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專利權的法律責任,侵犯專利權的後果根據專利法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1、行政責任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2、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3、刑事責任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壹)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壹)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