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還4萬元需要律師嗎?
妳可以請律師,也可以不請。完全是妳自己的人。
意願,法律沒有強制規定當事人必須委托律師,原告借錢可以要求被告承擔訴訟費。如何承擔訴訟費,要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由敗訴方承擔原則規定。
律師費用應在下列情況下介紹;
(1)法律和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如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權侵權案件、商標侵權案件、專利侵權案件、不正當競爭案件、債權人在合同糾紛中行使撤銷權的訴訟案件、擔保權訴訟案件等。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那麽在起訴或仲裁過程中,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壹般都會得到支持。
法院對這份協議的審查非常嚴格。原告起訴時必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支付律師費的證據。
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0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2%計;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次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次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部分,據實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按付。
二、別人不還錢怎麽辦?
如果妳準備走司法路線,那麽首先要準備的就是訴訟材料,證據在訴訟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為了實現債權,最好收集以下證據:
(1)借條壹般來說,討債最有力的證據就是借條,借條是借款人寫的,對方簽字的。作為書面證據,它們非常有效。
(2)證人案件審理中,對方當事人可以對自己的證據進行質證。為了保證證據的充分和萬無壹失,找到證人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款時有其他見證人,可以找這些人證明債權。
(3)對方財產證據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的錢,但很多人為了逃避債務,會把財產轉移到別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要求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律師費根據案件的性質不同,包括涉及的金額也不同,不同地區的律師費也不同。至於是否聘請律師,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當然,法律援助律師壹般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