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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專利戰火會蔓延到中國嗎

“10.5億美元”的著名壹判堪比美國內戰的葛底斯堡戰役,由此,全世界對正在發生的“智能手機世界大戰”的關切度又上壹檔。隨著蘋果公司關鍵專利被美國專利商標局宣告無效等主線劇情的演進,這場戰爭還將長期持續下去。而目前還在這場戰爭中獨善其身的中國內地智能手機產業鏈上的各廠商,是否會被卷入戰火?它們能從幾年來的專利戰案例中學到什麽呢?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了長期關註國內通信領域的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高級合夥人劉芳。

蘋果在華發明專利正在增加

記者進行專利檢索的結果顯示,蘋果公司在中國的專利申請中,申請人壹欄填寫的名字主要有5種:“蘋果公司”、“蘋果電腦公司”、“蘋果電腦有限公司”、“蘋果計算機公司”、“蘋果電腦(有限)公司”,由這5個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計1536件,其中最多的是“蘋果公司”提交的1366件。

劉芳告訴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相對於其他的跨國公司,蘋果公司在中國的專利申請此前主要集中在產品外觀和內部軟件原理方面。據悉,蘋果公司目前並沒有在中國設置研發中心,這些國內專利基本都是蘋果美國專利的同族,劉芳表示,它們“如期、悉數進入了中國”。

記者經專利檢索發現,人們曾認為的“蘋果公司的中國專利幾乎都是外觀設計專利”這壹看法可能已經過時。僅以“蘋果公司”為申請人的1366件專利申請中,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有265件,僅占19.4%,而發明專利申請有944件,占據了69.1%的比例。

不過,由於發明專利的審查時限較長而外觀設計專利的授權周期較短,這265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中,有261件已獲得授權。944件發明專利申請中,也已有229件專利獲得授權。在“蘋果公司”為申請人的642件有效專利中,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有效專利基本上各占三分之壹,而發明專利的授權數增長潛力極其可觀。可以預見,未來2年內若不出意外,蘋果公司在華發明專利授權數將有大幅度增長,屆時蘋果公司將擁有在中國發動專利訴訟的基礎彈藥。

誰有可能被卷入戰火?

蘋果公司的專利戰火是否會蔓延到中國?劉芳表示,她的個人意見是:蘋果短期內未必會直接在中國大陸“開打”,但全球專利糾紛的邊際效應會在中國蔓延和發酵。

劉芳說,當前全世界智能手機大戰中的各參戰方,在中國都有各自相對獨立的市場份額,同時,這些跨國公司對中國的知識產權訴訟制度並不能說了如指掌,因此可能不會貿然出擊。而且,“中國的侵權懲罰金額不會達到10.5億美元這樣的水平,現實地看,在中國進行訴訟,對其他國家也不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劉芳認為“智能手機大戰”的“中國戰場”短期內還不會被開辟出來。“但是,蘋果和諸家專利糾紛所引起的余震,卻會在中國蔓延,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喚醒、激發人們的知識產權意識。”

壹旦專利戰火燒到了中國,國內所有與蘋果公司產品線有交集的企業中,誰可能被波及,又會是以怎樣的形式?劉芳對幾種可能性進行了預測。

“首先是零部配件制造業,中國是全世界各大廠商的產品制造地,巨大的市場必然引起巨大的爭端,中國內地企業之間、中國臺灣與中國內地企業、中國臺灣企業之間、外國與中國企業之間都有可能引發紛爭。”劉芳介紹,2013年,全球有10億臺智能手機的需求,因此產生了芯片、觸控屏、其他核心零部件等龐大的訂單與制造量。而制造這些產品的中國企業,基本上處於市場能力極強,但專利運用能力欠佳的階段,也是被訴風險最大的階段。還有壹些市場份額正在下降的公司,將會更為積極地運用專利發起訴訟。此外,壹些擁有“移動互聯網”概念的網絡公司、軟件公司與硬件公司,都將會積極運用權利。

劉芳說:“值得註意的是,在現在的形勢下,包括個人和小微公司在內的專利擁有者,都有比以前更大的可能來運用專利。他們也會扮演更多角色,通過對專利訴訟的運用,來實現比以前更豐富的商業運作目的,例如轉讓、許可、聯盟等等。”

