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號)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幹規定〉等3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於2007年11月27日經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 夏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幹規定》等3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政府對現行的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廢止《青島市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幹規定》等35件政府規章。
附件:廢止《青島市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幹規定》等35件政府規章目錄
附件:
廢止《青島市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幹規定》等35件政府規章目錄
序號:1
規章名稱 青島市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幹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88年4月29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88〕78號)
說明 2004年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會發布《青島市專利保護規定》,現執行上位法。
序號:2
規章名稱 青島市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試行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88年6月9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88〕120號)
說明 2003年6月8日國務院發布《物業管理條例》,2005年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會發布《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現執行上位法。
序號:3
規章名稱 青島市引進國外人才工作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89年1月7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89〕7號)
說明 現執行1991年10月4日國務院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等7個單位發布的《關於頒發〈關於鼓勵引進國外智力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和2001年2月7日國家外國專家局發布的《關於印發〈引進人才專家經費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
序號:4
規章名稱 青島市城市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辦法(試行)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0年1月12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0〕10號)
說明 現執行1997年1月2日青島市物價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環境衛生服務管理的通知》(青價費〔1997〕53號)和2006年4月30日青島市物價局等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通知》(青價費〔2006〕70號)。
序號:5
規章名稱 青島市技術引進中專利管理的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0年6月29日市政府令第3號發布,1993年9月4日修訂
說明 所依據的《中華人民***和國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已經廢止,設定的行政許可條件已經無上位法依據。
序號:6
規章名稱 青島市要害部門和要害部位保衛工作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0年8月23日市政府批準,1990年9月29日市公安局發布(青公發〔1990〕59號)
說明 2004年9月27日國務院發布《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現執行上位法。
序號:7
規章名稱 青島市監察局關於行政監察立案與行使處分權程序的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1年1月18日市政府批準,1991年2月21日市監察局發布(青監字〔1991〕9號)
說明 1997年5月9日發布《中華人民***和國行政監察法》,2004年9月17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現執行上位法。
序號:8
規章名稱 青島市城市居民和單位繳納公***衛生費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1年8月21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1〕189號)
說明 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及2002年6月7日原國家計委等四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計價格〔2002〕872號)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現執行1997年1月2日青島市物價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加強環境衛生服務管理的通知》(青價費〔1997〕53號)和2006年4月30日青島市物價局等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通知》(青價費〔2006〕70號)。
序號:9
規章名稱 青島市優秀新產品評選獎勵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1年9月7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1〕212號)
說明 主要內容已被《青島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市政府令第142號)和《青島市突出貢獻人才獎勵辦法》(青政辦發〔2005〕15號)代替。
序號:10
規章名稱 青島市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治療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2年8月1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2〕126號)
說明 根據上位法的規定,收容遣送制度已經取消,對觸犯刑法以外的其他肇事的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進行強制鑒定或治療的規定已經無上位法依據。
序號:11
規章名稱 青島市行政監察機關處理企業檢舉、控告、申訴的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2年8月19日市政府批準,1992年8月25日市監察局發布(青監字〔1992〕43號)
說明 所依據的《中華人民***和國行政監察條例》已經廢止,現執行1997年5月9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行政監察法》和1997年7月7日中***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
序號:12
規章名稱 青島市禁止向企業攤派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3年2月22日市政府令第27號發布
說明 現執行1997年7月7日中***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
序號:13
規章名稱 青島市錯埠嶺熱電站工程和青島發電廠改造供熱管網工程集資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3年4月17日市政府令第4號發布
說明 2001年9月《山東省物價廳、山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門收費項目的通知〉的通知》,明確規定取消暖氣集資費。現執行2002年11月8日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青政辦發〔2002〕88號)。
序號:14
規章名稱青島市利用市民家庭住所從事經營服務的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1993年11月17日市政府令第13號發布
說明我市對市民利用住宅房屋從事營業活動的管理方式進行了調整,已停止對住宅小區內利用房屋從事經營性活動的審批。
序號:15
規章名稱 青島市在市區職工中征收義務教育費的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5年3月31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5〕57號)
說明 主要內容與2004年4月8日《山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於發布全國性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的通知》(魯財綜〔2004〕27號)相抵觸。
