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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為什麽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從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要求和目標出發,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仍存在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人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相對淡漠。

知識產權文化強調知識是有價值和有報酬的,對於知識創造者來說註重個性,鼓勵獨立思考和創新。然而,目前中國公眾、企業和機構知識產權意識薄弱的狀況並未得到根本扭轉。普遍缺乏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我國對知識產權保護宣傳教育的重視始於改革開放之後,更多的是壹種應對外部和內部盜版假冒指責的宣傳形式,缺乏理論支撐。所以中國的立法進程與國民意識的提高是脫節的。在相當壹部分地區,公民普遍缺乏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清醒認識,“偷書不算偷”的意識仍在人們心目中占據“主流”地位。此外,由於知識產品的特殊性,公民很難判斷這種無形財產作為有形財產的所有權和占有權,所以很多人將日常生活中許多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視為“合法”,甚至懷疑政府對知識產權侵權的執法行為和法院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判決。這也是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不斷加大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的同時,相當多地區和領域的侵權活動仍在增加的重要原因之壹。

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還缺乏足夠的重視。

國內大部分企業尚未建立專業的知識產權工作機制,對國際規則的了解還比較差,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參與市場競爭特別是國際市場競爭的準備和經驗不足。

在國際領域,跨國公司基於R&D優勢,在中國申請大量專利,積極“跑馬圈地”,然後用手中的專利大棒打壓、排擠、打擊中國企業。與此同時,我國許多企業利用“標準化”的壟斷地位實施不正當競爭,獲取超額利潤,頻頻落入外國企業知識產權的“陷阱”。壹些企業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或未能及時將其創新成果產業化,使其先進技術被他人低價收購並申請專利,或其商標在國外企業註冊,辛苦創造和積累的無形資產白白浪費。據統計,過去十年,中國企業為外國企業貢獻了1.3萬項發明。而在我國,企業長期受“為了生存而復制,而不是為了創新而冒險”的觀念影響,不強調自主創新能力的培養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積累。他們只靠“下大力氣,出大汗”,把力量和精力集中在價格戰上,造成低水平重復建設。最終在價格無利可圖的情況下,很難擺脫被市場淘汰的厄運。

中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也有歷史原因。中國自晚清以來發展起來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基本上是“強制學習”的產物。建國後,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也使得知識產權制度缺乏存在的環境。此外,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依靠國家權力機關立法行為強制執行的結果,並沒有使我國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有切身體會和積極要求。

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和執法水平有待提高。

首先,知識產權執法效果不盡如人意。知識產權執法已成為制約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瓶頸和薄弱環節。中國目前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處於碎片化的管理體制下,中央政府層面負責知識產權事務的機構有七八個,這直接導致執法過程中缺乏效率和相互協調。此外,知識產權保護信息的宣傳和披露不能做到及時、到位。因此,中國應該建立壹個統壹高效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其次,我國知識產權立法存在嚴重的分散、沖突和不統壹問題。現有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也有* * *內容。但由於每部法律的實施時間不同,在司法和行政保護的設定目標、範圍和力度上存在差異。同時,對於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的交叉應適用哪些法律,也沒有完善的具體規定。此外,由於高新技術的不斷湧現,許多無形財產已經超出了原有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範圍。在這方面,中國的立法仍然滯後。

第三,我們缺乏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明確定位。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存在三種完全不同的觀點:高保護水平論、低保護水平論和適度保護水平論。各方還沒有形成統壹的* * *認識。這種定位的差異直接影響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和執法,不利於改善引進外資的環境和質量,也不利於我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配套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

面對國際競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亟待完善。

在知識經濟時代,國與國之間的競爭,歸根結底是知識產權的競爭。提前意識到這壹點的發達國家不遺余力地通過保護知識產權來維護自己的利益。知識產權已成為中國對外貿易的熱點。

美國在2005年4月底發布的中國知識產權“特別301評估報告”中,將中國列為“重點觀察國”,知識產權糾紛已成為中美貿易發展的瓶頸。在華日企還成立了壹個名為“IPG”的知識產權聯盟,目的是以知識產權戰略聯合和牽制中國制造業的競爭力。在2004年的提案中,歐盟商會也指出了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與此同時,印度、越南等其他發展中國家也在積極發展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在人力資本方面的優勢在逐漸減少。如果其他發展中國家擁有比中國更廉價的勞動力,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提高,他們的投資和外貿環境可能會吸引外商將目光從中國轉向他們。因此,在面臨發達國家壓力的同時,中國應該更加關註其他發展中國家的競爭力。

因此,中國要建立壹個完善的、現代化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制度,絕非壹蹴而就。為了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知識產權保護仍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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