壹堂生動的知識產權課

在蘋果和整個安卓陣營持續幾年的爭鬥中,2012年是個高潮。維基百科的“智能手機大戰”(smartphone

wars)詞條上,2012年增加了32條記錄,從2012年1月17日,蘋果在德國杜塞爾多夫聯邦法庭提起關於三星Galaxy

S2侵犯蘋果專利開始,到2012年12月17日,露西·高法官否決了蘋果公司提出的對三星的永久禁令結束,爭鬥貫穿全年和全球。

具體到世界智能手機出貨量前兩大企業的爭鬥中,10.5億美元的巨額判賠金額點燃了業界乃至全社會的關註熱情,許多此前並不了解專利的人們,從小小智能手機中蘊藏的知識產權開始,關註起了“什麽是專利”、“專利如何產生”、“中外專利制度異同”等問題,許多企業主開始關註自己產品中的知識產權問題,這也許是在“智能手機大戰”的起始,兩家公司沒有想到的教育意義。

蘋果、三星專利戰大事記

2011年4月15日,蘋果在美起訴三星的Galaxy生產線侵犯其專利權和商標權,其中包括7件發明專利、3件外觀設計專利、3件註冊商業包裝和6件商標圖形。

2011年4月22日,三星在韓國、日本、德國起訴蘋果侵犯專利權。

2011年6月16日,蘋果調整了其對三星的訴訟細節,放棄了2件發明專利、1件外觀設計專利,新增了3件發明專利和4件商業包裝,並將三星Galaxy

Tab 10.1增至訴訟產品列表中。

2011年7月1日,蘋果申請對三星4件產品頒布臨時禁令,包括Infuse 4G,Galaxy S 4G,Droid Charge,以及Galaxy

Tab 10.1。

2011年8月9日,德國壹法院對三星Galaxy Tab 10.1頒布臨時禁令,導致該產品在歐洲大部分地區被禁止銷售。

2011年10月13日,美國法院的法官認為三星的平板電腦侵犯了蘋果的專利權,但同時也認為蘋果專利的有效性存疑。

2012年6月29日,蘋果關於三星Galaxy Tab 10.1的禁令請求獲得同意。

2012年7月9日,三星在英國贏得了對蘋果的專利糾紛。

2012年7月18日,英國法院強制蘋果在其網站上對三星發表公開道歉,聲明三星產品並未抄襲iPad。

2012年8月23日,韓國首爾法院稱蘋果和三星互相侵犯了彼此的專利權,而且三星並未抄襲蘋果產品的“外觀和感覺”。

2012年8月24日,蘋果在美國加州聖何塞法院贏得了對三星的專利糾紛,判賠金額為10.5億美元。

2012年10月23日,美國專利商標局初步審查決定蘋果US7469381號專利中全部20項權利要求無效,其中包括第19項權利要求,這項權利要求幫助蘋果贏得了訴訟。這壹無效宣告的理由是該專利的“顯而易見性”和“缺乏新穎性”。

2012年12月7日,美國專利商標局初步審查決定,宣告蘋果的US7479949號專利20項權利要求全部無效,這件專利的發明人包括蘋果公司已故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

2012年12月17日,露西·高法官駁回了蘋果公司關於三星的永久禁令請求。

語錄:

“如果有必要,我會用盡最後壹口氣,不惜花掉蘋果公司銀行裏400億美元的每壹分錢,去討個公道,我要毀滅安卓,因為它是偷來的產品,我要對它發起核戰爭。”——2010年,看到應用在HTC手機上的Google

Android(谷歌安卓)系統時,蘋果公司已故創始人、前任CEO史蒂夫·喬布斯說。

“三星的產品看起來沒有iPad酷,也缺乏蘋果產品瘋狂追求的低調樸素與極簡風格。”——2012年,英國法官科特·伯斯用這樣的評語宣布三星公司不侵犯蘋果公司專利權。

“今天的裁決對於蘋果來說不是勝利,對於美國的消費者來說是壹個損失。”——2012年,美國加州聖何塞法院陪審團做出10.5億美元判決後,三星公司發表聲明。

“蘋果和三星的訴訟案遠不止關於專利或金錢,還關乎價值觀。蘋果重視原創性和創新,致力於創造世界上最好的產品,我們創造這些產品是為了愉悅客戶,而不是讓競爭對手公然剽竊。”——2012年,蘋果公司在陪審團判決之後發表聲明。

“我們並不相信圓角矩形可以用來申請專利,我們沒有意識到蘋果會利用這個來保護iPhone,這也為我們敲響了警鐘。”——谷歌企業發展副總裁大衛·拉威在10.5億美元判賠之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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