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有哪些?(壹)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歸屬、侵權及合同糾紛案件;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及與著作權相關權益的案件,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和訴前證據保全的案件;其他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糾紛案件。(二)專利權、專利申請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假冒他人專利糾紛案件;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授予專利權前的使用費糾紛;職務發明的發明人、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糾紛;訴前申請停止侵權、訴前申請財產保全的案件;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爭議;其他專利糾紛案件。(三)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屬、侵權和合同糾紛案件;申請訴訟前制止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案件;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和訴前證據保全的案件;其他商標糾紛案件。(四)植物新品種申請權糾紛;植物新品種權權屬糾紛;植物新品種申請權和植物新品種轉讓權的轉讓糾紛;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糾紛;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轉讓糾紛;侵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糾紛;訴前申請停止侵權案件;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案件;其他涉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案件。(六)侵犯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侵犯企業名稱或者名稱糾紛案件;偽造和冒用認證標誌的糾紛;偽造和冒用著名、著名商標的糾紛;偽造原產地糾紛案件;虛假宣傳糾紛案件;侵犯商業秘密糾紛;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損害糾紛;其他類型的不正當競爭糾紛。(七)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八)發現權和發明權糾紛案件。(九)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糾紛。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誌;(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