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是壹種能夠將個人電腦、手持設備(如Pad、手機)等終端以無線方式互相連接的技術。Wi-Fi是壹個無線網路通信技術的品牌,由Wi-Fi聯盟(Wi-Fi Alliance)所持有。目的是改善基於IEEE 802.11標準的無線網路產品之間的互通性。使用IEEE 802.11系列協議的局域網就稱為Wi-Fi。甚至把Wi-Fi等同於無線網際網路(Wi-Fi是無線局域網中的壹大部分)。[2]
Wi-Fi 原先是無線保真的縮寫,Wi-Fi 英文全稱為wireless fidelity,在無線局域網di範疇是指“無線相容性認證”,實質上是壹種商業認證,同時也是壹種無線聯網技術,以前通過網線連接電腦,而2010年則是通過無線電波來連網;常見的就是壹個無線路由器,那麽在這個無線路由器的電波覆蓋的有效範圍都可以采用Wi-Fi連接方式進行聯網,如果無線路由器連接了壹條ADSL線路或者別的上網線路,則又被稱為“熱點”。
Wi-Fi上網可以簡單的理解為無線上網,2010年不少智能手機與多數平板電腦都支持Wi-Fi上網,Wi-Fi全稱wireless fidelity,是當今使用最廣的壹種無線網絡傳輸技術。 實際上就是把有線網絡信號轉換成無線信號,就如在開頭為大家介紹的壹樣,使用無線路由器供支持其技術的相關電腦,手機,平板等接收。手機如果有Wi-Fi功能的話,在有Wi-Fi無線信號的時候就可以不通過移動聯通的網絡上網,省掉了流量費。但是Wi-Fi信號也是由有線網提供的,比如家裏的ADSL啊,小區寬帶啊之類的,只要接壹個無線路由器,就可以把有線信號轉換成Wi-Fi信號。國外很多發達國家城市裏到處覆蓋著由政府或大公司提供的Wi-Fi信號供居民使用,我國2010年該技術還沒得到推廣。
所以Wi-Fi上網當前還是非常容易實現的,只要將我們家用傳統的路由器換成無線路由器,簡單設置下即可實現Wi-Fi無線網絡***享了,壹般Wi-Fi信號接收半徑約95米,但會受墻壁等影響,實際距離會小壹些,但辦公室自不用說,就是在整棟大樓中也可使用,因為距離也不是很遠了。
Wi-Fi無線上網2010年在大城市比較常用,雖然由Wi-Fi技術傳輸的無線通信質量不是很好,數據安全性能比藍牙差壹些,傳輸質量也有待改進,但傳輸速度非常快,可以達到54mbps,符合個人和社會信息化的需求。Wi-Fi最主要的優勢在於不需要布線,可以不受布線條件的限制,因此非常適合移動辦公用戶的需要,並且由於發射信號功率低於100mw,低於手機發射功率,所以Wi-Fi上網相對也是最安全健康的。
歷史Wi-Fi是IEEE定義的無線網技術,在1999年IEEE官方定義802.11標準的時候,IEEE選擇並認定了CSIRO發明的無線網技術是世界上最好的無線網技術,因此CSIRO的無線網技術標準,就成為了2010年Wi-Fi的核心技術標準。
Wi-Fi技術由澳洲政府的研究機構CSIRO在90年代發明並於1996年在美國成功申請了無線網技術專利。( US Patent Number 5,487,069)[3]
發明人是悉尼大學工程系畢業生Dr John O'Sullivan領導的壹群由悉尼大學工程系畢業生組成的研究小組 。
IEEE曾請求澳洲政府放棄其Wi-Fi專利讓世界免費使用Wi-Fi技術,但遭到拒絕。[4]
澳洲政府隨後在美國通過官司勝訴或庭外和解,收取了世界上幾乎所有電器電信公司(包括蘋果,英特爾,聯想,戴爾,AT&T,索尼,東芝,微軟,宏碁,華碩,等等)的專利使用費。2010年我們每購買壹臺含有Wi-Fi技術的電子設備的時候,我們所付的價錢就包含了交給澳洲政府的Wi-Fi專利使用費。[5-6]
2010年全球每天估計會有30億臺電子設備使用Wi-Fi技術,而到2013年底CSIRO的無線網專利過期之後,這個數字預計會增加到50億。
Wi-Fi被澳洲媒體譽為澳洲有史以來最重要的科技發明,其發明人John O'Sullivan被澳洲媒體稱為”Wi-Fi之父“並獲得了澳洲的國家最高科學獎[7]和全世界的眾多贊譽,其中包括歐盟機構,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 (EPO)頒發的European Inventor Award 2012 ,即2012年歐洲發明者大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