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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避災常識

1. 煤礦井下的避災原則是

井下避災基本原則:及時匯報、積極搶救、安全撤離、妥善避難。

當礦井發生災害事故後,礦工在萬分危急的情況下,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積極、正確地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傷亡和損失的有效方法。

每個礦工和下井工作人員必須根據本人工作環境的特點,認識和掌握常見災害事故的規律,了解事故發生前的預兆,通過學習牢記各種事故的避災要點,提高自己的自身抗災能力。

擴展資料:

煤礦事故

1、頂板事故

頂板災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431363036害是煤礦最常見、最容易發生的事故。在煤礦五大災害(煤塵、水、火、瓦斯、頂板)中,無論是發生次數,還是死亡人數,頂板事故都居煤礦各類事故之首。

隨著工作面的開采,煤層上面的頂板巖層失去 了支撐,原來的壓力平衡遭到破壞,煤層頂板在上覆巖層壓力的作用下,發生變形、破壞。

如果我們支護不及時或支護強度不夠,很容易使工作面的頂板巖層發生斷裂和冒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及設備的損失,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冒頂事故。

2、氣體 粉塵

煤層中經常伴隨瓦斯(甲烷等)的存在。瓦斯容易引起爆炸事故。因此在封閉的空間工作時,需要經常監測瓦斯濃度。若氣體中有壹定濃度的粉塵,也有可能因為火星引起爆炸。粉塵體積細小,但表面的相對比例大。若周圍空氣中有充足的氧,對於燃燒反應便會非常敏感。

3、氣體噴出

瓦斯本身對人體無害,但有時伴隨著壹氧化碳等有毒氣體。若大量的瓦斯壹次噴出,通常煤氣爆炸的可能性也迅速增加。

4、坑內火災

煤礦事故中最壞的情況。與壹般的火災不同,周圍有許多可燃物(煤)大量存在。若坑道被熱及煙堵住出口,同時發生缺氧的情況,通常會造成重大的傷亡。

5、水災

在水底 (海底、湖泊或水庫附近) 的礦區坍塌時發生的事故,是比坑內火災更糟糕的情況,幾乎沒有生還的可能。大量洪水在很快的時間內將坑道吞沒,造成全體工作人員死亡。通常生還者無法救援、遺體無法回收,坑道也同樣被放棄。

在承壓水上采煤和小煤窯破壞區復采,也有可能發生突水、透水事故。井下突水和小煤窯透水事故遠多於水體下采煤透水事故。

煤礦事故頻發,主要與瓦斯治理不好有關,氣囊式快速密閉是唐山開灤煤礦安全專家劉熾綸的專利技術,對於巷道通風、防止瓦斯爆炸、防止火災有很大作用。

參考資料:

CNKI學問-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及災害自救方法探析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煤礦

2. 礦井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麽

礦井發生火災、水害、瓦斯、頂板、運輸、機電等災害事故時,初起階段所波及的範圍和造成的危害壹般比較小。

這時既是撲滅和控制事故的有利時機,也是決定礦井和人員安全的關鍵時刻。在多數情況下,由於事故發生突然,礦井領導人員和礦山救護隊員等專業人員壹時難以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所以,井下礦工及時地開展避災工作,對於保護自身安全、抑制災情擴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使在事故處理的中期和後期階段,往往也需要以井下礦工的正確避災為基礎,提高搶險救災工作的成效。

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 (1)積極搶救 災害事故發生後,處於災區內以及受波及區域的人員應沈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有條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2)安全撤離 當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井下礦工應想方設法,迅速安全地撤離災區。

(3)妥善避難 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進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難,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等待救護人員的援救。如不能撤至地面,應盡量撤至井下設置的避難洞室中或安全條件較好的其他地點。

3. 礦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麽

礦井發生火災、水害、頂板、運輸機電等災害事故時,初起階 段所波及的範圍和造成的危害壹般比較小,這時,既是撲滅和控制 事故的有利時機,也是決定礦井和人員安全的關鍵時刻。

在多數情 況下,由於事故發生突然,礦井領導人員和礦山救護隊等專業人員 壹時難以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所以,井下礦工及時地開展 避災工作,對於保護自身安全,抑制災情擴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 作用。

即使在事故處理的中期和後期階段,也往往需要以並下礦工 的正確避災為基礎,提高搶險救災工作的成效。井下避災的基本原 則如下。

(1) 積極搶救。災害事故發生後,處於災區內以及受波及區域 的人員應沈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有條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 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2) 安全撤離。當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 員的安全時,井下礦工應想方設法,迅速安全地撤離災區。

(3) 妥善避難。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退,遇險人員應在災 區內進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難,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 等待救護人員的援救。

如不能撤至地面,應盡量撤至井下設置的避 難洞室中,或安全條件較好的其他地點。

4. 煤礦作業人員必須熟悉什麽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險知識

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煤礦安全避險系統是預防事故以及事故發生時開展自救互救、緊急避險而達到減少傷亡目的的重要技術保障。

