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18以上48以下;
2.身體健康;
3.本人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並繳納社保;(註:1。申請人必須在公司有社保繳納記錄,目前繳納狀態正常。);
4.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5.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和活動,沒有犯罪記錄。
(二)符合上述第二、四、五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直接辦理積分入戶深圳的手續:
1.兩院院士;
2.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優秀專業技術人員、“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級、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年齡在55周歲以下;
3.獲得廣東省及國家、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的主要完成人,年齡在50周歲以下;
4.任職期間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高層次專業人才,且不超過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的最高年齡;本文來自深圳Zhaodiaogong.com。
5.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且不超過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的最高年齡;
6.已取得《深圳市留學人員資格證書》且年齡在48周歲以下的歸國留學人員。
(3)根據我市戶籍管理規定,下列人員申請積分入戶深圳的年齡上限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1.具有全國統考取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廣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的省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2.在本市合法註冊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企業在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繳納深稅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依法在本市註冊的合夥企業的投資人(合夥人)在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按照其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累計繳納企業稅款超過60萬元的;
4.在本市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24萬元以上;
5.在本市依法註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累計繳納深稅30萬元以上;
本款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的人員,必須在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具有與申請相適應的身份資格;納稅額超過上述納稅額1倍以上的,年齡上限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
(四)市政府對引進高層次專業人才及其配偶、獲得特殊獎勵或表彰的人員、投資納稅人員、軍隊隨軍家屬、機關、事業單位或駐深單位人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