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流程步驟如下:
1、專利受理階段。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後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會將確定申請日,並給予申請號,而且核實文件清單後,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
2、初步審查階段。經受理後的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用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初審前發明專利申請首先要盡心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按照保密程序處理。在初審時,要對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點進行審查,主要包括審查內容是否屬於《專利法》中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是否明顯缺乏技術內容不能構成技術方案,是否缺乏單壹性,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公布階段。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要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要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和排版印刷,大約三個月之後,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其說明書摘要並出版說明書單行本。申請公布之後,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4、實質審查階段。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如果申請人已經提出是指審查請求並已生效的,申請人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如果申請人從申請日起滿三年還未提出實審請求,或者實質審查請求沒有生效,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5、授權階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