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訴訟的訴訟費收費標準是什麽?
確認訴訟的訴訟費50到100元。
非財產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離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
2.侵犯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案件,每案500元繳納100元。涉及損害賠償且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追加賠付;超過5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過65438+萬元的部分按。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繳納50元至100元。
4.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
5.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6.行政案件按以下標準支付: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各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7.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合同確認的訴訟費怎麽收?
確認合同的訴訟請求,應當確認為非財產案件,按照件數收費。
確認之訴是指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確認某壹法律關系的存在或不存在的訴訟,確認權利關系或法律關系的訴訟,以及這種請求得到認可的判決。例子中確認合同效力的常見訴訟不少。遇到此類案件,壹般法院壹般按照合同金額收取訴訟費,合同效力確認的訴訟案件,不應作為財產案件收取,而應作為非財產案件收取。按件數收費,但不以合同標的的財產案件收費。原因如下:
1,合同效力案例不壹定涉及支付內容。原告認為被告與他人簽訂的合同侵犯了原告的權利,請求法院確認被告與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效。訴訟費的收取以訴訟標的為依據。單獨確認合同無效的請求權,是確認之訴中的債權確認,其訴訟標的是合同行為的效力,而不是財產給付之訴。雙方爭議的對象不是財產利益的增減,而是民事行為是否合法;
2.合同無效的,當事人應當返還財產,賠償損失。但這是合同無效的結果,其請求權屬於當事人的獨立訴訟權,即應當由當事人獨立,法院不得主動作出判決。由當事人自己決定對方要返還多少,賠償多少,或者根本不要求返還和賠償,法院只能遵守不訴不理的原則;
3、如果無效合同的後果不屬於當事人意思自治,必須由法院主動判決,仍然不能將合同的客體等同於訴訟的客體來收取訴訟費。因合同標的物未實現,合同無效,對可得利益無補償。因此,確認合同無效的案件,只能以返還的財產數額和當事人因合同無效而主張的實際損失的賠償數額計算,或者以法院已經履行並需要恢復原狀的財產數額計算,而不應按照合同本身的標的物計算。
訴訟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在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由於是由法院主持,所以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時,會收取壹定的費用,訴訟費有壹定的收費標準,會根據案件的性質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