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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腐敗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形態的逐步轉型,腐敗之風正在蔓延和擴大。

腐敗作為壹種不健康的經濟現象,其表現形式具有多樣化的特點。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了腐敗的經濟根源:腐敗主體(腐敗者)自身分析;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腐敗的經濟原因:體制轉型時期,法制建設滯後,權力制衡軟化,沒有獨立的監督體系。

腐敗危害政府形象,影響經濟改革政策的實施,嚴重惡化經濟環境,導致社會經濟“內耗”,阻礙經濟增長。

基於此,作者認為應該通過“制度創新”來遏制和減少腐敗,並主張建立壹門新的經濟學學科——“腐敗經濟學”,試圖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和研究腐敗這壹人類社會現象。

首先,腐敗是壹種病態的經濟現象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形態的逐步轉型,腐敗也像瘟疫壹樣在中國滋生蔓延。從1982開始,我國先後掀起了五次“嚴打”高潮:1982、1983、1988-1990、1993、65438+。時至今日,全國範圍的腐敗不僅沒有得到遏制,反而呈現出規模越來越大、頻率越來越快的趨勢。(見圖表1和圖表2)

1988-1992五年間,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汙賄賂案件214318件,向人民法院起訴95818人,追繳贓款贓物25.8億元,涉及縣處級638人,廳局級38人。

1993-1997,全國立案查處違法違紀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偵查貪汙案件102467件,受賄案件70507件,挪用公款案件61795件,徇私舞弊案件5507件,瀆職犯罪案件22211件。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229.2億元。五年來,* * *起訴貪汙賄賂、瀆職犯罪被告人181873人,其中縣處級領導幹部2903人,局級幹部265人,省部級幹部7人。

65438至0998年,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貪汙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3.8億元。* * *徐秉松等3名省部級幹部,103名局級幹部,1714名縣處級幹部被立案偵查,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案件1773件被立案偵查。

從65438件到0999件,立案偵查貪汙賄賂和瀆職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長9.4%。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0.9億元。涉嫌犯罪的縣處級幹部2061人,局級幹部136人,省部級幹部3人。

世紀之交的2000年,是腐敗分子"壹波未平壹波又起"大案頻發的壹年:先是江西省原副省長因受賄被判處死刑,接著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程因收受三千七百萬元巨額賄賂被送上斷頭臺,接著廈門走私案被公之於眾。這是建國以來查處的壹起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貨值530億,偷逃稅款300億。第壹批涉案14人被判處死刑,涉案黨員25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中廳級幹部8人。

這些數據警示我們,中國的腐敗率正在“同步推進”遠超GDP增速:壹方面,腐敗主體從中低權力層級向高層甚至最高權力層級蔓延、滲透、擴張;另壹方面,腐敗數額呈現出高且數額巨大的特點,具有驚人的高速發展趨勢。(見圖表3)

數字觸目驚心;現實更是觸目驚心。

日益嚴重的腐敗正在危害政府形象,成為社會經濟不穩定的“重磅炸彈”。有識之士憂心忡忡地指出,未來最有可能中斷中國改革和現代化進程的因素來自惡性腐敗。

嚴峻的現實迫使我們從經濟學的角度對腐敗這壹不健康的經濟現象進行理性的分析和冷靜的思考。

從政治學的角度來看,腐敗是指公職人員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而違反公認規範的行為。這個定義的假設是壹個國家的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敗是壹種違反制度和法律的權力相關活動,適合現代市場經濟國家。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腐敗是壹種“制度化逃避”的現象。在這裏,制度化是指社會行為符合社會規範體系(即特定的社會制度和規章制度)的程度以及與之相符合的過程,即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從經濟學角度看,腐敗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權力與經濟財富的交換,本質是“權錢交易”。馬克思說貨幣是壹種特殊的商品,其實權力在壹定的經濟條件下是壹種更特殊的商品。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由於示範效應,只要壹個人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會紛紛效仿,消失不見。

