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創業領軍人才(領軍):申報項目已在相關技術領域實現重大突破,1-2年內能夠實現產業化。申報人技術水平高,業績特別突出。
(二)創業領軍人才(孵化):申報項目發展潛力大,已在相關技術領域實現突破且2-3年內能夠實現產業化。申報人技術領先或商業模式創新度高。
(三)創新領軍人才:申報人為姑蘇區重點企業引進的關鍵技術人才,能夠有效推動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升級,工作業績突出。
主要有人才安居政策,樂居購房貼,樂居優購房。
蘇州市人才樂居工程適用於五類對象:
1.頂尖型人才(A類)
2.領軍型人才(B類)
3.拔尖型人才(C類)
4.骨幹型人才(D類)
5.儲備型人才(E類)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緊缺專業目錄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自主創業並帶動3人及以上就業的普通高校或職業院校畢業生。蘇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職業院校畢業生在蘇就業創業的,視同為引進。
具體條件如下:
1、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領軍、孵化)
重點支持電子信息、互聯網+、大數據、節能環保、傳感技術及物聯網、檢驗檢測、現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務業等領域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到我區創業的海內外高科技領軍人才(團隊)。
2、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重點支持到姑蘇區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人才(團隊)。基本條件如下:
(1)擁有博士學位(國家級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強企業首席技術官、國家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可放寬到碩士);
(2)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2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並取得較為突出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
(3)2021年1月1日後引進到蘇州企業全職工作,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並於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引進手續正式到崗工作,引進後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
(4)引才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壹:
①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②市級獨角獸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
③市級以上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
④建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
申報人才引進所需材料
創業領軍人才需提供:《姑蘇區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書》、創業計劃書、承諾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
創辦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及股權結構、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新辦企業提供上月末財務報表)、單位用工參加社保、企業繳納稅收證明等);項目主要成果(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檢測報告、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等)及其它證明材料。
創新領軍人才需提供:《姑蘇區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書》、創新計劃書、承諾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引才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建設市級以上研發機構)證明、年度財務審計報表。
引進人才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協議、薪酬或股權證明、在當地繳納養老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等相關證明材料、知識產權權屬證明或使用協議等。
法律依據:
《蘇州市政府關於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 第壹條
有來蘇就業意願並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的人員,在人事檔案轉入後可申請辦理落戶:
(壹)在國(境)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並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人員;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以上人員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碩士研究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