兌現,單是各銀行頭寸就積壓 2000多萬元,造成市面銀根特緊。當時吳受彤和康心如為此事同唐華鬧翻了,互相埋怨,大吵大罵。劉航琛在場,他當即裝出竭力解決此事的關心態度說:把未兌現的“利濟”期票,壹齊收來拿給我,換給財政廳的期票,認二分利,統收處的存貨歸我出賣了來償還。他這樣作,表面上是把“包袱”轉給財政廳,使市面銀根活躍起來,而實際上他借機抓住這筆錢解救當時四川財政上的困難。
此外,劉航琛為了培植壹批親信,發展基層勢力,在1935年上半年,開辦“財訓班”,以劉湘為班主任,自任副主任。壹***辦了3期,每期3至5月不等。結業後將這批人員調往省內各地征收機關,有的充任征收局長,控制了各地的財政收入。
總的,由於四川軍閥防區制的打破,軍事、政治、財政基本上趨於統壹,在劉航琛擔任財政廳長期間,由於他多方搜括民財,扭轉了四川的財政困難局面,確已做到收支平衡,還有結余。 蔣介石派參謀團入川的首要任務,在於統壹改編四川的軍隊。據說當時全川各軍核實編完過後,尚有二百七八十個團之多。改編以後,仍由各軍軍長統率,按名發餉,任何部隊均不得再有增加,堵塞了各軍任意擴充部隊的門路。劉湘部隊實力雖遠超其他各軍之上。但其野心不死,還要利用軍、政、財大權在握,暗中發展部隊,不斷擴充自己的力量。劉湘將在原有部隊之外,增加若幹團的意圖,同劉航琛商量,要他在財政上想辦法,並提出購買武器需要2000萬元左右。劉航琛極力表示願意效忠,還拍著胸膛說:“甫公 (即劉湘)盡管去辦好了,財務完全由我負責。”
在1937年抗日戰爭發生之前,劉湘就加強和擴大兩個師。壹個師的師長是劉樹成,另壹個師的師長是劉湘的舅子周曉嵐。劉湘把這兩個師視為對他最能效忠的部隊。劉樹成師駐防邛崍、大邑等縣,即劉湘的故鄉。周曉嵐師駐防瀘縣、宜賓壹帶,即劉航琛的故鄉。從駐防安排上是有其深刻用意的。這兩個師擴大後的精良裝備和軍餉都是由省財政廳撥付。1938年 1月,劉湘死後,劉航琛仍應其遺孀劉周書的要求,按月匯給兩師各1萬至3萬元,作為活動費用。此項匯款,由劉寫立墨條交川康或川鹽匯出,不久,王纘緒代理四川省政府主席,王和劉航琛間有矛盾,借口徹查財政廳帳目,下令逮捕劉航琛,劉航琛於是年5月出走香港,始停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