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燈帶來的變化:將電能轉化為光能,極大地推動了人類文明的進步,晚上還能看到光?。
照明電光源壹般分為白熾燈、氣體放電燈和其他電光源。在綠色照明工程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各種光源。
電燈是將電能轉化為光能提供照明的裝置,出現於第二次工業革命。其工作原理如下:
當電流通過燈絲(鎢絲,熔點在3000℃以上)時,產生熱量,螺旋燈絲不斷聚集熱量,使燈絲溫度達到2000℃以上。當燈絲處於白熾狀態時,它就像熾熱的鐵壹樣發光。燈絲的溫度越高,發出的光就越亮。
擴展數據:
最早實用的電燈是白熾燈,但是在白熾燈誕生之前,壹個英國人漢弗萊·大衛用2000塊電池和兩根碳棒做了壹個弧光燈,但是這種弧光燈太亮,產生的熱量太多,不耐用,所以不能在壹般的地方使用。
1854年,移民美國的德國鐘表匠亨利·高博特(Henry Gaubert)在真空玻璃瓶中用碳化竹絲制成了第壹盞實用的電燈,持續了400個小時,但他沒有及時申請專利。
1860年,英國人約瑟夫·斯旺也制作了碳絲電燈,但他未能獲得良好的真空環境使碳絲長時間工作。直到1878年,英國的真空技術發展到了要求的水平,他才發明了真空下用碳絲供電的燈泡,並獲得了英國專利。斯旺自己的房子是英國第壹座用電照明的私人住宅。
1874年,加拿大的兩位電氣技術人員申請了電燈專利:在玻璃燈泡下充入氮氣,用帶電的碳棒發光,但他們沒有足夠的財力繼續改進這項發明,於是在1875年將專利賣給了愛迪生。愛迪生購買專利後嘗試改進燈絲,終於在1880年做出了可以持續1200小時的碳化竹絲燈。
但美國專利局裁定愛迪生發明碳絲白熾燈落到人後,專利無效。經過多年的訴訟,亨利·戈培爾贏得了專利,最後愛迪生從戈培爾可憐的遺孀手中買下了專利。在英國,斯萬指控愛迪生侵犯專利,後來他們庭外和解,並於1883在英國成立了壹家合資公司。斯旺後來把他的股份和專利賣給了愛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