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褲是德國人發明的?真是這樣的——這個人叫列維·施特勞斯,當初是個到美國闖天下的德國窮光蛋。
當列維·施特勞斯(Levi Strauss)18歲到美國去時,他根本就沒有想到過,他將來會成為世界上最成功的服裝的發明者。他只是巴伐利亞北部小鎮布登海姆壹個貧窮的年輕人。他的爸爸是壹個走街串巷的小販,那點收入,幾乎不夠養家糊口。
父親死後,列維便到美國舊金山去了。他先是在那裏開了壹家百貨店,給淘金者們提供小百貨、布料等。那是1850年的事。
靠這家小店沒多少錢可賺。列維很快就觀察到壹個問題:那些淘金者和礦工們需要結實的褲子。於是他發明了用壹種結實的布料縫制的褲子。可是,這種布料是結實的,但那些縫線卻經常崩裂開。於是他開始請教有關專家。
據他家鄉布登海姆列維·施特勞斯博物館負責人羅坡爾特女士介紹,那時列維有壹個顧客本身是壹個裁縫。這個裁縫想到壹個主意:何不用鉚釘來加固褲子上特別吃勁的那些地方呢?
這種鉚釘褲壹炮打響,非常吃香。但這個裁縫沒有錢去申報專利。這時,列維加入了進去,二人壹起申報了專利。於是,牛仔褲誕生了。那時,這種褲子還不是藍色,而是棕色的褲腰高及腰間,上面還有背帶。
這時,忽然從法國尼姆來了壹種新的布料,粗獷結實,染成深藍色。這種料子的名字就叫尼姆藍。
新的工藝結合新的布料,壹下子就大獲成功。發明鉚釘法的裁縫雅各布·戴維斯壹開始自己裁料,然後交給壹些女裁縫、家庭婦女,讓她們在自己家裏縫制。但由於需求量大得驚人,沒多久,就有兩家工廠應運而生,牛仔褲進入了專業生產的階段。
壹開始,牛仔褲是純粹的工作褲,所有在美國大西部幹重體力活的人都穿它:淘金者、牛仔、農民。很久以後,具體說,直到20世紀30年代,情況才發生了變化。
那是世界經濟大危機的時代。許多有錢的美國人已經無法承擔昂貴的歐洲遊了,於是他們舍遠求近,來到美國本土西部,去見識那聞名已久的粗野的天地。他們從那裏把牛仔褲當紀念品帶回家去。從那時開始,沒用多少時間,牛仔褲就開始在時裝雜誌和時裝精品屋裏登堂入室了。這就是牛仔褲從工作褲進化成休閑褲的過程。
所有這壹切都可以在德國小鎮布登海姆的列維·施特勞斯博物館裏看到:從列維如何去的美國,到今天的牛仔褲的制作,幾十年不同的式樣。這是現代服裝史中獨特的壹章。
真是有點奇怪。其它服裝來了又去,每年有每年的時裝。但牛仔褲卻是長盛不衰。什麽原因呢。人們認為:實用,美觀,臀部包裹漂亮,穿著精神年輕,是它深受喜愛的原因。
當列維·施特勞斯1902年死去時,他把他的公司帝國分給了他的四個侄子。這家公司那時就已經是擁有數以百萬計的財產了。今天,Levis牛仔服裝在全世界設有3萬多家銷售店。在年輕的列維·施特勞斯漂洋過海去求生存時,他絕對沒有做過這樣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