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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裏有什麽人物、故事?

《魏其武安侯列傳》,《史記·李將軍列傳》。”

《史記·司馬遷傳贊》

240.軒轅乃修德振兵,治五氣,蓺五種,撫萬民,度四方,教熊羆貔貅貙虎,以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241.帝顓頊高陽者,黃帝之孫而昌意之子也。靜淵以有謀,疏通而知事;養材以任地,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治氣以教化,絜誠以祭祀。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242.(帝嚳高辛)取地之財而節用之,撫教萬民而利誨之,歷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243.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244.舜舉八愷,使主後土,以揆百事,莫不時序。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內平外成。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245.顓頊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天下謂之梼杌。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246.舜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馴,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在寬。”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247.伯夷讓夔、龍。舜曰:“然。以夔為典樂,教稚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毋虐,簡而毋傲;詩言意,歌長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能諧,毋相奪倫,神人以和。”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248.余(指司馬遷)嘗西至空桐,北過涿鹿,東漸於海,南浮江淮矣,至長老皆各往往稱黃帝、堯、舜之處,風教固殊焉,總之不離古文者近是。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249.令天子之國以外五百裏甸服:百裏賦納緫,二百裏納铚,三百裏納稭服,四百裏粟,五百裏米。甸服外五百裏侯服:百裏采,二百裏任國,三百裏諸侯。侯服外五百裏綏服:三百裏揆文教,二百裏奮武衛。綏服外五百裏要服:三百裏夷,二百裏蔡。要服外五百裏荒服:三百裏蠻,二百裏流。

《史記·卷二 夏本紀第二》

250.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訖於四海。

《史記·卷二 夏本紀第二》

251.(臯陶曰)毋教邪淫奇謀。

《史記·卷二 夏本紀第二》

252.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

《史記·卷三 殷本紀第三》

253.天地百物皆將取焉,何可專也?所怒甚多,而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

《史記·卷四 周本紀第四》

254.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蒙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史記·卷四 周本紀第四》

255.君何不令人說白起乎?曰‘楚有養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左右觀者數千人,皆曰善射。有壹夫立其旁,曰“善,可教射矣”。養由基怒,釋弓搤劍,曰“客安能教我射乎”?客曰“非吾能教子支左詘右也。夫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不以善息,少焉氣衰力倦,弓撥矢鉤,壹發不中者,百發盡息”。

《史記·卷四 周本紀第四》

256.夙興夜寐,建設長利,專隆教誨。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257.驩欣奉教,盡知法式。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258.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遠方,實不稱名,故不久長。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259.大聖作治,建定法度,顯箸綱紀。外教諸侯,光施文惠,明以義理。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260.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261.趙高故嘗教胡亥書及獄律令法事,胡亥私幸之。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262.外撫四夷,如始皇計。盡徵其材士五萬人為屯衛鹹陽,令教射狗馬禽獸。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263.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

《史記·卷七 項羽本紀第七》

264.高祖還歸,過沛,留。置酒沛宮,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縱酒,發沛中兒得百二十人,教之歌。

《史記·卷八 高祖本紀第八》

265.高祖所教歌兒百二十人,皆令為吹樂,後有缺,輒補之。

《史記·卷八 高祖本紀第八》

266.今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而列侯亦無由教馴其民。

《史記·卷十 孝文本紀第十》

267.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而民不犯。何則?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

《史記·卷十 孝文本紀第十》

268.帝親自勞軍,勒兵申教令,賜軍吏卒。

《史記·卷十 孝文本紀第十》

269.自子夏,門人之高弟也,猶雲“出見紛華盛麗而說,入聞夫子之道而樂,二者心戰,未能自決”,而況中庸以下,漸漬於失教,被服於成俗乎?

