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1。適用對象:經市委人才辦或市人社局認定的A、B、C、D類人才。2.配租標準:A、B、C、D人才租賃面積分別為180㎡、150㎡、120㎡、90㎡,其中A、B、C人才免租五年,D人才按市場租金的50%租賃三年。A類人才在本市工作滿5年並取得本市戶籍後,經市人才辦認定,可將租住的政府人才公寓產權給予個人。
就業補貼政策:2065438年6月+10月1月起,高校畢業生畢業後兩年內首次到我市中小企業就業,依法辦理就業登記,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1年給予2000元就業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住房補貼政策,2065438年8月+02日至2065438年8月+01日,2065438畢業十年內取得全日制大專文憑,申請時在寧波就業創業的創意人才、基礎人才,以家庭為單位購買寧波市唯壹住房的,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的2%。
人才類型
1.頂尖人才(A類)
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權威學術機構成員(或“院士”);以及其他被認定為相當於上述水平的人才。
2.領軍人才(B類)
由姑蘇人才計劃資助的領軍人才或相當的領軍人才;以及其他被認定為相當於上述水平的人才。拔尖人才(C類)
其他被認定為相當於上述水平的人才。
4.關鍵人才(D類)
高校、科研院所直接聘用的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或相當職務;赴蘇聯留學創新創業的博士後;以及其他被認定為相當於上述水平的人才。
法律依據:
蘇州市人才安居實施辦法
第五條人才生活有兩種方式:貨幣補貼和實物分配。貨幣補貼包括安置補貼、住房補貼和生活補貼。物理配置包括為人才提供租賃和出售型住房,物理配置根據住房收集情況接受申請。
符合《蘇州市政府關於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
第壹條規定:2.依法取得各類學歷、學位或者職稱;3.未依法辦理退休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