當收費欲望極高,消費水平極低時,就會出現壹種叫做“權力泛化”的社會現象。商品交換被“權利交換”所取代,權力成為壹種特殊的商品。“權力上市”促成了權錢交易的實現,進而確立了權利交換關系。當與包括貨幣在內的其他商品交換時,權力具有持續的交換價值。用權力和社會去做

做生意,賺100%的錢,可以說是盈利。

20世紀70年代,美國學者澤·布坎南提出了壹種尋租理論。他把各種生產要素的供求差額和優惠條件,即支付給要素所有者的報酬超過要素為任何替代用途所獲得的報酬的部分稱為“租金”。這些租金是政府監管和市場幹預的結果。“尋租活動”是指企業向政府官員行賄,以尋租獲取這些差價。壹般來說,尋租是以較低的賄賂成本獲取較高的收入或超額利潤。澤·布坎南認為,克服“尋租”現象的根本途徑是取消行政權力對市場的幹預和控制,通過市場進行公平競爭。政府應該明確規範微觀經濟的管理,提高透明度。

腐敗雖然給尋租者帶來好處,但並沒有增加社會財富,反而增加了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消耗了相當壹部分社會經濟資源,使資源配置效率低下,資源浪費嚴重,導致社會經濟“內耗”。因為尋租活動的示範效應,腐敗變得惡性。尋租者在沒有市場競爭和技術創新的情況下,很容易獲得高額甚至超高額利潤,這為尋租者提供了強大的激勵,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尋租活動,導致腐敗現象更廣泛的蔓延。

腐敗這種病態的經濟現象,作為壹種通過權力上市對社會經濟資源和公共財富進行非理性侵占和占有的反經濟行為,並不是建立在社會經濟資源得到有效合理配置的基礎上的。只會對經濟秩序造成沖擊和破壞。腐敗是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反應。

二,腐敗的主要表現形式

從形式上看,腐敗具有多樣化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貪汙受賄、以權謀私、生活腐化、揮霍國家財富、為特殊利益提供優惠便利、任人唯親、兼職經商、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營私舞弊等。

從1988到1998這10年間,貪汙賄賂案件在社會坐標圖上呈現曲線上升趨勢。在此期間,全國檢察機關根據群眾舉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64.2萬件,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6100多人。

這裏需要指出的是,人們往往對以權謀私、行賄受賄等腐敗行為深惡痛絕,但對同樣嚴重的官僚主義和失職瀆職行為卻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

1991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瀆職犯罪案件多達3189件,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高達8.3億元,平均每件26萬余元。同樣,全國因嚴重官僚主義、失職瀆職被各級紀檢部門處分的黨員幹部多達3339人,立案標準限定在65438+萬元以上。

據有關人士最保守的估計,嚴重的官僚主義、失職、瀆職等腐敗行為,壹年給國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至少有十億至二十億元,間接經濟損失估計有三十億元左右。驚人的數字,意味著中國654.38+0.2億人,每人每年要花2-3元錢來填補嚴重官僚主義、失職瀆職造成的經濟“黑洞”,意味著人均收入3000年的654.38+0萬職工每年的勞動成果被白白浪費。

從某種程度上說,嚴重的官僚主義、失職瀆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比貪汙受賄、以權謀私造成的損失更大、更多、更重。

第三,腐敗的經濟根源分析

(壹)從腐敗主體(腐敗分子)分析。

l、欲望的無限擴張和膨脹超過了“欲望滿足的平衡點”,此時占有欲處於壹種強烈的支配狀態。

在市場經濟中,官員作為經濟人,有自利動機,追求欲望的滿足,而人的欲望是經濟行為的驅動力。在經濟學中,理性經濟人總是追求自己的利益。所以政府官員有自利動機並不反常。然而,在消費欲望極高而消費水平極低的情況下,人的欲望無限膨脹的趨勢與社會經濟滿足欲望的實際狀態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大,這意味著人們對滿足欲望的“抑制”增強。為了彌補這種差異,人就有了“補充壓抑”的需要。因此,在利益動機的驅動下,腐敗主體的欲望逐漸推入或超越“欲望滿足的均衡點”,這種欲望的滿足可以通過權力的成功上市和權錢交易來實現。

