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2、商標權:單位註冊商標和服務標記;
3、著作權(版權):主要包括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攝影、錄像及其它圖形、文字等創作作品以及圖書資料、教材、大型攝影畫冊等編輯作品;
4、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主要包括非專利技術,有關科研、設計、生產、管理、市場、財務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5、其他。
知識資產是知識經濟時代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的價值總和。它本身不具有獨立實體形態,依賴於壹定載體而存在,在壹定時期內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可分為四類:
1、市場資產,是企業擁有的與市場相關的無形資產潛力,包括各種品牌、客戶的信賴、長期客戶、銷售渠道、專利授予合同協議等。
2、知識產權資產。
3、人力資產,指群體技能、創造力、解決問題的能力、領導能力、企業管理機制。
4、基礎結構資產,指使企業得以運行的技術、工作方式和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