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原材料
1.《巴黎公約》方法:
1)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和摘要附圖;
2)申請信息:申請人和發明人的中英文名稱、地址和郵政編碼、申請國別、聯系人等。
3)要求優先權的,應當提供在先申請的優先權證明。
2.專利合作條約(PCT)方法:
1)原始申請文件和PCT請求書或已出版的PCT申請小冊子;
2)國際檢索報告;
3)根據《專利合作條約》第19條修改的權利要求(如果有);
4)國際初步審查報告、根據專利合作條約第34條修改的申請文件(如果有)。
5)申請信息:申請人和發明人的中英文名稱、地址和郵政編碼、申請國家、聯系人等。
歐洲發明專利申請步驟
提交請願書
申請人選擇英語、法語和德語。三種官方語言之壹適用於歐洲專利局。壹般中國申請人選擇英語申請。
檢索請求和歐洲專利局檢索
提交申請時,必須提出查冊請求並支付查冊費。歐洲專利局通常檢索與申請的可專利性相關的現有技術文獻,並將檢索結果通知歐洲專利局。當申請人收到這份檢索報告時,通常需要根據檢索結果評估其發明的可專利性和獲得授權的可能性。
公布專利申請
對於通過巴黎公約提交的歐洲專利申請,歐洲專利局將在優先權日起18個月期滿時公布該專利申請。
對於通過PCT提交的歐洲專利申請,如果PCT公布的語言不屬於EPO規定的官方語言,則該申請將以提交的歐洲專利申請的語言公布。如果PCT公布的語言已經屬於EPO規定的官方語言,則該申請不需要重復公布。
實質性審查請求
對於通過巴黎公約提交的歐洲專利申請,申請人應當在歐洲專利局檢索報告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實質審查請求,同時從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中指定特定成員國,並繳納審查費和指定費。
對於通過PCT提交的歐洲專利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具有實質審查請求的歐洲專利申請,同時從EPC締約國中指定特定成員國,並繳納審查費和指定費。對於2009年4月1之前提交的申請,如果支付了7筆指定費用,則可以指定EPC的所有締約方;對於2009年4月1之後提交的申請,壹次性支付500歐元即可指定所有締約國。但是,擴展國家的指定費用需要單獨支付。
實質性審查和否決
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後,歐洲專利申請進入實際審查程序,申請人通常在實際審查後1-3年內收到EPO的審查意見。對於每份申請文件,實質審查部門相關領域的審查員將組成三人審查小組,由第壹審查員、第二審查員和組長組成。
針對審查意見,通常會根據審查員的意見對申請文件進行反駁或修改。但當答辯未能駁回異議時,申請人將獲得參加在EPO舉行的“口頭審理程序”的機會,申請人可以親自向處理此案的歐洲局三名成員陳述自己的意見。當申請在口頭審理階段被駁回時,申請人還有權向歐洲專利局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授權,反對
當審查通過後,EPO將發出授權通知。申請人選擇同意授權文本並允許本申請進入授權程序,或者對文本或權利要求書進行某些修改,並支付授權費和提交權利要求書另外兩種語言的譯文。此外,還需要檢查優先權證明的翻譯件是否已經提交。上述工作完成後,歐洲專利正式授權,並頒發授權證書。
授權決定作出後,異議期為授權公告之日起9個月。歐洲專利被授予後,除了專利權人,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異議。
在歐洲專利申請程序中,申請人可以對受理辦公室、審查部門、異議部門或法律部門作出的決定提出上訴。此外,歐洲專利授權公告9個月後,生效國專利局將自行處理無效請求。
在歐洲成員國生效。
壹般在收到授權通知後,申請人必須決定從指定國家名單中選擇生效國家,並通知歐洲專利局(EPO)專利將在哪些國家生效。在確定了生效國之後,根據各生效國的規定,除了向生效國繳納費用之外,還要將這個歐洲專利的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書翻譯成該國的語言,提交給生效國進行註冊,以便這個歐洲專利在該國生效。壹般來說,歐洲成員國要求從宣布授權起3個月內完成翻譯工作,並在各國生效。如果申請人逾期未提交譯文,該國的專利權將喪失。
維持
完成在不同國家生效的工作後,申請人在不同國家擁有專利,並且相互獨立,每壹項都需要繳納年費。
結束
需要註意的事項
申請人壹般需要提前2-3個月向歐洲專利局提出申請,並委托代理機構開始翻譯和文件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