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與印花稅暫行條例相比,新印花稅法主要發生的變化
1、明確增值稅不作為計算繳納印花稅的依據
應稅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應稅產權轉移書據: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註意:如果納稅人簽訂合同是含稅價,未單獨列明增值稅的,則需按全額計繳印花稅。2、證券交易印花稅被納入法律規範
證券交易印花稅被納入征稅範圍,可消除開征證券交易稅的擔心。3、縮減了征稅範圍
取消對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稅的規定。4、降低稅率
(1)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的稅率由萬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三。 (2)部分產權轉移合同降低稅率: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稅率由萬分之五降低至萬分之三。 (3)營業賬簿印花稅稅率從原先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二點五,將財稅〔2018〕50號規定直接納入立法。5、規定了同壹應稅憑證多方所持計稅金額
同壹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原規定為“由各方就所執的壹份各自全額貼花。”6、取消了尾數規定,直接按實際計算稅額納稅
原先《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應納稅額不足壹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壹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壹角計算繳納。新的《印花稅法》取消了該規定。7、新增印花稅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無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8、明確納稅時間
(1)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2)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證券交易完成的當日。 (3)印花稅按季、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9、取消了輕稅重罰的做法,統壹按照征管法執行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有個傳統就是輕稅重罰,現在新的《印花稅法》取消該規定。10、明確減、免征印花稅範圍
根據《印花稅法》以及其他文件的有關規定,多種憑證都將免征印花稅。 最新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三、印花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1、《印花稅法》規定的免稅憑證
(1)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3)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4)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5)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6)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7)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藥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8)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2、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破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征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3、《印花稅法》以外其他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1)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花。 (2)對企業車間、門市部、倉庫設置的不屬於會計核算範圍的賬簿,不貼印花 (3)對運輸、倉儲、保管、財產保險、銀行借款等,辦理壹項業務,既書立合同,又開立單據的,只就合同貼花,所開立的各類單據,不再貼花。 (4)納稅人已履行並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壹致的,壹般不再補貼印花。 (5)搶險救災物資運輸結算憑證,免征印花稅。 (6)出版合同、代理單位與委托單位之間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