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今年有新政策出臺,容桂街道的實施細則預計要3月底,或4月初才公布。妳可以留意壹下容桂教育信息網的最新消息。
如需了解今年順德區積分入學入戶的新政策,可以下載附件查閱。
以上信息,供參考!
附積分明細項目:
附件1
順德區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計分指標
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積分指標由四部分組成,即基礎指標、加分指標、特殊指標和各鎮(街道)自定指標。其中基礎指標包括個人素質、參保情況和居住情況,加分指標包括急需人才、特定的公***服務領域、專利創新、表彰獎勵、競賽獲獎、社會貢獻、投資納稅、衛生防疫、住房公積金繳交、計劃生育等。積分指標除“社會貢獻”分值可累積父母雙方積分外,其他以申請人計分。積分指標及分值具體如下:
壹、基礎指標
1.個人素質積分=文化程度得分+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得分。
(1)文化程度得分。得分標準:初中為20分,高中(中技、中職)為40分,大專為60分,本科為80分,碩士研究生為100分,博士研究生為120分。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加計算。
(2)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得分。得分標準:初級技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五級為20分,中級技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四級為40分,高級技工、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三級、專業技術資格初級為70分,技師、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二級、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為90分,高級技師、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工崗位壹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為110分。按最高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計分,不累加計分。
2.參保情況得分。得分標準:在廣東省內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1年積1.5分,最高分值75分;在我市內參加上述各項社會保險的,每個險種每滿1年再積0.5分,額外積分最高限25分。
3.居住情況積分=房產情況得分+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下同)年限得分。
(1)房產情況。得分標準: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佛山市擁有合法房產且按家庭成員人均面積計算大於我區申請公租房配租的住房困難面積標準(以公布為準)的,積80分。
(2)辦理居住證年限。得分標準:累積辦理連續有效居住證時間每滿1年積5分,最高分值50分。
二、加分指標
1.急需人才。得分標準:屬於本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才積25分。按最高得分項目計分,不累積計分。
2.特定的公***服務領域。得分標準:在本市從事環衛、公***交通、基層醫療、養老、殘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艱苦崗位從業人員,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20分。
3.專利創新。得分標準:近5年內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每獲得1項積30分。多人***有專利的,發明人所得分數按30/(人數+1)計算,如為第壹專利人的,加計壹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可累計積分。近5年內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獲得1項積20分。多人***有專利的,發明人所得分數按20/(人數+1)計算,如為第壹專利人的,加計壹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可累計積分。近5年內獲得外觀設計專利:獲得1項積10分。多人***有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所得分數按10/(人數+1)計算 ,如為第壹專利人的,加計壹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可累計積分。
4.表彰獎勵。得分標準:個人在廣東省範圍內,獲得縣級黨委政府、處級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積30分,最高不超過60分;獲得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或廳級以上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每次積60分,最高不超過120分。在佛山市工作生活期間獲得縣處級獎勵的每次再積10分,最高不超過20分;獲得地廳級以上獎勵的每次再積20分,最高不超過40分。我市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表彰獎勵按縣處級級別積分。
5.競賽獲獎。得分標準:獲得區級技能競賽三等獎分值為60分,二等獎分值為65分,壹等獎分值為75分;獲得市級技能競賽三等獎分值為80分,二等獎分值為85分,壹等獎分值為95分;獲得省級技能競賽三等獎分值為100分,二等獎分值為110分,壹等獎分值為120分;獲得國家級技能競賽三等獎為130分,二等獎分值為140分,壹等獎分值為150分。可累積計分。
6.社會貢獻。得分標準:近5年內在廣東省從事社會服務按以下標準計分。新市民隨遷子女積分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社會貢獻分值可累積父母雙方積分。
(1)參加誌願者等工作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分值20分;在我市內參加誌願者等工作服務每滿50小時額外再積1分,額外積分最高限10分。
(2)無償獻血每滿200毫升積2分,最高分值10分;無償獻血行為發生在我市的每滿200毫升再積1分,額外積分最高限5分。
(3)在我市成為中華骨髓庫捐獻誌願者積10分,成功實現骨髓(造血幹細胞)捐獻積50分。
(4)按有關辦法在我市積極舉報火災隱患或違法犯罪線索的,經核查屬實後,每宗積1分,最高限20分。
7.投資納稅。得分標準:
近5年內(稅款所屬期),個人在我市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款每滿500元積1分,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累計繳納除個人所得稅外的其他稅款每滿10,000元積1分(個人繳納的其他稅款以經營實體中個人的出資比例計算,出資比例以登記部門核準的章程為準)。
8.衛生防疫。得分標準:
(1)自覺為子女參加計劃免疫的,積1分。
(2)婚前自願參加婚檢或自願參加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的,積1分。
(3)按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的,積1分。
9、住房公積金繳交。得分標準:在本市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積3分。在本市按月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每繳交1個月積0.2分,累計最高限12分。
10.計劃生育。得分標準:
(1)申請人或其配偶辦理了戶籍地核發的國家統壹格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含電子婚育證明)或廣東省統壹格式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本省籍已婚),到達我市後按照有關辦法在居住地衛生計生部門進行驗證,並按照證件的管理年限及時換證,積3分。
(2)申請人或其配偶按照政策自覺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上環積10分、結紮積20分。
(3)申請人或其配偶每年按照要求參加居住地衛生計生部門組織的孕情檢查不少於3次,滿1年積10分,滿2年積15分,滿3年及以上積20分。
三、特殊指標
1.積分入戶特殊指標
(1)個人基本情況積分=年齡得分+婚姻狀況得分(僅用於積分入戶)。年齡得分標準:50周歲以上(含50周歲)為5分;50周歲以下,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1分,最高分值15分。婚姻狀況得分標準:未婚者(不含未婚已育者)或已婚未育者為10分。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減分。標準:違反政策生育(含收養)子女接受處理滿5年的,每超生1個子女扣50分。
(3)違法犯罪減分。標準:近5年內曾受過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每次扣50分。近5年內因過失犯罪且情節較輕並受過刑事處罰的,扣100分。近3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處分的,每次扣15分。
2.積分入學特殊指標。
(1)基礎教育。得分標準:適齡隨遷子女入讀我市教育部門登記的幼兒園的,每1年積1分。適齡隨遷子女入讀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含民辦)的,每1年積1分。兩項不同時計分。
(2)政策內生育獎勵30分。
四、各鎮(街道)自定指標
由各鎮(街道)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指標內容,並向社會公布。總分數不得超過20分。
遇到以下情形的,不能申請積分入戶。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含收養)子女的新市民,違法生育行為接受處理未滿5年,或在申請積分時申請人未處理完畢的,取消申請積分入戶資格。
2.刑事犯罪。有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故意犯罪記錄和過失犯罪情節嚴重記錄的,不能申請積分入戶。
個人在申請積分過程中,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申請材料的,每使用壹項虛假材料扣40分;情節嚴重的,取消申請積分資格。取得入戶、入學資格的,取消其資格,所得積分清零;情節嚴重的,3年內不得申請積分。違反相關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入學總積分=基礎分+加分+特殊指標+各鎮(街道)自定指標分。
入戶總積分=基礎分+加分+特殊指標+各鎮(街道)自定指標分
其他公***服務積分=基礎分+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