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山東青島還放寬創業大學生身份限制,凡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符合相應條件的,自2014年1月1日起,對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小微企業,補貼標準提升至1萬元。
三:實行創業和吸納就業獎勵。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辦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並與其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實際創造就業崗位個數給予壹次性崗位開發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個崗位500元,並免收創業大學生2年內相關人事代理費用。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
四: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屬於就業困難人員的大學生以靈活就業形式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3年期限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補貼,根據當地規定的繳費標準和比例按其實際繳費的2/3予以補貼。
五:實行工商註冊優惠。對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大學生申辦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受出資額限制。鼓勵大學生依法以知識產權、實物、科技成果等可評估、可轉讓的非貨幣資產作價出資;允許大學生自主創業公司以股權出質融資。
六:放寬經營場所等限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大學生創業人員從事非擾民項目的,可以住所(經利害關系人同意)、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農村住宅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同時,依法放寬企業名稱登記條件、放寬營業執照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