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收入主要是勞動收入;
家庭經營收入主要包括種糧、飼養畜禽等農業生產收入;
財產性收入主要是對外投資和財產租賃收入,轉移性收入與國家支農政策有關。
從全國情況看,各種收入來源中,工資性收入和家庭經營性收入占比最大。
2、從目前農村的生產經營方式來看,農村居民的主要收入來源有以下五部分:
(1)家庭農業生產經營收入:這是實行家庭承包制後,農民獲得收入的最主要、最穩定的途徑。
據統計,2000年,農民家庭的農業生產經營收入仍占家庭總收入的65.5%。因此,這部分收入來源,主要是農業養殖,仍然是農村家庭經營收入的基本部分。
(2)農村家庭非農經營收入:這是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化,農民收入多元化的新亮點,主要包括農民在家庭農業經營之外開展的工商業等二、三產業的收入。
這是增加農村農民收入的重要壹點,也是發展農村市場經濟、繁榮農村經濟的重要內容。
(3)農民工收入:隨著80年代末90年代初“民工潮”的出現,在改革開放的浪潮下,農民工成為農民獲得農業收入以外收入的新選擇。這是壹種工資收入。2000年,這部分收入在全國和東、中、西部地區的比重分別為14.7%、14.5%、15.4%和14.2%。
這種收入以其廣闊的增長空間成為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的重要切入點。大量的農民工也成為中國城市化和現代化的重要推動力量。
(4)集體經濟收入:改革開放後鄉鎮企業等集體經濟剛剛興起時,集體經濟收入曾是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但近年來,各種形式的農村集體經濟遇到了資金、技術、管理、人才、市場等問題,這壹收入的增長逐漸開始乏力。
(五)其他收入:包括各類財產投資收入、政府財政或支農政策轉移收入、出租和出售財產收入、親友饋贈收入等。
延伸信息農民收入是壹項重要的統計指標,可以全面了解農村居民的收入、消費、生產、積累和社會活動情況,研究農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質量的變化,監測脫貧致富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滿足各級政府和宏觀決策部門研究制定農村經濟政策的需要,以及社會各界的信息需求。
農民收入屬於全國調查,原來是國家統計局農村司負責,現在是國家統計局新成立的住戶調查辦公室負責。原農村經濟調查總隊組織全國800多個縣級調查隊,嚴格按照調查方案要求進行抽樣調查,並進行計算。
農業部-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業農村工作進展
百度百科-農民純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