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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部門屬於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

中華人民***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屬於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

國家知識產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加強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擬訂部門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研究提出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地方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

(三)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擬訂知識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規範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專利強制許可相關工作。制定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知識產權的審查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實施商標註冊、專利審查、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負責商標、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復審和無效等行政裁決。擬訂原產地地理標誌統壹認定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建立知識產權公***服務體系。建設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全國知識產權信息公***服務平臺,推動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擴展資料:

國家知識產權局設下列內設機構(副司局級):

(壹)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承擔政策研究工作。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承擔發布重要政務信息工作。

(二)條法司。協調提出有關知識產權國際條約擬訂、修改及有關知識產權對外談判的方案。提出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擬訂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審查政策和授權確權判斷標準,組織實施申請、受理、授權等工作。組織普法宣傳工作。

(三)戰略規劃司。擬訂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知識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

擬訂全國知識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和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審查、註冊、登記計劃。承擔部門預決算和局直屬單位財務、資產、基建計劃等工作。承擔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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