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發幼兒對音樂興趣的前提下,引導幼兒快樂、積極地參與創造性活動,為幼兒的音樂活動創造壹個輕松、愉快、自由、民主的氛圍,讓他們利用已有的經驗,愉快地自由思考、拓展想象,自信地與音樂交流,使大多數幼兒的創新能力得到充分發揮。比如《拔蘿蔔》的教學活動,借助老人等角色的情節,引導孩子傾聽不同的聲音,表達不同的形象。孩子們很有創造力。他們用不同的聲音、動作、樂器來表現老人、老婦、小女孩、小狗、小貓、老鼠,不僅豐富了劇情,也豐富了音樂形象。特別是在角色的動態表現上,更加生動,充分體現了孩子的創造力。
再比如我欣賞音樂《獅子王進行曲》的時候,用音樂啟發孩子背誦。其中壹個孩子是這樣“背誦”的:“有壹天,森林裏舉行了壹場舞會。動物們正玩得開心,突然他們聽到壹聲大叫:“獅子王來了”。動物們立刻排成兩排歡迎獅子,卻看到獅子在大家面前大搖大擺……”《獅子王三月》中動物做了什麽,發生了什麽,動物表演的動作,都是兒童模仿、想象、創造的因素。只有讓孩子按照自己的條件、方式、意願去做,才能學會。雖然孩子們的表現還很幼稚,但都是真情流露,體現了他們獨特的想象力和創造力。當然,培養創造力並不是放棄模仿。音樂活動中模仿是必要的。是最初的學習方式,但壹定要快速跨過這個階段,進入探索期,引導孩子大膽創新,獨立思考,發表自己獨特的見解。因為很難預測孩子的情緒體驗和表達方式,所以活動中有時會出現壹些無序的情況,但教師要學會在輕松的氛圍中包容、鼓勵、支持和欣賞孩子的創造性表現,而不是訓斥孩子。
2.優化課堂教學,為孩子提供自主創新的機會。
霍姆林斯基曾精辟地指出:“孩子們很少從壹個好老師那裏聽到禁止,卻經常聽到表揚和鼓勵。”所以,教師要多鼓勵、支持、肯定、接受、欣賞,給孩子營造壹個自由民主的氛圍,壹個充滿鼓勵和創新的環境,這對於激發孩子的創新潛能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記得在壹個叫“小彩蛋開門”的活動中,我想讓我的孩子根據我的歌曲內容做動作。大多數孩子能夠跟隨我的想法和思想做他們的創造性的行動,但王陽陽的行動與其他孩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他真的在地上滾了壹會兒,跳起來蹲了壹會兒...我壓抑住內心的憤怒,用溫柔的語氣問他:“楊洋,妳看孩子都不像妳。”“哦,陸老師,小雞很興奮要孵出來了,所以我要跳起來!但是它出不來,因為它卡在蛋殼裏了。我以前看過,所以我要滾了……”楊洋看著我,嚴肅地說。聽著,他錯了嗎?當然不是,我怎麽忍心強行剝奪他的想法和創意!我重重地點了點頭,當著所有孩子的面表揚了他。在接下來的活動中,孩子們精力充沛,各種動作都有,興趣也比壹開始更濃,音樂的節奏也掌握得很好。小夥伴們還在互相介紹自己動作的由來。如果我不分青紅皂白地批評楊洋沒有按照我的要求去做,沒有理解他的想法,會發生什麽?我不敢想象,連孩子自發的創新都被扼殺了。教師如何談激發孩子的創新,如何才能真正培養孩子的創造力?
作為教師,要善於捕捉孩子不經意的創作探索傾向,熱情地鼓勵和引導他們,讓他們用自己特有的童心去感受音樂。當他們個性化的理解和不成熟、新穎的創作表現被老師接受、稱贊、分享時,他們體驗到了被尊重的感覺,滿足了自我表達的需要。這種積極的情緒會激發他們更加熱愛音樂。
3.關註孩子在創新過程中的體驗,滿足孩子的創新欲望。
兒童創造性音樂活動的真正目的是強調活動過程中心靈的滿足,讓孩子在挖掘音樂潛能中釋放能量,發展能力。因此,在教學中,要遵循重“過程”輕“結果”的理念,營造自由創造的氛圍,註重孩子的自我表達和表現,充分滿足孩子的創新欲望。在音樂創作活動中,孩子對“過程”比對“結果”更感興趣,因為過程給孩子帶來了無比的滿足感。比如在音樂欣賞活動《讓我們蕩起雙槳》中,根據歌曲內容,引導幼兒創造劃船動作。但在活動中,孩子們並不是在表演劃船,而是在做遊戲,表現出強烈的自我表達欲望。如果老師能立即調整計劃,孩子也許能體驗到獨立探索和創造性參與的快樂,能體驗到用表情、動作、手勢與他人交流的樂趣。周密嚴謹的教學計劃是必要的,但我們不能為了實現計劃而犧牲孩子享受音樂的機會,也不能為了得到設計好的答案而犧牲孩子獨立學習和創作的機會。真正的音樂教育在於給孩子快樂和享受。只要從孩子的實際出發,從音樂教育的本質出發,多花壹點時間,多壹個環節,少壹個環節,改變內容,都是可行的。評價音樂教育成功與否的標準是孩子是否更喜歡音樂,是否促進了孩子身心和諧發展,是否為孩子日後積極參與社會文化生活奠定了基礎。要註重孩子的過程體驗,滿足孩子的創新欲望,而不是具體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