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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所得是否應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征稅?拍賣他人作品是建立在財產轉移的基礎上?非常感謝!

拍賣所得是否應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征稅?-是的。

拍賣他人作品來源於財產轉讓——不是,拍賣他人作品是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征稅的。個人轉讓版權不在營業稅征收範圍內,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商標、著作權、非專利技術等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使用權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

專利權是國家專利機關授予專利申請人或其繼承人在壹定期限內實施其發明創造的專有權利。對於專利權,很多國家只會提供給別人使用。取得的收入計入特許權使用費,而轉讓專利權的收入則列為資本利得稅的征稅對象。我國沒有資本利得稅,所以對個人提供、轉讓專利權取得的所得,計入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商標權是指商標註冊人享有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即版權,是作者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專有權利。個人提供或者轉讓商標權、著作權、專有技術或者專有技術的,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征收營業稅

對個人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應征收營業稅,按5%征收的營業稅可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免稅規定:

(壹)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征營業稅。

(二)技術轉讓所得免征營業稅。

為支持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從6月1999 65438+10月1起,對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和外國企業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和技術開發業務以及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除了這些免稅規定外,還有對應稅收入未達到起征點的個人的免稅規定。

所謂技術轉讓,是指轉讓方將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有償轉讓給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研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行為;技術咨詢是指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項技術調查、分析評估報告等。對於特定的技術項目;與技術轉讓和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業務,是指轉讓方(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合同的約定,為幫助受讓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業務。並且這部分技術咨詢和服務的價格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格體現在同壹張發票上。

用圖紙、資料等提供已有技術或開發成果者。因為承運人所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可以免征營業稅;以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為載體提供現有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對貨物以外的部分可以免征營業稅,並照章征收增值稅;在提供生物技術時,提供微生物菌種和動植物新品種的母本,這些母本包括樣品價值在內的全部收入可以免征營業稅,但批量銷售的微生物菌種和動植物新品種的母本要征收增值稅。、

三。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特許權使用費扣除營業稅後,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納稅額的計算

特許權使用費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壹)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800 )× 20%。

(二)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適用稅率=每次收入x (1-20%) x 20%

動詞 (verb的縮寫)每次收入確認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壹次轉讓使用權所得。壹個納稅人不僅可能擁有壹項特許權,而且每項特許權的使用權也可能不止壹次地提供給其他人。因此,特許權使用費“次”的定義,顯然是指每壹次使用權的每次轉讓所獲得的收益為壹次。如果該項轉讓取得的所得是分期支付的,應將其累加為壹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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