2.自私動機的膨脹(導致)公共權力的異化(獲取)個人特殊利益(誘導)求官、跑官、要官(形成)“權力拜物教”(“權力拜物教”)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由於公職人員自利動機的擴張,他們有可能把自己的公共目標(利益)變成他的個人目標(利益)。當這種可能性變成現實時,公共權力的實際異化就出現了,其實質是把國家目標和公共利益變成了官員的個人目標和利益,即官員獲得了特殊利益。這種現象引誘人們“求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買官”,然後從官中賺錢。權力和官職在這裏代表名利。在權力與金錢的關系中,權力占據了主導地位,這使得權力蒙上了壹層神秘誘人的光環,權力和地位的大小成為衡量人的價值標準。於是,“權力拜物教”(“權力崇拜”)在整個社會盛行。因為人們深信,無論經濟如何改革,只要政府掌管經濟,權力永遠是最有價值的資產。

3、主體行為的示範效應,導致腐敗。

尋租活動有惡性循環的趨勢。由於尋租活動具有學習示範效應,是企圖獲取壟斷和特殊利益,破壞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門會感到“吃虧”,進而想“不勞而獲”、“不勞而獲”,從而促使更多的人參與尋租活動。結果,從上到下,從官員到民眾,腐敗比以前更加普遍和廣泛。

(2)在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基於經濟特權和壟斷權上市的不公平競爭,政府對微觀經濟過度幹預導致的價格扭曲和雙軌制,國有經濟產權模糊、資產流失,以及市場經濟利益最大化原則誘發的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和投機心理,都是腐敗產生的經濟原因。

l、權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競爭。

如前所述,權力的上市促成了權錢交易的實現,進而確立了權利的交換關系。這種違背公平競爭原則、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的經濟特許權或壟斷權,壹旦作為市場要素投入市場,就具有了持續的交換價值,保證了100%的利潤。

這壹切完全違背了經濟學中的“機會均等”原則。在市場經濟中,競爭是壹種創造個人收入的機制,只有在平等的基礎上競爭帶來的收入才能被認為是“同等貢獻、同等報酬”的第二個平等原則。競爭,通俗地說就是人們對市場第壹名的爭奪,以及人們為之付出的努力。所謂“競爭基礎”,實際上是指個人在參與競爭之前已經掌握的生產要素產權的大小,個人發現和進入競爭場所的可能性,以及競爭過程中“法官”執法的公平性和壹致性。人們也把競爭基礎的平等稱為獲勝機會的平等,即“機會平等”。

權力作為市場因素上市所引發的非經濟暴力,造成了機會的不平等和不公平競爭,使得經濟主體從壹開始就處於不同的起跑線上,所以不同的主體贏的幾率是不可能的。

2.價格扭曲和價格雙軌制。

改革以來,在市場經濟轉型條件下,政府過度幹預造成價格扭曲,生產要素價格市場化程度仍然較低,商品價格雙軌制仍然存在。隨著市場化的迅速擴大,商品價格的雙軌制正趨向於向市場價格的單軌制過渡。目前,國家直接控制或計劃的農副產品價格、社會商品零售價格和生產資料價格所占比重很小,但仍有部分租金存在,這為尋租者提供了相應的市場活動空間。

3.國有經濟產權模糊,導致產權空置,資產流失。

這裏的產權是指企業資產所有權和控制權的統稱,即企業資產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權相分離。現實中,由於國有經濟產權關系模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失靈,而國有資產運營、保值增值的有效監管機制空白或不完善,使得企業對出資人不承擔資產保值增值責任,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浪費。傳統國家所有權理論上是公有的(所有權是空的),但現實中是空的(導致經營者脫離生產資料)。這種產權責任主體模糊,違背了現代市場“企業所有權、經營者的權利、責任和利益界定明確,二者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保證企業有效運行”的要求。

