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50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必須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3、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歲以下的人員;在深圳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高級技能和職業資格人員;
4、具有非全日制大專學歷,且社保五年以上,單位申報可直接加十分入戶;
5.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社保三年以上,即可入戶。
長沙戶口申請材料:
1.申請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人非本市戶籍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申請人的要求如下:
(1)在本人房屋或本人租住的公租房內開戶,申請人應到場辦理;
(2)配偶(子女)享有50%以上產權的,申請人到場辦理,產權人無需到場;
(3)在親友房產開戶的,申請人(即戶主)和該房屋產權人應當到場;
(4)配偶、父母、成年子女遷入戶口的,申請人應當到場,隨遷的直系親屬無需到場;配偶屬於他人掛靠戶的,戶主應當到場辦理;
(5)戶口掛靠親友的,申請人和戶主應當到場,隨戶直系親屬無需到場;
(6)整戶遷移應由戶主辦理。戶口隸屬於其他家庭的,戶口遷入的,應當隨戶主遷入,隸屬成員不需要到場。
2.對於遷入該樓盤開戶的,戶籍民警要聯系社區民警,確認該樓盤有規範的門樓牌後當場審批;
3.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由戶籍民警當場辦理,打印常住人口登記表,交申請人核對簽字,領取居民戶口簿原件或在當事人頁面加蓋註銷印章,發放居民戶口簿,並根據當事人需要申領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地,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