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事情做就不能自己做主,這是形勢所迫,形勢所迫。西門慶對潘金蓮壹見鐘情,王婆也跟他玩。
金蓮委身其中,為色所困。西門慶掉進了自己編織的陷阱。
潘金蓮是被迫嫁給武大郎的,因為克服不了這種情況,覺得不幸福,屬於第壹種情況。
西門慶和潘金蓮曖昧,相戀。這是第二種情況。罪惡就是這樣誕生的。
自從打虎後,宋武成了陽谷縣的名人。壹旦進入體制,他就成了武都的首領。
拳頭硬,官場正派。所以潘金蓮壹定很害怕。西門慶應該和宋武交朋友。他也是陽谷縣的名人,自然不想交朋友。
如果沒有這種事,妳不會害怕,但如果先有醜聞,妳怎麽可能不害怕?
如果妳不害怕,妳就不會毒死武大郎。西門慶和潘金蓮沒結婚,也就是常說的?相處?。
西門慶被武大郎撞了,嚇了壹跳,慌了。要不是潘金蓮的警告,西門慶早就武功盡失,被武大郎拳打腳踢好幾次了。
碰到宋武更可怕。西門慶、潘金蓮、王婆,見事情暴露,只好千方百計隱瞞。
於是他們下壹步惡計,毒死了武大。在任何朝代,殺人都是違法的。殺人還債。
聰明的西門慶和潘金蓮能不知道嗎?法制觀念淡薄,迷戀色情。社會原因和制度原因,當時沒有好的婚姻制度。
婚姻出現危機時,潘金蓮無處申訴,無法成功申請離婚。
如果西門慶和潘金蓮可以先離婚再結婚,怎麽會冒險殺人呢?
因為這些原因,他們兩個鋌而走險,被斬首,死了幾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