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資金可以平衡,優先考慮市場機制,實現項目建設資金的自我平衡;
二是發展可持續,要統籌考慮農民居住、就業和集體經濟發展,保證可持續經營;
第三,模式可以推廣,試點經驗要有示範作用和推廣意義。
第四,機制可以創新,創新機制,準確定位。
折疊編輯本段的基本原則
(壹)規劃先行,集約聯動。按照上海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要求,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鎮規劃和村莊規劃為基礎,科學規劃、合理選址,鼓勵跨村整合、區域聯動,統籌公共資源配置,推進集約節約用地,不斷促進城鄉布局優化和區域可持續發展。
(二)因地制宜,多種模式並存。要根據不同區域的發展情況和特點,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宅基地整理,靈活選擇宅基地置換、宅基地合並等多種模式,堅持分類指導、註重特色,打造獨具江南特色的農村水鄉風貌。
(3)農民願意保護自己的利益。堅持以人為本、農民利益至上,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充分發揮農民積極性,增強農民知情權和參與權,讓農民參與宅基地整理全過程,切實保障農民權益,讓農民得到實惠。
(4)市場運作,由鎮村主體帶動。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鄉鎮為主體、市場機制為主體,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實行封閉運行、獨立核算、資金平衡,各方共贏。
(五)公平公正、陽光透明運行。堅持依法規範推進、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審議制度,認真履行聽證和公示程序,廣泛征求各方意見,自覺接受公眾評議和監督,確保宅基地整理工作全過程在陽光下運行。
折疊並編輯本段的實現條件
1.宅基地整理和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應當符合本市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並符合本區的鎮規劃和村莊規劃。
2.宅基地整理要符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政策,確保項目區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耕地質量有所提高。
3.宅基地整理項目必須有85%以上的農民簽字同意才能實施。
4.宅基地整理要統籌兼顧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利益,調動各方積極性,實現多方共贏。
5.宅基地整理應當能夠實現資金平衡,不僅應當是資金的總體平衡,還應當是資金使用周期的平衡。
6.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應選擇有產業支撐、交通和公共服務相對便利的區域,確保農民就業、生產、生活的可持續性。
折疊編輯這段操作程序
(1)進行徹底的調查。深入開展宅基地整理試點地區調研,摸清各村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情況、農民人數、農民宅基地和房屋情況,征詢農民意願和要求,做好前期基礎工作。
(2)編制計劃。在區規劃國土部門的指導下,幫助鄉鎮組織編制區域總體規劃、實施方案、補償安置方案,統籌確定項目建設的規模、範圍和布局,項目實施的組織保障和工作機制,舊區拆遷整理和安置補償,資金籌措和項目預算平衡等。
(三)征求意見。廣泛征求群眾對項目方案的意見,通過書面民意調查、村民會議、公告欄、信息網絡等方式大力開展政策宣傳,充分聽取民意,尊重群眾意願。
(4)風險評估。開展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項目的合規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性、風險預測點、風險控制點進行綜合分析評估,並進行深入論證。
(5)申請考試。項目總體方案報區宅基地整理審查領導小組,項目建設按項目審批相關程序要求報市、區相關部門審查。
(六)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建設方案組織實施,明確項目實施主體,加強全過程監管。
(7)驗收評價。項目完成後,及時組織專項審計和項目驗收,開展項目後評估,確保老拆遷區土地復墾和新開工區質量達標。
折疊編輯本段工作內容。
(壹)組織移民補償。實施多元化安置補償方式,根據農民實際需求提供住房安置、貨幣安置等不同安置方式,統壹補償安置標準,經公示無異議後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做好臨時安置過渡工作。
(二)開展土地整理和復墾。按照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統壹組織實施土地整理復墾、舊建築拆除和新建築建設同步實施。建立區域合作社,區域內土地全部流轉,整體平整,適度規模經營。
(3)建設新型農民居住社區。堅持區域聯動、配套建設、資源共享,完善水、電、氣、通訊、道路等基礎設施,完善教育、衛生、文化、商業等公共服務,建設高質量、高品質的農民新型居住社區。
(四)剩余建設用地的開發。對於農村宅基地整理中的富余建設用地指標,除滿足農民安置用地需求外,富余指標要按照城鎮的相關要求進行開發利用,以市場機制為主,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