序號:16
規章名稱 青島市在賓館業征收義務教育費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5年6月21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5〕120號)
說明 主要內容與2004年4月8日《山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於發布全國性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的通知》(魯財綜〔2004〕27號)相抵觸。
序號:17
規章名稱 青島市城鎮非農業人口義務兵家屬優待金統籌管理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5年6月22日市政府令第37號發布
說明 主要內容與2004年5月24日《青島市財政局轉發〈山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於發布全國性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青財綜〔2004〕29號)相抵觸。
序號:18
規章名稱 青島市結婚迎親車輛管理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6年2月13日市政府令第49號發布
說明 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相抵觸。
序號:19
規章名稱青島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1996年3月7日市政府令第53號發布
說明主要內容與2007年6月29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相抵觸。
序號:20
規章名稱 青島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管理試行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6年4月25日市政府令第56號發布
說明 2007年3月21日市人大常委會發布《青島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現執行上位法。
序號:21
規章名稱 青島市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6年10月28日市政府令第61號發布
說明 現執行2005年10月2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和2005年6月28日市政府發布的《青島市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監督機構工作規定》(市政府令第180號)。
序號:22
規章名稱 青島市股份制企業監事會工作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6年10月28日市政府令第62號發布
說明 現執行2005年10月2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和2005年6月28日市政府發布的《青島市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監督機構工作規定》(市政府令第180號)。
序號:23
規章名稱 青島市城鎮個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6年12月4日市政府令第65號發布
說明 主要內容與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相抵觸。
序號:24
規章名稱 青島市國有資產委托運營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7年3月17日市政府令第70號發布
說明 現執行2006年1月26日市政府發布的《青島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187號)。
序號:25
規章名稱 青島市國家公務員培訓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7年9月8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7〕152號)
說明 所依據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已經廢止,現執行2005年4月2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序號:26
規章名稱 青島市海域使用管理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7年10月27日市政府令第78號發布
說明 1999年8月22日市人大常委會發布《青島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現執行上位法。
序號:27
規章名稱 青島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7年3月11日市政府令第69號發布
說明 現執行2003年5月27日國務院發布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2005年2月4日市政府國資委發布的《青島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青國資委〔2005〕13號)。
序號:28
規章名稱 青島市國家公務員申訴控告工作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8年10月12日市政府批準發布(青政辦發〔1998〕107號)
說明 現執行2005年4月2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序號:29
規章名稱 青島市專職監事會主席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9年3月10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9〕10號)
說明 現執行2005年6月28日市政府發布的《青島市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監督機構工作規定》(市政府令第180號)。
序號:30
規章名稱 青島市企業財務總監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9年3月10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9〕41號)
說明 現執行2005年6月28日市政府發布的《青島市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監督機構工作規定》(市政府令第180號)。
序號:31
規章名稱 青島市企業貸款擔保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9年9月28日市政府令第96號發布
說明 主要內容與2005年10月2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等法律相抵觸。
序號:32
規章名稱 青島市國家公務員職位管理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9年10月20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9〕215號)
說明 主要內容與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發〔2006〕9號)中附件三《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的規定相抵觸。現執行2005年4月2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和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的通知》。
序號:33
規章名稱 青島市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位設置實施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9年10月20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1999〕216號)
說明 主要內容與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發〔2006〕9號)中附件四《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辦法》的規定相抵觸。現執行2005年4月2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和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的通知》。
序號:34
規章名稱 青島市物業管理公***資金收取使用管理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2000年2月22日市政府發布(青政發〔2000〕32號)
說明 該辦法規定的主要事項已按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和財政部、省財政廳等部門清理收費工作的要求所清理,並於2004年6月下發《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物價局關於取消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青財綜〔2004〕39號)。
序號:35
規章名稱 青島市城市管理監察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2002年5月30日市政府令第139號發布
說明 2006年6月29日市人大常委會發布《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現執行上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