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供暖與熱地板供暖的對比分析
(1)應用和推廣
(1)液體循環系統。近年來,熱水供暖系統已成為寒冷地區集中供暖的主要方式。在國家標準規範頒布的同時,2007年,建設部公布了《關於發布建設“十壹五”規劃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的公告》,規定推薦“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技術”作為“新型高效采暖空調技術”在民用建築工程中推廣使用。目前,北方寒冷地區80%的房屋采用液體循環系統進行集中供暖。
(2)電地暖。歐美和亞洲發達國家將電地暖視為壹種清潔、新型、舒適的采暖方式。近年來,電地暖技術有所發展,但由於全國電力緊張,電能作為壹種采暖形式尚未得到推廣。《民用建築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將電地暖的應用範圍界定為電采暖的形式之壹,這在設計階段就制約了電地暖的推廣應用,制約了其發展應用。從2012開始,為了遏制汙染,北方相關省市開始並推進“煤改電”工作。新疆啟動“藍天工程”,北京加快“煤改電”工作,石家莊出臺《關於印發石家莊市電采暖實施方案》。同時,隨著我國電力工業的發展,年發電量逐年增加。為了提高電網的用電效率,國家鼓勵用戶使用谷電。
(2)規劃建設
循環系統由三部分組成:熱源、熱網和用戶;Hydronic systems需要規劃建設的項目範圍廣,建設資金投入高,與國家政府部門協調較多,所以周期比較長,在國內能耗高,造成環境汙染,不利於節水節地。電地暖規劃建設項目少,資金投入相對較少;在設計初期可以很好的解決供電線路和變壓器的擴容問題,在施工過程中可以實現加熱電纜的安裝與施工進度同步,大大縮短了工期;更重要的是,電地暖使用的是清潔能源,不會對空氣質量造成危害。
(三)地暖產品標準不同
循環系統涉及的產品比較多,標準也比較完善。預制凹槽保溫板廣泛應用於地暖產品中,但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出臺產品標準。目前自應力溫控閥只是暫時獲得專利,國家相關產品標準尚未制定。電地暖產品很少。作為地暖的發熱元件,目前只有河北省出臺了相關的技術規定,其技術應用有待進壹步開發和推廣。
(四)地暖的缺陷
(1)熱效應。循環系統熱水和散熱器熱水都來自集中熱源。為滿足暖氣片溫度要求,根據JGJ26-2010節能設計要求,集中供暖溫度控制在85℃以上,而地熱地暖只控制在60℃以內。有些供暖線路沒有設計混水裝置,室內地暖回路長度和管間距分布不均勻,使得壹些循環系統的供水溫度過高,造成地暖過熱,降低居住舒適度,縮短地暖。近年來,壹些電地暖產品的采暖效果也不容樂觀。高耗電、高溫等問題可能與建築整體節能、使用不當、政府相關用電政策有直接關系,但對於產品本身來說,不斷提升產品質量才是第壹位的。
(2)維護成本。熱水供暖系統長期存在供暖線路長、管道接頭和閥門多、各種金屬和非金屬管道混用、地暖管道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所以在使用過程中很容易壞掉漏水。如果隱藏的地暖管道漏水,很難維修。同時,地暖管道使用壹段時間後,管道內壁水垢較多,清潔程度較大,導致後期維護費用較高。然而,電地暖主要使用相對較少的電氣元件。加熱電纜是用來從地下供熱的,地面上只安裝了恒溫器。所以電地暖的概率比較小,即使發生事故,維修費用和維修時間也短。
(3)供熱計量方式。集中水暖分戶計量之所以難以實施,與集中供熱中尚未解決的問題有關。壹是供熱不溫或過熱,供熱滯後,供熱相互銜接,導致熱用戶與供熱方的矛盾;其次,供熱方仍按建築面積對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收費的計量方式,顯然不能讓用戶滿意,按建築面積收費而不是按實際用熱量收費,造成熱費與熱費脫鉤;第三,不再享受福利供暖而要自己承擔采暖費的居民,更看重計量方式和供暖服務質量;四是既有建築改造不徹底,僅實現分戶計量,達不到多用少付費、合理付費等節能目的;五是我國供熱體制改革的弊端無法徹底解決,供熱企業壟斷局面難以打破;第六,盡管國家出臺了壹系列政策措施,但執行難的問題壹直拖延著集中供熱水計量問題的妥善解決。
本文主要對液體循環供暖系統與熱地板供暖在我國的應用與推廣、產品標準、規劃與施工以及存在的不足進行了對比分析。只有通過對比分析,才能了解各種地暖的優缺點,使我們的設計師在設計中充分考慮和選擇最佳的地暖方式,減少能耗,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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