“六大系統”是指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煤礦應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科學確定避災路線,編制應急預案,每年開展壹次“六大系統”聯合應急演練。

加強入井人員培訓,使其熟悉各種災害情況的避災路線,並能正確使用安全避險設施。壹、礦井監測監控系統煤礦監測監控系統是指可以實現對煤礦井下瓦斯、壹氧化碳濃度、溫度、風速等動態監控的自動化系統。

礦井監測監控系統中心站實行24h值班制度,當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時,能夠迅速采取斷電、撤人、停工等應急處置措施,充分發揮其安全避險的預警作用。二、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是指通過入井人員攜帶識別卡,確保能夠實時掌握所有井下各個作業區域人員的動態分布及變化情況的系統。

當緊急情況發生時,可以準確掌握井下作業人員的位置,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依據。三、井下緊急避險系統井下緊急避險系統是指為在災害事故發生時,不能撤到安全區域人員建立的避險場所和設施。

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包括臨時避難硐室、永久避難硐室和救生艙。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應建設采區避難硐室;突出煤層的掘進巷道長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長度超過500m時,必須在距離工作面500m範圍內建設避難硐室或設置救生艙。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以外的其他礦井,從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額定防護時間內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須在距離采掘工作面1000m範圍內建設避難硐室或救生艙。緊急避險設施應具備安全防護、氧氣供給保障、有害氣體去除、環境監測、通訊、照明、動力供應、人員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條件下其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96h.四、礦井壓風自救系統礦井壓風自救系統是指為了實現所有采掘作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提供壓風供氣,為事故現場人員提供寶貴氧氣的系統。

空氣壓縮機壹般設置在地面,而在深部多水平開采的礦井,空氣壓縮機安裝在地面難以保證對井下作業點有效供風時,可在其供風水平以上2個水平的進風井井底車場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裝。突出礦井的采掘工作面要設置壓風自救裝置。

其他礦井掘進工作面要安設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1333363383961壓風管路,並設置供氣閥門。五、礦井供水施救系統礦井供水施救系統是指為了保證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現場人員用水的需要而事先配裝的實時供水系統。

《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建設完善防塵供水系統,除設置三通及閥門外,還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員較集中的地點設置供水閥門,以保證各采掘作業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夠實現提供應急供水的要求。六、礦井通信聯絡系統礦井通信聯絡系統是指保證壹旦事故發生實施救援時暢通、有效地傳遞重要信息的系統。

按照在災變期間能夠及時通知人員撤離和實現與避險人員通話的要求建設完善通信聯絡系統。在主副井絞車房、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水泵房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區、水平最高點處安設電話。

井下避難硐室、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和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等,設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要積極推廣使用井下無線通訊系統、井下廣播系統,以確保發生險情時,可及時通知井下人員撤離。

5. 礦井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麽

導讀:礦井發生火災、水害、瓦斯、頂板、運輸、機電等災害事故時,初起階段所波及的範圍和造成的危害壹般比較小。

這時既是撲滅和控制事故的有利時機,也是決定礦井和人員安全的關鍵時刻。在多數情況下,由於事故發生突然,礦井領導人員和礦山救護隊員等專業人員壹時難以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所以,井下礦工及時地開展避災工作,對於保護自身安全、抑制災情擴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使在事故處理的中期和後期階段,往往也需要以井下礦工的正確避災為基礎,提高搶險救災工作的成效。

礦井發生火災、水害、瓦斯、頂板、運輸、機電等災害事故時,初起階段所波及的範圍和造成的危害壹般比較小。這時既是撲滅和控制事故的有利時機,也是決定礦井和人員安全的關鍵時刻。

在多數情況下,由於事故發生突然,礦井領導人員和礦山救護隊員等專業人員壹時難以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工作。所以,井下礦工及時地開展避災工作,對於保護自身安全、抑制災情擴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即使在事故處理的中期和後期階段,往往也需要以井下礦工的正確避災為基礎,提高搶險救災工作的成效。 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 (1)積極搶救 災害事故發生後,處於災區內以及受波及區域的人員應沈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有條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2)安全撤離 當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井下礦工應想方設法,迅速安全地撤離災區。 (3)妥善避難 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進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難,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等待救護人員的援救。

如不能撤至地面,應盡量撤至井下設置的避難洞室中或安全條件較好的其他地點。

6. 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什麽

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是:

(1)積極搶救。災害事故發生後,處於災區內以及受波及區域的人員應沈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有條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2)安全撤離。當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井下礦工應想方設法,迅速安全地撤離災區。

(3)妥善避難。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退,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進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難,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等待救護人員的援救。如不能撤至地面,應盡量撤至井下設置的避難洞室中,或安全條件較好的其它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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