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根據具體的組織形式。
根據經濟壟斷的具體組織形式,壟斷可以分為短期價格協議、卡特爾、辛迪加、信托、康采恩等組織形式。
1.短期價格協議:是最簡單的壟斷組織形式,大企業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約定,在壹定時期內控制某種商品的價格,以獲取高額利潤。這種壟斷不是長期穩定的。
2.卡特爾:是指生產同類商品的企業為獲取高額利潤,在市場劃分、商品產量調節、商品價格確定等壹個或多個方面達成協議而形成的壟斷聯盟。卡特爾的每個成員企業在生產、銷售、金融和法律方面保持自己的獨立性。根據協議內容,卡特爾可分為:規定銷售條件的卡特爾、規定銷售範圍的卡特爾、限制生產的卡特爾、分配利潤的卡特爾等。卡特爾成立時,壹般需要簽訂正式的書面協議,部分成員企業選舉委員會來監督協議的執行,保管和使用同壹筆資金。它的主要特點是比短期價格協議更廣泛、更穩定。
3.辛迪加:是同壹生產部門的企業為了獲取高額壟斷利潤,通過簽訂協議購買原料和銷售商品而形成的壟斷聯盟。參加辛迪加的企業在生產和法律上保持獨立,但在購銷領域失去了獨立地位。所有的購買和銷售業務都由財團的總辦事處處理。參與辛迪加的企業不再與市場直接接觸,難以擺脫辛迪加的約束。因此,它比卡特爾更集中,也更穩定。
4.托拉斯是壟斷組織的壹種高級形式,通常指生產類似商品或在生產上有密切聯系的企業為獲取高額利潤而進行的生產和銷售的全面合並而形成的壟斷聯盟。信托的參與者雖然是獨立的企業,但在法律和產銷上失去了獨立性,信托的董事會集中所有的經營和財務活動。原企業成為信托股東,按股權分配利潤。信托組織具有聯合公司或集團公司的所有功能,因此它是比卡特爾和辛迪加更高級的壟斷形式,具有相當的緊密性和穩定性。
5.Konzem:是壹個高級復雜的壟斷組織,分屬於不同部門的企業,以最有實力的企業為核心。這個壟斷組織的參與者不限於某個行業或某個生產部門的企業,生產、服務、運輸、金融等不同部門的企業都可以成為這個組織的成員。康采恩是比卡特爾、辛迪加、信托更高級的壟斷組織形式,是產業壟斷資本和銀行壟斷資本融合的產物。
6.其他組織形式的壟斷:主要指聯合企業、集團公司和國際壟斷組織,包括國際卡特爾、國際辛迪加和國際托拉斯。
(B)按照地域劃分。
按照壟斷的地域範圍,壟斷可以分為國內壟斷和國際壟斷。
1.國內壟斷:指只在壹國境內起作用的壟斷。傳統的反壟斷法主要規制國內壟斷。然而,隨著各國經濟壹體化和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跨國公司、跨國公司等壟斷組織層出不窮。原本局限於壹國的壟斷逐漸威脅到國際貿易的健康發展,引起了學者們的關註。
2.國際壟斷:指在國際範圍內進行商品、資本、服務和技術的交易過程中,超越壹國國界的壟斷。
(三)根據立法定位。
根據立法定位,壟斷可以分為合法壟斷和非法壟斷。
1.合法壟斷:是反壟斷法中明確規定的,由相關反壟斷主管部門出於特定目的,如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宏觀經濟協調發展等而予以豁免的壟斷。通常在各國反壟斷法的排除條款中規定,主要有兩種情況:壹種是對某些特定部門壟斷行為的豁免。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公用事業,如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鐵路等部門;銀行、保險等關系國計民生的經濟領域;壹些自然資源開發行業,如石油和煤炭;國家指定的專營行業;關系國民經濟發展的壹些重要原材料的生產和關系國家安全的國防科研領域。二是特定時期、特定情況下某些壟斷行為的豁免。如行使知識產權的行為、經反壟斷機構許可的聯合限制競爭行為等。
2.非法壟斷:是指除合法壟斷以外,具有社會危害性,應當受到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需要註意的是,合法壟斷和非法壟斷沒有絕對的界限。合法壟斷也可能發展成非法壟斷。比如上述公用事業是合法壟斷,公用事業壹旦濫用壟斷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就會
發展成非法壟斷。另外,在壹定時期內被認為是合法壟斷的,隨著社會經濟形勢的變化,也可能被認為是適度競爭的需要,所以要防止非法壟斷。比如過去普遍認為是需要自然壟斷的公用事業。現在人們認為只能在網絡設施上允許壟斷,運營上要建立競爭結構。再比如,隨著銀行、保險業向社會資本開放,將引入競爭,對非法壟斷要進行規制。
(四)按成因劃分。
根據壟斷產生的原因,壟斷可以分為經濟壟斷、自然壟斷、國家壟斷、權利壟斷和行政壟斷。
1.經濟壟斷:是指市場參與者憑借經濟優勢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行為,包括濫用經濟優勢和聯合限制競爭。
2.自然壟斷:壹個制造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低於多個制造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中國的電力、電信、鐵路、供氣等行業都是自然壟斷行業。因為自然壟斷的形成並非主要由行政力量推動,所以也可以說自然壟斷是經濟壟斷的壹種特殊形式。
3.國家壟斷:指國家為保護國家安全、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或促進社會整體利益,對特定領域的商品或服務實行排他性控制。許多國家都以特別法的形式明確規定,中央政府將壟斷郵政、槍支彈藥、黃金等關系國計民生或國家安全的事業和產品及服務。國家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也可能會對特定領域進行專營,比如中國古代的“鹽鐵專賣”和現代的煙草專賣。
4.權利壟斷:是知識產權法賦予的壟斷,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其權利人享有壹定的法定權利,在壹定時期、壹定區域內排除他人參與競爭。
5.行政壟斷:是指地方政府、政府經濟行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政府職能部門憑借行政權力排除、限制或者妨礙市場競爭的行為,包括地區壟斷、行業壟斷、強制聯盟、行政強制交易行為等形式。
壹般來說,自然壟斷、國家壟斷、權利壟斷屬於合法壟斷,經濟壟斷、行政壟斷屬於非法壟斷。
(五)根據市場結構。
根據市場結構,經濟壟斷可分為壟斷、寡頭壟斷和聯合壟斷。
1.壟斷:是指企業對整個行業的生產和銷售具有完全的排他性控制。簡而言之,這個行業只有壹家企業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不存在競爭。獨家壟斷也叫完全壟斷。
2.寡頭壟斷:指只有少數企業在特定市場生產和銷售某種特定產品或提供某種服務,每個企業都占有壹定的市場份額,並能對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實行壹定的排他性控制。但是,這些企業之間存在壹定的競爭。
3.聯合壟斷:指兩個以上企業或企業聯合組織,通過明示或暗示的限制競爭協議或* * *壹致行為,共同控制某壹行業的生產或銷售。是壟斷競爭的重要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