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流程分三個階段:即申請、審查、授權三個階段。
第壹、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階段。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材料文件應當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摘要附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必須具備有說明書附圖;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提交委托書;申請費用減緩的,應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
第二、實用新型專利審查階段。
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在初步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會針對申請文件中的形式問題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通知書做出補正。同時審查員會針對是否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客戶進行審查,若存在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客戶的,審查員將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審查意見通知書進行答復或者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
第三、實用新型專利授權階段。
1、授權:在通過初步審查後,審查員會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後,需要辦理以下登記手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專利證書印花稅。
2、頒發證書: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後即可獲得專利證書。此階段時間約為2-3個月左右。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
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
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條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