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在1998年,孫被判死刑。但在他父母的調整下,他的死刑被改為死緩。然而,2007年,他的案子再次出現在法庭上,這壹次他的死緩改為20年有期徒刑,這讓很多人懷疑,為什麽壹個孫能有如此大的能力將死刑改為20年緩刑。甚至在調查中可以發現,孫的父母在公安機關有著非常大的地位。孫的繼父曾是武警部隊的高級官員。為了將孫的死刑改判為有期徒刑,他在這個過程中找了許多官員,花了大量的金錢和賄賂。他的母親也在政府部門工作。兩人多次運作,利用自己的職權和人脈關系,送了很多錢,以支付孫死刑,改為有期徒刑。
事實上,從孫的勞改記錄中可以看出,他每月的考核都是滿分,在獄中的待遇也是特殊待遇。因此,在許多官員的運作下,孫連續七年被評為勞改積極分子。更可笑的是,孫在監獄裏發明了壹種新的科技產品,並向國家申請了專利,因為這種產品的第壹監獄認為孫在監獄裏有很大貢獻而申請減刑,並在此過程中多次申請減刑。但是,他的演示材料和設計圖紙,其實都是別人代替的,而且不止他壹個人。他在獄中沒有任何悔意。
十惡不赦的孫,本應在20年前就被處死,但他又活了20年,在這20年裏,他對自己的錯誤毫無悔意。相反,他出獄後用假名繼續從事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