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專利申請量不斷攀升,復雜性亦日趨加大,導致USPTO的待審積壓量壹直居高不下,2007年更是達到近76萬件,創歷史新高。為有效解決這壹問題,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確保審查質量,USPTO采取了多項舉措。
1、推行“專利審查高速公路”項目
“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是指,當首次申請局(OFF)就某件申請的權利要求作出可獲準/可授權決定時,申請人可就相應申請向二次申請局(OSF)提出加速審查請求,OSF則可利用OFF的檢索與審查結果。通過這種方式,申請人可以更便捷地獲得海外專利授權,各局之間亦可實現檢索和審查結果的相互利用,減輕自身的工作負擔。
鑒此,USPTO決定與EPO以及日本、韓國、英國和加拿大等局合作,大力推行該項目。其中,與日本的PPH項目已於2008年1月正式實施,與英國和加拿大的PPH項目也已進入試行階段。
2、加強PCT申請檢索和審查方面的國際合作
為提高專利審查效率和質量,集中更多精力處理已大量積壓的國內申請,USPTO於2005年開始與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合作,由澳方為其提供PCT申請的檢索和審查服務。2007年,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為USPTO處理了近1,200件不同技術領域的PCT申請。
此外,USPTO和瑞典專利註冊局(PRV) 於2007年9月啟動了壹個類似的試點項目,以檢驗由PRV向USPTO提供PCT申請檢索及審查服務的可行性。依照該項目的有關規定,PRV將為USPTO受理的50件PCT申請提供檢索和審查服務;USPTO將對結果進行評估,以確定PRV的工作質量是否達到其要求。
3、實行快速審查程序
2006年8月,USPTO開始實行快速審查程序。依照該程序,任何技術領域的發明創造都可在12個月內完成審查並作出是否授權的決定,同以往相比審查周期可縮短25%-75%。但該程序對申請文件的要求較高。每件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總數不能超過20項,其中獨立權利要求不能多於3項,且不得包含任何多項從屬權利要求;申請人須自行完成對現有技術的檢索,提供所有同其發明創造最為近似的現有技術及相關信息;解釋該發明創造同現有技術的不同之處、實用價值以及書面說明書和權利要求的內容是否壹致等。此外,申請人對各類通知書的答復期限也有所縮短。
2007年3月13日,按該程序審查並授權的首件專利問世。有幸獲此殊榮的是壹件打印機墨尺(ink gauge)專利,由美國Brother Inc公司於2006年9月向USPTO提交。依照正常程序,墨盒技術領域專利申請的平均審查周期為25.4個月,而該專利從審查到授權只歷時6個月,為申請人節省了18個月時間。
4、啟動“專利審查公眾評審試點項目”
2007年6月15日,USPTO開始實施“專利審查公眾評審試點項目”(Peer Review Pilot),為期壹年。該項目涉及250件已公布的計算機領域的專利申請,均由申請人自願參與,並同意USPTO就其專利申請向公眾征求意見(美國現行法律規定,非經申請人同意,公眾無權就其專利申請提交意見書)。計算機領域的專業人士可以審閱已公布的250件專利申請,並在審查員進行實審之前,就申請的權利要求內容提交相關的技術參考文件,以便於審查員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更多的相關技術信息,從而縮短專利申請的審查周期。此外,為進壹步加快審查進程,提高審查質量,USPTO還支持申請人提交檢索與支持文件,並建議國會通過壹項立法,允許第三方在專利申請審查期間提交適當的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