4.市場經濟的利益最大化原則必然導致人的個人欲望的膨脹和擴張,從而誘發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和投機心理。

(3)體制轉型時期,法制建設滯後,制衡力量軟化,沒有獨立的監督體系。

在由計劃體制向市場體制轉軌的過程中,壹些原有的法律法規已不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導致法律空缺滯後,直接影響經濟秩序和經濟主體行為的規範。此外,在部門利益相對平衡的驅動下,司法機關中的壹些掌權者利用手中的權力以法謀私,貪汙受賄,走上執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導致司法腐敗。

體制轉型時期,政治體制改革滯後,權力制衡的外在動力軟化,約束機制懸空,使權力失去有效監督和約束,從而導致權力泛化和濫用,使其作為要素進入市場,權錢交易盛行,導致尋租活動和腐敗滋生蔓延。

第四,腐敗的經濟破壞性和危害性

(壹)危及政府形象,影響經濟改革政策的實施。

貪汙賄賂、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扭曲了政府的經濟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破壞了它們的貫徹和執行,危害了政府的形象,損害了改革開放的聲譽。然而,行業中的不正之風使作為經濟主體的企業和勞動者感到尷尬,這進壹步挫傷了他們的生產積極性,導致社會的動蕩和不穩定。他們是政府的掘墓人。

(B)在市場經濟轉型中,腐敗已成為中國最大的社會和經濟汙染,嚴重惡化了經濟環境。

市場經濟是商業化和貨幣化的經濟。壹切商品都是用金錢來衡量和買賣的,金錢往往越界,對權力的腐蝕性極強。由於權力的上市,市場經濟秩序和經濟主體的行為被扭曲,導致市場競爭從壹開始就處於不同的起跑線上,機會均等原則在權力要素面前顯得無奈和無力。這種非經濟暴力直接導致市場化改革的步伐和進程放緩,嚴重惡化經濟環境,成為中國最大的社會經濟汙染。腐敗的惡性趨勢甚至可以毀掉中國改革和現代化建設的成果。

(三)導致社會經濟“內耗”,資源配置效率低下,浪費嚴重,使公共財富遭到掠奪和破壞,公共利益直接受損。

腐敗雖然會給尋租者帶來個人利益,但會增加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消耗相當壹部分社會經濟資源。它不是利用“看不見的手”公平、合理、有效地配置經濟資源,而是通過政府對微觀經濟的過度幹預獲得部門壟斷利益,在競爭中損害另壹部分經濟主體。經濟資源的低效率和嚴重浪費,使得社會財富在不平等競爭中被摧毀和掠奪,而公共利益則直接受損。

腐敗阻礙私人投資和經濟增長。

腐敗造成經濟和環境汙染,讓投資者對市場望而卻步,壹些本該付諸實踐的投資項目也“流產”。不平等競爭機制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猶豫不決,投資曲線呈下降趨勢,阻礙了經濟增長。

動詞 (verb的縮寫)遏制和減少腐敗的經濟手段

(壹)“制度創新理論”

有學者認為,當前中國的社會腐敗與市場經濟轉型過程有關,包括制度缺陷、制度變遷、法制不完善等。當腐敗成為社會普遍現象,就要以制度創新鏟除滋生腐敗的溫床和土壤。

所謂“制度創新”,就是建立現代市場經濟體制;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包括廢除雙軌制價格體系、經濟特權、經濟壟斷,促進要素和貿易的自由流動,限制特殊利益,糾正政府過度幹預,降低政府失靈程度。通過堵塞經濟制度的漏洞,將根除腐敗的溫床。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反腐敗和市場化改革並不矛盾對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