《史記·卷二十三 禮書第壹》

270.故大路之馬,必信至教順,然後乘之,所以養安也。

《史記·卷二十三 禮書第壹》

271.以為州異國殊,情習不同,故博采風俗,協比聲律,以補短移化,助流政教。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272.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273.德盛而教尊,五谷時孰,然後賞之以樂。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274.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時則傷世。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275.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風移俗易,故先王著其教焉。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276.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誌,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277.散軍而郊射,左射貍首,右射騶虞,而貫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賁之士稅劍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覲,然後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後諸侯知所以敬:五者天下之大教也。食三老五更於太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幹,所以教諸侯之悌也。若此,則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則夫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278.正教者皆始於音,音正而行正。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學:

151.太史公曰:學者多稱五帝,尚矣。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152.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難為淺見寡聞道也。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153.陶唐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於豢龍氏,以事孔甲。

《史記·卷二 夏本紀第二》

154.孔子正夏時,學者多傳夏小正雲。

《史記·卷二 夏本紀第二》

155.今王學專利,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公若用,周必敗也。

《史記·卷四 周本紀第四》

156.太史公曰:學者皆稱周伐紂,居洛邑,綜其實不然。

《史記·卷四 周本紀第四》

157.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壹,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壹,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壹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158.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159.繆公享國三十九年。天子致霸。葬雍。繆公學著人。生康公。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160.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壹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

《史記·卷七 項羽本紀第七》

161.而上鄉儒術,招賢良,趙綰、王臧等以文學為公卿,欲議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諸侯。

《史記·卷十二 孝武本紀第十二》

162.後六年,竇太後崩。其明年,上徵文學之士公孫弘等。

《史記·卷十二 孝武本紀第十二》

163.中國華山、首山、太室、泰山、東萊,此五山黃帝之所常遊,與神會。黃帝且戰且學仙。

《史記·卷十二 孝武本紀第十二》

164.於是譜十二諸侯,自***和訖孔子,表見春秋、國語學者所譏盛衰大指著於篇,為成學治古文者要刪焉。

《史記·卷十四 十二諸侯年表第二》

165.學者牽於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悲夫!

《史記·卷十五 六國年表第三》

166.孝文即位,有司議欲定儀禮,孝文好道家之學,以為繁禮飾貌,無益於治,躬化謂何耳,故罷去之。

《史記·卷二十三 禮書第壹》

167.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數,制之禮義,合生氣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密,剛氣不怒,柔氣不懾,四暢交於中而發作於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奪也。然後立之學等,廣其節奏,省其文采,以繩德厚也。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168.食三老五更於太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幹,所以教諸侯之悌也。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習:

50.於是軒轅乃習用幹戈,以征不享,諸侯鹹來賓從。

《史記·卷壹 五帝本紀第壹》

51.今天下已定,法令出壹,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52.(始皇)遂登會稽,宣省習俗,黔首齋莊。

《史記·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53.齊王韓信習楚風俗,徙為楚王,都下邳。

《史記·卷八 高祖本紀第八》

54.酒酣,高祖擊築,自為歌詩曰:“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兒皆和習之。

《史記·卷八 高祖本紀第八》

55.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大將,習兵,多謀詐,此其屬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呂太後威耳。

《史記·卷十 孝文本紀第十》

56.上於是乃令諸儒習射牛,草封禪儀。

《史記·卷十二 孝武本紀第十二》

57.以為州異國殊,情習不同,故博采風俗,協比聲律,以補短移化,助流政教。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58.孝惠、孝文、孝景無所增更,於樂府習常肄舊而已。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59.通壹經之士不能獨知其辭,皆集會五經家,相與***講習讀之,乃能通知其意,多爾雅之文。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60.故聽其雅頌之聲,誌意得廣焉;執其幹戚,習其俯仰詘信,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要其節奏,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61.而衛靈公之時,將之晉,至於濮水之上舍。夜半時聞鼓琴聲,問左右,皆對曰“不聞”。乃召師涓曰:“吾聞鼓琴音,問左右,皆不聞。其狀似鬼神,為我聽而寫之。”師涓曰:“諾。”因端坐援琴,聽而寫之。明日,曰:“臣得之矣,然未習也,請宿習之。”靈公曰:“可。”因復宿。明日,報曰:“習矣。”

《史記·卷二十四 樂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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