(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理論

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所謂的“標”是已經形成的腐敗現象,所謂的“根”是腐敗現象產生的主要原因。體制、機制、法制、思想、世界觀是根本原因。治標是為了懲治腐敗,治本是為了消除腐敗的根本原因,鏟除腐敗可以滋生的土壤。治標與治本,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關於治標與治本的側重點,有幾種不同的觀點:壹種認為應加強根治,以“預防為主”;第二種觀點認為,要根據腐敗的特點和反腐敗鬥爭的形勢,確定治標和治本的對策以及各工作機構的任務,做到各有側重;第三種觀點認為,在當前腐敗尚未根治、根治措施不夠有力的情況下,應繼續註重治標,同時加大治本力度,將兩者緊密結合起來。

(三)“國際反腐敗公約協定”理論

隨著腐敗問題日益國際化,壹些人指出,有必要在國際上采取有效的反腐敗措施,達成國際反腐敗協議,並懲罰成員國國內企業賄賂外國政府官員的行為。持反對意見的學者認為,雖然大家都明白腐敗在世界上的危害後果,但國際社會很難采取壹致行動,因為國際腐敗存在“囚徒困境”,有關各方都能從壹個沒有腐敗的世界中受益,但促使壹個國家單方面采取反腐措施的動力很小。

追根溯源,現階段中國社會尋租活動猖獗,主要是因為資源配置權掌握在各級政府手中。與真正的市場經濟體制相比,資源的配置不是由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承擔,而是由各級政府代表市場職能來配置資源,以至於嚴重畸形的權力之手參與了國家資源的配置,導致腐敗和尋租活動的蔓延。

基於此,本文認為應該通過“制度創新”來遏制和減少腐敗。這裏的“制度創新”包括五個層面:壹是經濟制度創新,即推進市場化改革,營造機會平等、公平競爭的經濟環境;二是政府行為的改革,即政治權力從經濟活動中撤退,或者如哈耶克所說,社會與國家應該分離;三是法制的健全和完善,即加強法制建設,真正朝著“依法治國”的方向前進;第四,構建強大的權力制衡機制和新聞監督體系,對尋租活動說“不”;五是民族意識的創新,即提高民族整體素質,樹立和倡導“納稅人”、民主、憂患的民族意識。

中國作為現代化和現代市場經濟的後來者,可以借鑒發達國家花了幾百年時間、付出了巨大代價的制度創新經驗,包括制度框架、經濟制度、法律規範等,為我所用,充分發揮所謂的“後發優勢”。

第六,建立“腐敗經濟學”的緊迫性

在當今文明社會,腐敗被視為公敵,被稱為“灰色瘟疫”。環顧世界,無論在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還是在任何社會制度下,腐敗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當中國政府高舉“反腐倡廉”大旗,毫不妥協地向腐敗宣戰時,世界其他國家的壹些有識之士開始驚呼“狼來了!”。德國《經濟周刊》曾以“賄賂風靡全球”為題警告世人——腐敗正在國際化。面對腐敗的滋生和蔓延,外國經濟學家擔憂地指出,腐敗阻礙私人投資和經濟增長,並將在全世界產生有害後果。因此,國際社會應該采取強有力的反腐敗措施,進而達成國際反腐敗協議,向腐敗這壹不健康的經濟現象舉起“達摩克利斯之劍”。

腐敗危害政府形象,影響經濟政策的執行,是政府的掘墓人,是社會經濟不穩定的因素。腐敗的滋生和蔓延已經成為最大的社會經濟汙染,嚴重惡化了社會經濟環境。正如投資風險不可避免壹樣,腐敗作為壹種經濟現象,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只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減少,把它控制在最小的範圍和程度內,使社會經濟資源在市場化、規範化的基礎上得到公平合理的配置。因此,經濟學家應該像醫生壹樣,及時治療病態的社會有機體,使其盡快康復。

由此看來,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和研究人類社會的腐敗現象勢在必行,建立“腐敗經濟學”這壹研究腐敗的根源、表現、危害和治理的新的經濟學學科也確實應該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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